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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如何看待“石春梅事件”

谈如何看待“石春梅事件”

作者: 衣袂飘飘3434 | 来源:发表于2019-05-06 22:28 被阅读3次

          “石春梅事件”:2019年4月28号,一位年仅28岁的母亲因家庭矛盾冲突,婆媳关系不和,最终导致她留下遗书带着两个幼小的孩子溺水身亡。据报道5月1日早晨厦门曙光救援队发现母子三人尸体。

            看到此类事件,我真的不敢想象一位母亲竟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及两个幼子的生命(具体是三个孩子腹中一个),我们说生命无价,而又是什么让一个女人绝望到如此地步?文中说她在生前曾给她的丈夫发过信息:

    谈如何看待“石春梅事件”

          由此可见,她对丈夫的爱是多么的真诚,可又那么无助,但是她的爱并没有换来老公的理解,也没换来任何有意义的东西。最后她只能选择自杀结束一切。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究竟又是谁呢?有人强烈谴责她的公婆:欺人太甚,应该对死者进行道歉!也有人说都怪她的老公与娘家人不理解她……

          总之,当一个女人从结婚到婆家的那刻起,注定了和父母骨肉分离,父母不能在像以前一样宠着爱着,只能当作亲戚一般来往,而在婆家始终以外人的身份生活,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公婆观念保守,长期受封建思想禁锢,认定媳妇就应生儿育女,相夫教子,自己则是一个家庭中的主宰者,统治者,在家里说一不二,甚至不绝允许子女有半点越矩行为,更别说儿媳妇了。公婆的不好,别人熟视无睹,而媳妇的一点不好,则会众人皆知。

          同样,一个男人娶了媳妇,尽管对自己妻子宠爱有加,但也绝不会为了爱人“对抗“自己的母亲,母亲怀胎十月,对于他们来说又于心何忍?可是作为一个男人,在母亲与妻子中间不能有效的起到调节作用,化解婆媳之间矛盾,那这样的男人注定失败,加载在他们身上的并非是“孝之道”,而是“愚孝”之至。最终痛苦的人还是自己。

          然而作为女方的家人,当女儿在婆家收到不公平对待时,首先不是听信那子虚乌有的谣言,而是要了解具体情况,设身处地的为女儿考虑考虑!早些年我们村一个女人嫁得个家境不错的老公,生了个女儿,遭到婆婆的羞辱,老公的抛弃,最后在孩子三岁那年抱着孩子跳楼而亡,最后她父母哭的死去活来,伤心欲绝,可为时已晚。人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

          女性在孕期,产褥期及哺乳期情绪波动会很大,很容易造成抑郁症,这时家人的不理解,丈夫的冷漠,极易造成心理上的创伤,从而致使患者作出轻生,自杀的倾向,每年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

    谈如何看待“石春梅事件”

          如果在她生前,公婆能够多一份体谅,丈夫多一点关心,家人多一份理解,何以会致使她带着孩子走向绝路呢?家破人亡的惨剧又何以会上演呢?在这则新闻中我不知道为她的行为感到惋惜,还是感到自私,我们也许在谴责她家人的同时,留给我们的则是深深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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