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没有书读的困扰之下,无意之中,在沈阳的路边摊发现了有个卖旧书的书摊。从发现它的那一天晚上开始,自己突然喜欢上了阅读。从那之后,每天晚上我都会去这个旧书摊去寻找自己想读的书,但是很不巧的是,他是租书。
他租书是一天是两毛钱吧,但是我那时候的工资每天才三块五毛钱。为了节省这个租书的每天两毛钱的开支,我就和老板协商,我每天晚上过来陪着他。我在这里看书不影响他的。他可以免费送我书看。就在这种状态之下,我获得了特许:每天晚上都可以去看书。
但是有一个前提,我要把我看的书优先让给别人。我遵从了这种规则,也就是这种状态下,我每天读的书都是一半一半的。这样读书如梗在喉,它让你特别的难受。一天晚上,在回家的路上,我就突然想我们上学的时候听老师讲过,说红楼梦前80回是一个作者写的,后40回是另一个作者续写的,他们有这种状态,我是不是可以也可以尝试这种这种写作?这种续写的本来是出于一种爱好,一种新奇。
从那天晚上,我开始尝试着给我每天没有读完的故事,续写后半部后(半段故事)的情节,像写读书笔记一样,每天写个几百字。有的时候回去的时候,第二天或者有一段时间回去看书,发现自己写的情节和这个原故事情节有重叠的部分,这就进一步激发和强化了我的写作欲望。也就是在这种偶然的情况下,我选择了写作。我实际上开玩笑说,我说可能是时代选择了我,同时我也选择了时代,然后就有了这种美好的经历。
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自己越来越爱好这种方式,而且是后来到了92年的时候,初步发表了自己的小说作品,在那一段时间也就激发了自己的一种作家梦,也就是这样逐渐逐渐地坚持到现在,中间虽然有很多曲折吧,这是我喜欢文学的开端。
我在92年初次发表小说作品,而在半年的时间内,我发表的微型小说有十多篇。因为那时候本身自己就非常的年轻,有发表这种成果出来之后,自己的内心开始有一种野心勃勃的那种感觉,就是说我要做一个伟大的作家,我要向作家看齐,我一定要写出一部惊天动地的作品,那时候就是这种想法。的确是这种想法,我为了这种想法,甚至说为它疯狂,为它着迷。
我为了写一部长篇小说,我把自己关在野外,就是在田野里面自己建了一间小屋,就是用玉米秸秆建的那种,很原始的那种,就写这本书。后来写得越来越疯狂,为了体验生活与那个小说里的故事情节,甚至说是不顾一切啊。可以说早期我写作,家里人是非常支持我的,特别是我父亲,他感觉是一种骄傲,几乎每一次我发表作品拿到稿费,他首先都能宣传到家喻户晓的这种状态。因为那时候农村经常会有一些休闲的时间,大家会聚在一起去聊天,去打牌,他们会在人多的场合去宣讲我的故事,我的写作,我的儿子是作家哈,就是这样的一个骄傲啊。
这种模式促使我在写作的道路上为了体验这种故事主人公的感受,我写到哪段情节的时候,我就会把在现实生活的自己虚拟化。因为我曾经也学过武术,我在大卖场上扮演一个防御的人,大家都在那里抢种抢收,而我在那里去耍刀弄枪。在大家眼中,我就逐渐变得异类,大家就看这个孩子好像和与众不同。他的与众不同,仿佛是在大家的心目中是不能接受的一种,而最终导的是进一步激化的情况。
因为书中主人公失去了双亲,我想体验这种丧亲之痛。我就穿了一身白色的衣服去发丧,使我被家人抵制,也是进一步的引发这个乡亲乡民和我的家人对我精神判断的一种走向。他认为这个孩子精神肯定有问题,他精神正在脱离正常的大众思维,正在变得神经质。因为我一心就为了写作,包括吃饭的时间都吃得很仓促,就是一心想把这本书写出来,就导致营养不良,我一天之中晕倒过三次。为了写作一天晕倒三次,被家人三次送进医院去抢救。最终还是父亲,感觉这样下去肯定不是个方向,身体健康受到了威胁,精神状态同时也出现偏差,最终导致他一把火烧掉我所有的稿件,说再这样可能就废掉了。
两个多月,我用沉默对抗父亲,就是说你不让我写作,我就连话也不说了。在生活中,我就真的两个多月,连一句话都不说啊。其实有时候回想起来,感觉自己特别幼稚,也感觉到很好笑。刚巧就在这个阶段,我也就是在我最最灰暗的日子里,遇到就爱情。爱情的萌发对一个年轻人来说,它的力量是无比强大的。我甚至认为只要我拥有了爱情,所有的世界就随它去吧,我一有爱情就足够了。
结婚之后,为了生活,我就远走新疆。到了新疆,生活恢复平静之后,我再次萌生了想写作的欲望,又开始尝试着重新写作。非常不巧的是,我爱人也不喜欢我写作,她认为一个男人一天到晚的,一个人在那里呆几个小时,那在哪里写写画画。她感觉是一种没有出息的表现,仿佛这种会影响一个男孩子的性格。她认为这种写作会让人变得越来越文静,越来越文弱,缺少男子汉的气概。
同时我自己也认为不是非写作不可,它只是自己内心的一种渴望,一种需求,一种爱好。我开始接受了家人的意见,我开始停止了写作,停止了投稿。实际上是我表面停止了写作和投稿,而背地里只是把这种写作,作为我自己个人的爱好。
我在悄悄的写作,在不保留底稿的状态里,我坚持了20年。我写了就随手一丢,好像没写过东西一样。有一次我发现报纸上有一篇文章是我写的,我就跟同事说这篇文章是我写的,他们就笑我。我在手机上用语音写了就删掉,收垃圾的时候就在纸盒子上写,从来都没有保留……后来,因为网络,大家才发现了我。
——以上的发言是诗人王计兵在南周书院做嘉宾时的自述。感恩并感佩,特此记录。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