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众 —
小孩子的记忆总是混乱的。特别是多年以后回想,那就更显凌乱,简直无法理解。
蔷薇对八十年代的记忆就是如此。
明明大街上许多青年扛着录音机肆无忌惮地放着邓丽君的歌儿,大跳迪斯科,可是父母在饭桌聊起来却总是一副讳莫如深的样子,嘁嘁喳喳的,仿佛不要说去做,光谈论就是很危险的事情。果不其然,没过多久,真的就有好几个青年因为这个被抓被判了。
公审大会是文化宫外面的广场上开的,罪名是传播腐朽思想,听“米米之音”。什么是“米米之音”呢?林小胖对蔷薇的无知嗤之以鼻:“这都不知道,真笨!‘米米之音’就是邓丽君,‘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不采白不采……’”林小胖,大名林立新,因为长得胖乎乎的,便都叫他林小胖,不叫他林立新了,他比蔷薇小一岁,平常总屁颠屁颠地跟在蔷薇后面,蔷薇说什么就是什么,让他往东不敢往西,现在仗着道听途说的那点事,竟然嘚瑟起来了。看着他流里流气的样儿,要不是两家的父母都在旁边,蔷薇真想踹他一脚!
台上那些人的罪名,还有跳黑灯舞。这个蔷薇早就听人说过,一群人,黑灯瞎火的,群魔乱舞,面对面,脸贴脸,摸摸索索,乱搞男女关系……切!想想都起一身鸡皮疙瘩,活该被判刑!可是几十年后回头想,虽然她依然觉得跳贴面舞有点恶心,可是为了唱歌跳舞而被坐牢,还是冤了点。还有,明明光天化日之下就有人大听邓丽君、跳霹雳舞,当众搂搂抱抱甚至亲嘴儿,警察为什么还非得在晚上出动好几十人去抓人呢?她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时间了,是八零年前后社会还不太开放时候的事?可是,她挤在人群中看热闹的时候,手里领着国威呢!国威能走,怎么也是八四、八五年了,那时候社会已经非常开放了,竟然有这样的事,真不可思议。
国威,是蔷薇记忆里的坐标,为她混乱的童年记忆提供了无比笃定的定位。
在好长一段时间里,蔷薇都以为搅得大半个中国人心惶惶的“二王”是闹了好几年,直到有一天突然想起来,“二王”开始闹的时候已经有国威了,二王被击毙的时候,国威还不会走呢,那么,就应该是八三年那一年里的事了。上网一查,还真是。当天晚上,睡不着觉,想起了许多那年里发生的事——过年后第一天上班回来,她爸神色紧张地跟她妈说说:别让蔷薇出去瞎跑了,有沈阳的哥俩到处杀人,已经死十多个了。她妈说:这丫头不会出去,帮我哄孩子呢——坏人不会冲到家里来吧……她爸怎么回答的她记不清了,不过她妈的话她是当做夸奖听的,心里甜滋滋的,同时看着国威粉嘟嘟的小脸儿发愁:要是坏人真进到家里怎么办呐,国威这么小呢……
接下来的半年多,就因为这“二王”,可把蔷薇憋坏了,幼儿园不让去了,连去老周家看电视都必须有大人陪着才行,更别提自个儿出去玩了。有两三个月,好像所有人都不知道“二王”去了哪里,不断有人传这哥俩去这里了去那里了,都传得有鼻子有眼的。有阵子,都说他们回东北来了,就在巨水市附近,已经有人碰着了。她奶奶胆子小,吓得连屋都不敢出,大热天窗户都不开,日用的东西都是她爸妈下班的时候往回带。
有一天中午,蔷薇跟她爸妈上街,碰着了王爱红她妈,一个胖乎乎的老太太,愁眉苦脸地跟他们诉苦说:“可怎么办哪?爱红他们单位抽人去抓‘二王’了,这死丫头非得报名,我咋劝她也不听……”张建军宽慰她说:“单位领导会考虑吧,不能让一个女同志上一线吧?”老太太不断点头:“就是,就是。我找他们领导了,领导也说不让她去……可是不去一线也不安全哪,没听说吗?这‘二王’见着警察就杀,可不管在哪儿,也不管男女……你说她爸也不在家,这丫头要是出点啥事我可咋活啊……”说着,抹起眼泪来了。
