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先生写了很多爱情,有互相爱慕,比如杨过和小龙女、郭靖和黄蓉,有相思单恋,比如郭襄、程英、陆无双。当然还有许多形式的暗恋。
这些暗恋也分很多种:
有些是知道装不知道,比如说程灵素对胡斐的暗恋;
有些一直不知道到死了才知道,比如说江南七怪五哥对七妹的暗恋;
有些则是可以知道却死活不愿意被知道,比如说胡逸之对陈圆圆的暗恋。
1
胡逸之,光听这名字,就是一个俊武不凡侠客美男子,巧的是,在书里,他确实也是个俊武不凡的侠客男子。并且还有一个一听就很帅的外号叫做美刀王。
在读鹿鼎记的时候,众豪杰对这位美刀王铺垫多次,一个说长得帅,一个说刀法帅,一个说当世不凡,吊足了树懒君的胃口。
树懒君心想,这位侠客出场的时候,就算比不上陈近南,那么冯锡范、归辛树还是能比一比的吧。至少人家武功都是连陈近南也盖章过的。
等了好久啊,美刀王终于出场了。出场时是这样审的。
那乡农却仍是愁眉苦脸、半丝笑容也无。韦小宝一看他面前的牌,是一对九,他正在做庄,跟矮胖子的牌相差十万八千里,心想:“这人不动声色,是个最厉害的赌客。
韦小宝眼尖,已见到桌上整整齐齐竟有三十二张牌的印子,虽然牌印远不及那对梅花之深,只淡淡的若有若无,但如此举重若轻的手法,看来武功不在那矮胖子之下。
武功嘛,当然是吊打韦小宝等众人的。
众人都吃了一惊,八人被冯锡范点中要穴,除了韦小宝已由双儿推拿解开,余下七人始终动弹不得。那冯锡范内力透过剑尖入穴,甚是厉害,武功再高之人,也至少有一两个时辰不能行动。这乡农模样之人宛如个乡下土老儿,虽然他适才推牌九之时,按牌入桌,印出牌痕,已显了一手高深内功,但在这短短一段时候之间竟能自解穴道,实是罕见罕闻。只见他拖着鞋皮,踢哒踢哒的走了出去。
冯稀饭出场时不可一世,目中无人,连陈近南都栽在他手里,虽然是暗算所伤,但是武功无疑能排的上高手行列,在这个乡农面前,似乎并不值得一提。
并且此人还不是那种老学究,细细一看,还挺有趣。
冯锡范喝道:“喂,小子,我刺你背心‘灵台穴’了。”长剑缓缓刺出,果然是刺向李西华的“灵台穴”。李西华正要回剑挡架,突然间小屋顶上有人喝道,“喂,小子,我刺你背心‘灵台穴’了白光一闪,一人如飞鸟般扑将下来,手中兵刃疾刺冯锡范后心。
只有在完全碾压对手的时候才敢这样挑衅吧,可见,这个胡逸之对自己的武功毫不质疑,甚至还很自信。
当然了,冯锡范的反应也佐证了这一点。
冯锡范突然叫道:“且住!”跳开两步,说道:“原来尊驾是百胜……”那乡农喝道:“打便打,多说甚么?”纵身而前,呼呼呼三刀。冯锡范便无余暇说话,只得打起精神,见招拆招。冯锡范剑法上也真有高深造诣,这一凝神拒敌,那乡农便占不到上风。二人刀剑忽快忽慢,有时密如连珠般碰撞数十下,有时回旋转身,更不相交一招。
这场打斗直打的日月无光,酣畅淋漓,天地会群豪分分喝彩,恨不得,立刻过去攀交情。
吴六奇突然叫道:“啊哟!我想起来了,这位兄弟是百胜刀王胡逸之。他……他……他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快追,划船过去。”
马超兴奇道:“胡逸之?那不是又有个外号叫作‘美刀王’的吗?此人风流英俊,当年说是武林中第一美男子,居然扮作了个傻里傻气的乡巴佬。”
吴六奇朗声说道:“百胜刀王,名不虚传!今日得见神技,令人大开眼界。请上船来共饮一杯如何?”
