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眉毛比眼睛要稍微短了一些,按照面相学来说,是属于做事情永远只有三分钟热度的人。
可是写作这件事情,我已经连续日更一个多月了。
马克思写《资本论》用了40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经过22年才完稿;摩尔根研究写作《古代社会》前后40年;歌德写《浮士德》竟长达60年之久。我国古代许多大学者的著作也是穷年累月的积累。司马迁编《史记》18年;司马光编《资治通鉴》19年;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花了30年;宋应星的《天工开物》写了18年;曹雪芹写《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未及完稿,就离开了人世。
日更几十天,在别人看来,我的坚持是微不足道的。在我看来,是惊喜,是荣耀。
我找到了自己愿意花时间去坚持的事业。
白天需要上班,晚上需要复习司法考试。原来可以成为我写作路上满满当当的借口,但确陡然成为了我努力生活的全部动力,全部的灵感。
我的每一篇稿子,都是在午睡时间去完成的,因为只要午休,我的时间是没有安排到的。俗话说,中午不睡,下午奔溃,但写作这件事,似乎比午睡更让人有精神。
最开始,我接触写作,完完全全是被简书首页上的文章给吸引了。稿费,月入一万,知名平台签约作者等等词语刺激到了我的虚荣心,让我去坚持。
后来,写得越多,就越发现,其实从写作之中,得到的真的远远不止这些。
原来的我坐井观天,生活的重心只在自己的朝九晚五,目光所及的最远之处,便是朋友圈。
但是,当我前二十年积累的故事支撑不起来我的文章之时,我开始观察,观察天桥上卖水果的大叔,观察图书馆自习的学生……
我开始对这个世界充满的好奇与期待,周围一切的一切都与我相关。
那种重新审视这个世界的自己,原来才是最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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