平常这家人都傲慢不搭的,让蔷薇和很多人都非常不喜欢。可是,看着这个胖女人可怜兮兮的样子,她的心里也难过起来,心想,如果“二王”连王爱红这样漂亮的女人都下得去手,那可太坏了!王爱红竟然主动请缨去抓“二王”,她真是佩服得不得了,真是太帅了!从此,在她心里,王爱红和书本上的那些英雄形象重合在了一起,再看到王爱红和一帮警察抓人啊维持秩序啊什么的时候,她都满心的敬仰,觉得像王爱红这样了不起的人,看不起人也是应该的。
“二王”伏法的消息传来的时候,蔷薇已经是一年级的小学生了。放学后,她一个人蹦蹦跳跳地回到家,大声跟正在做饭的奶奶说:“奶奶你快点做,吃完饭我要出去玩!”她奶奶立刻大惊小怪起来:“哎哟我的小祖宗,你可消停待着吧,大晚上出去,碰上‘二王’咋整?”蔷薇振振有词地说:“奶啊,你这一天天的,不读书不看报,啥也不知道——‘二王’都死啦,我们学校都不接送上下学,让我们自己走啦!还二王呢,啧啧,真是的!”对她的话,她奶有点将信将疑:“‘二王’真死了?那我也做不了主,等你爸妈回来问他们吧。”好容易把把她妈盼回来了,得到的是更加干脆的拒绝:“你老实在家待着吧!现在社会这么乱,‘二王’没有了还有别的!要想去看电视,吃完饭让你爸送你去,别一个人吓跑……”说完,又和她爸小声嘀咕:“十六车间那个女工被祸害的案子,还没破呢?这样的日子真让人不踏实……”
蔷薇记忆里的八十年代,真像李冬梅说的那样,挺闹哄的,经常听到哪儿打群架打死打伤人了,哪里的大姑娘小媳妇被祸害了,哪里发生入室抢劫了……与之相应而生的,是延续了好几年的严打,蔷薇河街隔三差五来一回轰轰烈烈的公审公判,审完判完,就是游街示众,甚至拉去刑场吃枪子儿。因此,对于蔷薇他们这些小孩子来说,那段日子一点也不可怕,反倒因为有看不完的热闹而兴奋——每当这样的时候,人群里总少不了蔷薇拉扯着国威四处奔跑的身影。
不过看热闹也是有风险的。有一年五月节的时候,哪一年呢,大约是八五年吧,也许是八六年,反正国威已经满街满跑了,蔷薇的爷爷奶奶来他们家过节,他爸给蔷薇几块钱和一个暖瓶,让她去买啤酒,剩下的钱买山楂气酒和汽水给女人和小孩子喝。国威非要跟着去,谁劝都没用。她奶奶不放心,想跟着去,她爸给拦住了:“妈,你不用管,没几步道,蔷薇哪天不跑几个来回。国宝儿,你跟紧点你姐,走路看点车……”她爸的话还没说完,姐俩已经出院门口了。
他们俩走到派出所门前的时候,听到里面喧闹得厉害,也没理会。等到他们从副食品商店买东西回来,发现派出所院门口聚了一大堆人,抻着脖子往里看。蔷薇有点好奇,跟国威说:“走,去看看出啥事了。”“别看了,姐!家里等咱俩呢。”“我就看看出啥事了,耽误不多长时间,你不爱去就在这儿等着。”她费劲地往人堆里钻,还没挤到前面呢,就听到派出所里传来类似放鞭炮似的动静,叫嚷声立刻停止了,然后传出了更加愤怒的叫喊声。这时,有人高喊了句:“我操!打枪了!”人群像溃了堤的洪水一样往外涌,蔷薇被裹挟着,左手抱着汽酒、右手提着暖瓶跌跌撞撞地往外走,这时又听见“砰砰”两声。
等到人群散开,蔷薇才发现国威早已不在原来的地方,而是远远地站在一棵树下面,乖乖地等着她。她心有余悸地过去:“走吧。”国威没动弹:“碎啦?”看蔷薇没听明白,大声说:“姐,暖瓶碎啦!”蔷薇这才发现,右手轻了不少,回头一看,在她跑过的地方,一道湿湿的印迹在太阳底下格外显眼,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啤酒味儿。把山楂汽酒瓶子放下,打开暖瓶塞一看,瓶胆底下有个大窟窿,一滴啤酒都不剩了!她把暖瓶倒过来控了控,几个碎玻璃掉了出来。国威见此情景,开心地拍手笑起来:“哈哈!蔷薇你完蛋啦,回家我就告诉爸妈,你非得卖呆看热闹,把暖瓶整打了,看他们不把你屁股打开花!”