2
胡逸之凭借江心木船一战实力奠定了当世高手的地位,把这个号称“一剑无血”的高手打的心惊不已,不得不水遁而逃。
虽然说相貌并不像传言中的超级美男子,但是天地会第一等人物吴六奇等仍然是被他惊艳的不要不要的。
两人客套半天,吴六奇,自然问起来赫赫有名的百盛刀王为啥做这样的打扮,搞的跟个乡下老农一样。
胡逸之连称惭愧,道只是为了一个女子,才隐居不问江湖事的。
吴六奇等大大称奇,原来这家伙不去江湖上扬名立万,却只是为了跑到陈圆圆家当花农,好好的一个刀王不当,反而要隐姓埋名甘为奴仆,实在大大的不能理解。
在吴六奇这等汉子看来,大丈夫不去建功立业,立不世之功,为了一个女子如此疯疯癫癫,实在是辱没了英雄豪杰的名号。
吴六奇和马超兴对望一眼,都感骇异,料想这位“美刀王”必是迷恋陈圆圆的美色,以致甘为佣仆。此人武功之高,声望之隆,当年在武林中都算得是第一流人物,居然心甘情愿的去做此低三下四之人,实令人大惑不解。看胡逸之时,见他白发苍苍,胡子须稀落落,也是白多黑少,满脸皱纹,皮肤黝黑,又哪里说得上一个“美”字?
开始只是惊讶,后来是同情。
吴六奇和马超兴均感恻然,心想他连两人说过几句话,都数得这般清清楚楚,真是情痴已极。吴大奇生怕韦小宝胡言乱语,说话伤了他心,说道:“胡大哥,咱们性情中人,有的学武成痴,有的爱喝酒,有的爱赌钱。陈圆圆是天下第一美人,你爱鉴赏美色、可是对她清清白白,实在难得之极。兄弟斗胆,有一句话相劝,不知能否采纳么?”
胡逸之道:“吴兄请说。”吴六奇道:“想那陈圆圆,当年自然美貌无比,但到了这时候,年纪大了,想来……”胡逸之连连摇头,不愿再听下去,说道:“吴兄,人各有志。兄弟是个大傻瓜,你如瞧不起我,咱们就此别过。”说着站起身来。
到这已经是鄙视了。
马超兴见胡韦二人谈得投机,不便打断二人的兴致,初时还听上几句,后来越听越不入耳,和吴六奇二人暗皱眉头,均想:“韦香主是小孩子,不明事理,那也罢了。你胡逸之却为老不尊。教坏了少年人。”不由得起了几分鄙视之意。
胡逸之见到,也不辩驳,当下站起来便要走。旁边的韦小宝却哇哇乱叫,大呼知己。
3
胡逸之本来对韦小宝一直大大的看不起,但是因为在爱情上面有了共同语言,居然相谈甚欢,甚至还觉得心中痛快无比。
俩人一老一少,相见恨晚,英雄所见略同,差点都要拜兄弟了,韦小宝诅咒发誓到一定要拿下阿珂,胡逸之却说,真心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只要默默的看着他就心满意足了,一边说一边看着天上的圆月,流露出心满意足的神情。
虽然俩人在爱情上的认知天差地别,不过这并不能阻碍俩人越聊越投机,后来干脆把船上英雄豪杰甩了,真的拉起手来,到船头拜了兄弟。
胡逸之大是高兴,说道:“拜师是不必,咱哥儿俩切磋互勉,倒也不妨。”
胡韦二人一老一少,却越谈越觉情投意合,真有相见恨晚之感。其实韦小宝是要娶阿珂为妻,那是下定决心,排除万难,苦缠到底,和胡逸之的一片痴心完全不同,不过一个对陈圆圆一往情深,一个对陈圆圆之女志在必得,立心虽有高下之别,其中却也有共通之处。何况胡逸之将这番深情在心中藏了二十三年,从未向人一吐,此刻得能尽情倾诉,居然还有人在旁大为赞叹,击节不已,心中的痛快无可言喻。
胡逸之哈哈大笑,拉着他手,来到船头,对着月亮一齐跪倒,说道:“胡逸之今日和韦小宝结为兄弟,此后有福共享,有难同当,若违此誓,教我淹死江中。”
这可把旁边的俩人恶心坏了。
吴六奇和马超兴对任何女子都不瞧在眼里,心想美貌女子,窑子里有的是,只要白花花的银子搬出去,要多少就有多少,看来这两个家伙都是失心疯了。
为了爱陈圆圆,胡逸之连江湖豪杰对自己的评价都不放在眼里了,硬是要把自己拉到跟韦小宝一个段位。英俊潇洒的外表不要,肆意江湖不要,现在在英雄豪杰面前连尊严也不要了。
3
金大侠说这两人"痴心虽有高下之别,其中却也有共迹之处"。
共同之处显而易见,但是高下之别,却很难说。
韦小宝的爱情哲学就是一个字,抢。反正像财宝一样,越多越好,至于有没有爱情,恐怕韦小宝自己都不在意。
