弗洛伊德依次罗列了可能发生在儿童生活中的典型危险情境,首先是儿童与能给其带来满足的重要人物的分离。这被描述为“客体的丧失”或“所爱的客作的丧失”。发生在孩子从出生到1.5岁之间,是自我发展最早期阶段的特征。
第二个典型的危险情境,是儿童所处环境中能满足其需要的人所具有的爱的丧失。我们用“客体的爱的丧失”来描述这种情境,第三,“阉割焦虑”,在2.5岁~3岁的孩子身上才会发生。
最后一个危险情境,是所谓负疚感或者说被超我否定与惩罚。它发生在5~6岁以后,这时超我已经形成。
焦虑被认为是力比多不适当地释放而发生的迁移。由于焦虑能够使自我对来自本能的欲望和冲动进行检查和制止,从而避免了危险。因此,焦虑功能并不都是病理性的,相反地,它在人的精神生活和成长过程中是必需的。人若没有焦虑,就不可能接受任何形式的教育,就会受到来自本我冲动的支配而力图去满足它们。除非这些努力造成了被焦虑所困扰的创伤情境。
对焦虑新理论的第二部分概括为:
(1)在自我发展的过程中,当危险情境出现时(即受到了创伤情境的威胁),需要借助于产生焦虑作为危险的预告。
(2)由于快乐原则的作用,信号焦虑使得自我能够去检查或制止危险情境中的本我冲动。
(3)从儿童的早期起,危险情境就或多或少地在潜意识里持续存在,并延续终生。
(4)信号焦虑对焦虑有减缓作用。它在人的正常发育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信号焦虑是精神神经症特征的焦虑形式。
虽然自我开始时是作为本我的一部分并为其服务,随着时间的推移,自我最终成了本我的驾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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