蔷薇知道这是真的,就是她爸不打她,她妈也饶不了她,加上刚才受到的惊吓,瘪瘪嘴,哭了起来。国威不敢相信假小子一样的蔷薇也会哭,歪着头看了看,发现亮晶晶的泪水正从蔷薇的眼睛里源源不断地流出来,看来不是装的。他有点不忍,轻声问道:“姐,你真哭啦?没事,我不告状,我就跟爸妈说是我弄的,不让他们打你。”“真的?!”蔷薇知道,爸妈是不会打国威的,就是打,爷爷奶奶也不会让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不过……”国威眼珠子转了几圈,带着坏坏的笑意说:“以后你去哪儿都得带着我,不能把我往回撵!”“行!”“还有,你得给我十个糖球,不,二十个!还有,以后吃什么好东西,不许跟我抢!”“行,行!只要帮我过了这关,说啥都行!我就知道我们家国宝儿最好了,让姐姐亲一下……”
就这样,回到家里蔷薇还是挨了一顿骂:“你个死丫头!暖瓶多沉,你自个儿不拿,让你弟弟拿……”“妈,不是姐让我拿的,是我自个儿非要拿的。”“你要拿她就让你拿?你才多大点儿?”最后还是她爷出面解了围:“别说孩子了,大过节的。碎碎平安!再说了,我也喝不惯啤酒,一股尿骚味儿,家里这不是有现成的白的嘛,挺好!”趁大人不注意,国威冲蔷薇做了个鬼脸,伸出两个手指头:“二十个糖球,赖账是小狗!”
吃完饭,大人才知道原来外面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昨天晚上警察抓了一个打架斗殴的,今天中午,他的两个哥哥拿着铁锨和镰刀来要人,说他妈在家等着他兄弟吃粽子呢。警察开头没当回事,让他们不要无理取闹,谁知这哥俩见警察不放人,竟然想动武抢人;警察掏出枪示警,他们又想扑上去抢枪,警察连开两枪,把哥俩都撂倒了——老大被打到了胳膊上,没啥事;老二被打到了腿的动脉上,失血过多,死了!这些,又是听王爱红她妈说的。老太太脸都吓白了,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拍着胸脯说:“幸亏我们家爱红今天休息,不然咋办呐!太吓人了!”当然,大人们也知道了暖瓶是怎么碎的,不过张建军劝李冬梅:“别说孩子了,没出啥事比啥都强,估计她自个儿也吓坏了!”然后又语重心长地跟蔷薇说:“薇呀,以后可别啥事都往前钻了,多危险呐!”蔷薇装模作样地不断点头,好像听进去了的样子,可是几天后公审的时候,照样拼命往人堆里挤。
这次公审大会上,三兄弟的老大和老三都被判了死刑,立即执行。人们都说:“这不是没事作的吗?要是不去闹,最多没个老三,兴许还没事呢,这下好,哥仨全搭进去了!”让大家意外的是,竟然在公审大会上看到万强,流氓罪,和那哥俩一样,死刑,立即执行。这万强,前几年就进了红星,靠他爸的关系,当上了单位的团支部书记,怎么变成流氓犯了呢?有知情的人说,前两天中午,万强去饭店吃饭,碰上了他们单位的一个女工,就开玩笑扯了一下那个女工胸罩的后带,估计平时他们也这样逗过,可是当着那么多人,这个女工下不来台了,大声骂他“流氓!”也活该他倒霉,正好王爱红也在那儿吃饭,就上前问怎么回事,然后万强就被带去派出所了。刚发生那哥仨的事儿,讲不起,一勺烩了!
