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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道德经》,第三章 无为而治

学习《道德经》,第三章 无为而治

作者: 娴雅君 | 来源:发表于2023-02-01 19:57 被阅读0次

    【第三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

    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思若网译文:如果社会上不推崇有才德的人,老百姓就不会相争;不珍爱珍贵的财物,那么就不会有偷窃的人;不显耀足以引起贪心的事物,就不会导致民心迷乱。因此,圣人的治理原则是:使其心无所求,使其腹中有食物不致饥饿。让百姓不要有太高太大不切实际的志向,让百姓有强健的体魄。使其思想单纯,常常令人民没有太复杂的思想,没有未满足的欲望。致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妄为造事。圣人按照“无为”的原则去做,办事顺应自然,那么,天下就不会不太平了。


    听国学大师曾仕强讲《道德经》的摘录:

    四大社会乱源:名、利、欲、知

    不尚贤,使民不争。

    老百姓争得是名,考进士,才能做官,所以大家拼命去考,有才能才可以被重用,整个社会如果崇尚贤能,崇尚有才德的名,整个社会都会朝着这个方向去竞争,社会就会乱,人们会不顾一切去争。如果不崇尚任何名号,大家就不会不顾一切地争。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

    小偷的产生,也是因为有难得的东西,有贵重的东西吸引他,

    不见(xian)可欲,使民心不乱。

    见:表现出

    上面显示出喜欢什么,下面的人就会跟着去做什么。如果不显示出自己喜欢的,下面的人心就不会乱。如,领导喜欢钓鱼,大家都去钓鱼。

    欲:基本需要以外的东西。不是指欲望。

    社会的乱源就是崇尚贤能,就是贵难得之货,就是把需要以外的欲望强烈地表现出来。

    名、利、欲是社会的乱源。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把心里的那种贪念虚掉,孩子的贪念都是被大人引出来的;让他填饱肚子,再实施无言之教;强健体魄,多劳动,多保健。今天教导的立志,就是争强好胜。大人的虚荣心建立在孩子的痛苦之上。

    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

    这不是愚民政策,民智已开,想愚民也做不到。

    无知:没有争名夺利的心智

    无欲:不要有贪念。基本生活需求满足他,

    无知无欲:过正常的生活,不攀比。

    不敢为:不敢胡作乱为。

    为无为,则无不治。

    这是第三章的结论。不表示比别人强,不表示崇尚贤能,不显示有什么欲望......如果把这些消解掉,就“无不治。


    老子所说的无为并非不为,而是不妄为,不非为。

    老子在这章讲的应该是如何治理百姓的事。要治理百姓,就不能尊尚贤才异能,使百姓不争夺权位和功名利禄。也就是统治者不要给贤才过分优越的地位、权势和功名,以免使“贤才”成为一种诱惑,引起人们纷纷争权夺利。

    使百姓没有争强好胜之志,没有争取功名利禄之心,就安定了。

    学习了这些,我不明白作为百姓的我们,是否应该赞同这样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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