在空吃岛上的时候,韦小宝就自己默默在想,不知道我死了,他们会不会为我殉情,双儿肯定的,建宁肯定是大大不肯了,方怡说不定会作弊,让自己做羊枯。
对于韦小宝来说,除了双儿跟他有义气成分在,其他的女子都只是像财物一样,反正先占了再说。
胡逸之就不同了,他的爱太过于柏拉图,一心只想着女神好,一生跟陈圆圆说过39话,还记得清清楚楚。什么都不求,只求能陪在她身边,保护她,看见他。
“我别无他求,只盼早上晚间偷偷见到她一眼,便已心满意足。”
“我怕泄漏了身份,平日一天之中,难得说三句话,在她面前更是哑口无言。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只说过三十九句话。她倒向我说过五十五句。”
明明江湖上声明日盛,在陈圆圆面前,却像是低到了尘埃里,
明明人长得英俊潇洒,武功又卓绝,在鹿鼎记里罕逢敌手,本可以肆意笑傲江湖,却甘心为一个女子,隐姓埋名做花农20年。
4
胡逸之这一场暗恋,堪称金庸小说中最痴绝的了。
世人所觉得的成功,建功立业等,对他来说都不重要,只有陈圆圆安乐能让他甘之如饴。
他明明可以过另一种生活,得天下英雄敬重,却甘为一个女子抛弃着诸多俗世浮名,实在不符合鹿鼎记中对一个豪杰英雄的原有定义。
鹿鼎记虽然是个喜剧故事,但我时常会看出悲剧的意味来,一种英雄豪杰拼死去追求他们的政治理想,可是,却不知,他们所作的一切都是虚妄,连陈近南都被自己誓死保卫的主子暗算杀死。
他们的抗争,随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越发显得毫无意义。
在这个江湖里,连我觉得观感不错的吴六奇都深深的鄙视着这个曾经的美刀王,他们似乎看不到这样一种活法,儿女情长在他们眼里大概就是失心疯,花几个银子,窑子里有的是。
他们一心为着自己的政治理想奔忙,却从不停下来,去看着俗世的幸福。
但是,其实胡逸之跟张无忌又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呢?张无忌当上了明教教主最后带着赵敏隐居。胡逸之虽然也已经在江湖上有了响当当的名号,但是也可愿意为保护心爱的女子,默不出世。
这世上,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不一定扬名立万才是赢家,有人选择美人,有人选择天下,此心安者,便是吾乡。
5
胡逸之这个角色,只在这里惊鸿似得出现过一次,后来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直到康熙收复吴三桂后,一片混乱中,陈圆圆不知所踪,韦小宝才提到了这位当年的美刀王:不用担心陈圆圆有事,美刀王一定会相伴她身旁,护他一生周全。
我倒是很希望,在陈圆圆不见的这个过程中,胡逸之能够英雄救美,而她就像看见一个普通人一样看见这个花农,她从不知道,他曾经这么深深的暗恋过他,但是她愿意伸出手,让他在乱世给她一个陪伴。
到底怎样才是幸福的人生呢?
大概就是能够自得其乐把。
你们都去建功立业,我只想陪着我心爱的女子山水画眉,也不失一种幸福。
金庸小说里有许多暗恋,但是这么痴的天下还只这独一份,不过很诡异的是,如果是女子,一般人都会非常感动,但是换成男子,吃瓜群众却忍不住要生出一种好可怜的感觉来。大概在《鹿鼎记》的江湖中,作为一个男子,只有建功立业才是正途,痴迷儿女情长则是会为人不齿的。
我之前也很为胡逸之感觉不值,这么帅,武功这么强,只要肯再踏入江湖,大概也能混到个像陈近南那样的主角,但是他却选择了这样一条路,默默的守护在爱人身边,自得其乐。(颇有点像阿碧)。
张无忌是当了教主归隐,不过胡逸之也在江湖上闯出了响当当的名号啊。
那么其他的时间,怎么过一生,还是以咱老胡自己的感觉为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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