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宁是我的大学同学,机缘巧合之下参加过她的一次同学会,认识了魏语。
魏语读完高中之后就出外打工了,关于他的一切都是丁宁告诉我的。
收到魏语的结婚请帖我最开始觉得很意外,因为严格意义上讲,我跟他并非相熟到能参加他婚礼的份上,可是我想到他是个自然熟的人,之前的相处也算愉快,也就接受,况且他在外打工、又是农村人,自然结婚早。那时我还在读大三,感觉怪怪的。
我预想到我只能只身前往,丁宁会找无数的借口。
魏语的家乡不在C市,但因为他在这里工作、认识了很多人,以后又准备在这里发展,婚礼就在家乡和C市都办了。
我是坐公交去的,夏天。整个车厢蒸腾着汗,空气咸而潮湿,耳旁人声、车声混杂,周围的一切是旧记忆的气味和声音,勾摄我的思绪回到了过去。
我和丁宁是在大一成为交心的朋友的。记得是夏天,寝室一同学生日,我们计划去ktv唱一整夜的歌,为了助兴买了点酒,我算是酒量挺好的人,带动气氛后劝丁宁喝了一点酒,我没想到她就醉了。
大概在旁边晕晕乎乎一个多小时才醒,嚷着不唱歌非要和我说话。
丁宁暗恋了魏语6年,从初中开始。对魏语她可以说是言听计从,大到考试帮他作弊,小到帮他递情书、借钱。一说就是三四个小时,恨不得把他们共同呼吸过的空气都运输到现在。我眼皮已经打了好几次世界大战了,可局面一直僵持,丁宁的话加入战斗让我的下眼皮与上眼皮进行殊死抵抗,成功了!说完她大喊一声“天凉好个秋”,然后睡着了,我却没了睡意。
下车的时候我感觉后背透心凉,顾不得这些,已经很晚了,赶快过去。看见魏语挽着新娘在酒店门口接待客人。魏语看见我,招牌式的笑容便出现,标配的介绍新娘,发糖给我。“丁宁没来吗?”“真不凑巧,她今天去代课了,赶不过来,她让我把礼送到,祝你们百年好合!”“谢谢,那你今天吃好喝好,把她那份也吃了”。
我进了大厅,红毯铺在走廊中央,两旁是玫瑰和百合,气味有些呛鼻,可是谁又会在意。天花板交纵着五颜六色的彩条,金色的顶璧被分割成无数的空白格,五层巨型蛋糕在不远处站立着,严阵以待,等待着主人的召唤,香槟安静地的躺在它旁边酝酿着情绪,随时准备喷薄而出。
看来传闻是真的,魏语娶了一个富家千金。
新人进场。魏语站在舞台中央,白色西服,使略显单薄的他看上去结实了不少,眼窝深陷,鼻子高挺,嘴唇饱满,眼睛大而明亮,远远地还能看见睫毛闪着光,这一刻的他就像素描里的人,也是这一刻我知道为什么丁宁老是说,魏语不会喜欢她。
新娘是被他的父亲牵着进场的,脸上明显两路区别于周围皮肤的痕迹,睫毛膏也呈液体状顺着这痕迹往下掉,她对面是笑着的眼和温和的脸,也许还有温暖的拥抱。
这一场婚礼,也没有逃脱俗套,按标准章程进行了仪式,开始用餐。
等到他们来敬酒的时候我都准备离席了。新娘补了妆,全程挽着魏语靠着他,虽然长得并不漂亮,可多了一些小鸟依人的柔弱美。眼前是丁宁每次回学校时大包小包一人揽的女汉子模样。“丁宁不能到,你帮她多喝一杯吧。”我没想就答应了,其实丁宁跟我说,魏语一定知道她极其讨厌酒,听见都觉得恶心。
吃过饭我就走了。赶着公交回学校上课。
车子走走停停、摇摇晃晃,又是一股股一股的咸味袭来。
丁宁其实并没说要祝福他们“百年好合”,愧疚感随着温度的上升而在我心中蔓延。
想到两年前的那个凌晨,丁宁睡着后,我发现自己的衣服湿了一大片,分不清是热汗还是热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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