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奥斯汀的简单认识
英国作家奥斯汀的书,在新的纪元不断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爱戴。奥斯汀声誉最高、广为流传的一部书是《傲慢与偏见》这一部,而这一部书也是敲开我对这位作家认知的大门。我一开始知道奥斯汀,还是2008年在美国的一部电影里面提到了这本书,后来又在书店开闲逛时,发现了一部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傲慢与偏见》,当时还有一点原因是书籍的外形设计是按照欧洲古代书籍的方式设计的,觉得很新颖,于是就是在这样种种的机缘中,翻开的奥斯汀的世界。
翻开书籍的前沿介绍会发现,奥斯汀在创作《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的时间非常接近。奥斯汀在1796年就已经创作完成《傲慢与偏见》,转过年即1797开始创作《理智与情感》,也就是在我理顺的这两本书的创作背景时,我才发现两部书中的某些切合之处。1811年奥斯汀出版了《理智与情感》这部处女作品,也正是因为这一部处女作品,或许才更能让人了解奥斯汀在女性对于爱情上,真正的爱情理念是什么。
通读了《理智与情感》这本书之后,就整体而言,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并不如《傲慢与偏见》,这里要简单说明一下奥斯汀的创作给我的感觉。奥斯汀的书籍,我只阅读了三本,分别是《傲慢与偏见》、《爱玛》、《理智与情感》。这三本书的阅读时间分割得比较长,《傲慢与偏见》是我阅读的第一本,这本书应该是在7年前阅读的。《爱玛》的阅读时间我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距离阅读《傲慢与偏见》应该有一两年左右的间隔。而《理智与情感》这本书是直到三周前才刚刚阅读,花了一周多的时间阅读。
奥斯汀一直都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位女性作家,她的写作特点无论在那个年代还是现代,都是独具一格的存在。她在对于那个世纪英国乡村的描写,以及那个世纪英国女性在爱情和家庭及社会生活中的点滴,深入描写的程度也是其作品之所以独特的一个原因,这也跟奥斯汀本人一生都生活在英国乡村的生活有一定的关系。
2.读《理智与情感》的一些想法
《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主题内容其实很简单,就是通过两个性格迥异的两姐妹的爱情遭遇,以及两姐妹在爱情上的决择和感悟,来表达作者对于女性在爱情上应当如何选择和应当具有什么样的观念。
两姐妹一开篇,就面临着一个艰难的局面,即将远离熟悉的家园。父亲的离世,财产的继承权将交到两姐妹同父异母的哥哥手里。这里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点,就我在阅读《傲慢与偏见》、《爱玛》、《理智与情感》之后,发现了三本书里都有提到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关于庄园财产的继承问题。同时,庄园财产也是衡量一个绅士的标志之一,这在奥斯汀的书里有很明显的体现。之后我简单粗略的了解了一下奥斯汀在创作时期的英国社会背景,发现了在当时的财产继承权利上,女性的继承远远低于男性,甚至是直系女生的继承权利都不如旁系男性的继承权利。我也不清楚奥斯汀在这几部作品里都有提到这点,是否是有用意的,或者只是简单的描述当时的社会背景,不得而知。
在跟随母亲离开久居的家园的过程里,这里有一个很巧妙很有意思的细节,就是主角们同父异母的哥哥在关于财产是否给这两姐妹予以部分赠与时,与自己妻子的对话,极具讽刺意味。寥寥无几的几句对话,就将两姐妹的嫂嫂那种贪婪、卑鄙、自私的性格描写的淋漓尽致,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在种种与丈夫论据的过程中的那种小小的自以为是的小聪明,让主角的哥哥欣然认同并坚信的过程,十足充满讽刺意味。
两姐妹在到达一个新的环境之后,妹妹的热情马上凸显出来。并且在不顾当时所有人的奇异下,和威洛比火热的情感接触越发紧密。这里其实作者在描写威洛比和妹妹相交之前曾经有过一个简单的描写,不知道是否是作者的伏笔。就是在威洛比对于布兰顿上校的一段评论上,这个地方让我有种和《傲慢与偏见》里伊丽莎白询问乔治对于达西的评价似曾相识。总之,妹妹玛丽安的火热,和姐姐的理智第一次就感情上有了对撞。这里作者应该是借助书中旁人的目光,阐述的对于爱情上,玛丽安这种火热缺乏理智的感情处理提出一些不认可的态度。
奥斯汀在《理智与情感》里,还有一处很小的细节描写,关于女性对儿童教育问题上的一些理念。通过米德尔顿夫人的事例,在接受斯蒂尔小姐对米德尔顿夫人孩子的恭维上,以埃莉诺的视角,极具讽刺米德尔顿夫人的缺乏母亲对于孩子正规教育的思想,同时也戏剧性的描写处理斯蒂尔小姐的虚伪和轻浮。
之后便是本书中的一个主要特点,理智。当埃莉诺得知心中倾慕的对象已然有了婚约,而婚约的对象便是她内心似乎不太喜欢的斯蒂尔小姐时,内心的惨白让读者感受到了她独特的理想思维能力,强力的克制力。特别是在此时妹妹感情上的受挫,“内忧外患”的情况下,一个理想、自制的女性形象跃然纸上。但是同时,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的是,在得知倾慕对象的婚约后,在面对妹妹各种毫无理智的“攻击”之下。埃莉诺依然没有说出斯蒂尔小姐婚约对象,因为在之前埃莉诺已经答应斯蒂尔小姐保守秘密,即便痛苦,她也决然没有失去理智和承诺。
当然,结果自然是好的,有情的人当然会在一起。可是在即将结束之际,作者还安排了斯蒂尔小姐给爱德华的一封书信。其信的内容如果说放到现在,斯蒂尔小姐绝对的一个毫无礼义廉耻的渣女。当然,在当时没有这种概念,但是也特别有讽刺感。即便是我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也无法理解如何能够做到,和已有婚约的人解除婚约,缺能够和其弟弟毫无顾忌的在一起,更不可思议的是,居然还能要求别人可以留下自己的头发和戒指,自己却已经将对方的书信全部烧毁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思维才能有这样的奇妙观念和自信?
全书的大致内容就是这样简单,之所以说简单,是在于这本书的内容上其实就《傲慢与偏见》来说,描述和情节设计并没有和《傲慢与偏见》那样的精妙,但是每部书都有自己的特点和立意。虽然说《傲慢与偏见》的影响最大,但是作为一部处女作,或许才是作者核心观念的体现。
一个独立,理智,自制的女性,或许这就是奥斯汀理想中的完美女性;又或者,这就是奥斯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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