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候的喜欢总是那么简单,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个漂亮的投篮,总能轻易俘获我们的心。
我也不记得我喜欢韦格的确切时间,只记得那是一个午后。吃完午饭有些昏昏欲睡,但不得不打起精神到教室学习,每个人都利用午休前的时间,争取能在考卷上多拿几分。不想落后的我也加入这努力大军中。
正当我手快要支撑不住小鸡啄米似的脑袋时,一声轻快的“秀竹,有人找”解救了我。抬起头,看向声音来源,一双灿若星辰的眼睛,仿佛带着笑意一般,让人沉溺其中。我就是被韦格这双眼睛吸引住了。
在此之前,我和他几乎没有什么交流,像两条平行线,各自走在自己的轨道上。不过从那天起,我的视线仿佛黏在他身上一般。
每天早晨,我如期早早来到教室早读,不过却一直暗暗盯着门口。看看进来的人是不是韦格,不是,则继续我的早读;是,则内心涌起小小的喜悦,然后一直看着他从教室门口,经过讲台,穿越一片朗朗的读书声,走到自己的座位。他一手拉开椅子,随即坐下,再转个身,动作行云流水。直到他拿出一本书开始早读,我才收回我的目光。
课间时间,我也总是偷偷注视他,我没有勇气与他搭讪,只期待他能偶尔看我一眼。可等到他不经意看过来的时候,我却如缩头乌龟般假装望向别处,或立马低下头假装看书。
宿舍卧谈会上,大家纷纷说出自己暗恋的男孩。轮到我时,我说我没有喜欢的人。你看,如鸵鸟般的我,连承认喜欢一个人的勇气也没有,又怎么会跟他有以后呢。不过这并不影响我的暗恋。
我最喜欢的时刻便是学校篮球赛。女生作为拉拉队,可以光明正大的为他们加油。我的目光任意追着他跑,就算撞个正着,我也能勇敢的正视,我是来加油的。
每半个学期,班主任就会调座位。初中三年,调了六次,我和他成为同桌的几率是16.67%。可我们永远是这16.67%之外。距离最近的一次,我们是前后桌。尽管如此,我仍然感谢上天眷顾,让我离他如此之近。我们开始有了交集,虽然只是借本书,讨论题目,偶尔聊下天,但却也让我心花怒放好久。
我努力忽视他和同桌女生共用一个MP4看电影,自习课共用一副耳塞听歌。无论离他多么近,我始终觉得在他的世界之外。我好羡慕与他同桌的女生,心想如果我是她就好了。可内心也深深的知道,就算我成了他的同桌,我也没有勇气自然的与他谈天说地。
正如张爱玲所说: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可我的心里没能开出花来,只有低到尘埃的自卑。原本我也不敢有太多期待,只要能远远的看着就好。
所以,直到毕业,我们也仅仅是见面会打个招呼的交情。但是那些小小的喜悦与忧伤让懵懂的青春岁月明亮起来。时过多年,也仍然不会忘记当初的那一份纯纯的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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