枪崩人蔷薇没看着。不是她不想去,是被她妈给喊回家去了,不用说,又是一顿骂。听说,到刑场的时候,那兄弟俩一点脸色都没变,还相互说笑呢,倒是他们的父母,都哭得不行了,快背过气去了。万强下车的时候都站不住了,要不是两个武警拉着,早瘫在地上了。有靠近的人说,万强吓得屎尿都出来了,让人熏得慌。他们说的时候,蔷薇眼前出现的是万强以前在街上晃的时候穿着笔挺笑嘻嘻的样子,怎么也想不出来他面对死亡屁滚尿流时该是副啥模样。
那时的蔷薇河街上还常见另一种热闹,就抓“破鞋”游街——这不应该是蔷薇无缘“躬逢其盛”的十年“特殊时期”里才会有的事情吗?可是事实是,蔷薇还真有幸见识过了。通常的情形是,个衣衫不整、披头散发甚至满脸血痕的女人脖子上挂着两只破鞋踉踉跄跄地走在中间,看热闹的人们嬉笑着、喧闹着、嘲骂着、推推搡搡着甚至摸摸索索着簇拥在四周,成为一道别样的风景。
让大家谁也没想到的事,有一天竟然在这样的人群里看到了常颖。只是此时的她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威严,虽然她竭力在维持一份体面,但也是自欺欺人罢了。吴远和吴阔两兄弟在她旁边哭着喊着,她理也不理,眼睛死死地看着远方,好像那里有个看不见的东西比周围的这一切比她的两个儿子都吸引她似的,把她的目光拽得紧绷绷。吴远吴阔这对双胞胎都是蔷薇的同学,平时穿着体面,人也乖巧有礼貌,学习还好,常被老师拿来做榜样,现在看到他们这样子,蔷薇心里莫名地有些快意和难过,特别是他们“妈!妈!”的叫唤声,让她有点不忍心听。
在看热闹的人群里,蔷薇看到李凤琴和李卫东两个人了。李卫东的脸上还是挂着漫不经心的笑意,可李凤琴却脸色苍白,惊恐,好像被众人挂着破鞋游街的不是常颖而是她一样,连蔷薇跟她打招呼都没注意到。只见李卫东歪头和她说了些什么,她没开口,只是轻轻摇了摇头,扭身从人群里挤了出去,李卫东也跟在后面出去了。
常颖怎么会是“破鞋”呢?听看热闹的人说,她是和他们医院的一个男医生,两个人经常在一起值夜班,不知道怎么就勾搭到一块了,那个男的比她小十来岁呢。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昨天两个人又是一起值夜班,那男人的老婆就叫上自己的娘家弟兄去抓奸,结果被抓了个现形——人群里叫嚷得最凶的就是那个男医生的老婆和她的兄弟们……
这时,像有阵风吹过一样,人群里掀起了一股骚动:“吴喜岷来了!”据说,吴喜岷昨晚也是夜班,刚下班听到信儿就跑过来了。本来有些倦怠的人们一下子兴奋起来:“这下有好戏看了!”只见吴喜岷一改往日的温文尔雅,见了谁都像没看到一样,黑着脸扒开人群,对吴远和吴阔哥俩说:“别哭了!回家去!”然后大步向常颖走去,扬起了手。大家都眼光都集中在了他们俩身上,估计连常颖自己都以为要挨打了,因为她脸上的出现了惊恐和愧疚混杂的表情,脖子不由自主地缩了下去。
谁知道吴喜岷没有打她,而是劈手拽下挂在她脖子上的那双鞋子,撇得远远的,然后拽着她的手就往外走。围在常颖后面的几个男女被他的举动整懵了,一把扯住他们:“你干啥?”“回家。”“回家?你老婆偷人了你知道不?”“那是我们两口子的事,你们管不着!”“管不着?我真没看过这样的男人,自个儿老婆给他戴绿帽子,他还护着!你还是不是个男人哪?”几个人就这样吵吵嚷嚷地撕巴起来。吴喜岷一个人,怎么能争得过那么多人?后来,他放弃了带常颖回家的努力,而是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常颖好像很不愿意,使劲地推他一下,想挣出去,但是很快就整个人就软了下来,像只受伤的小鸟一样任由他拥着往前走,脸上铁板一块的平静也消失了,两行泪水无声地流下了,让人莫名地心疼。吴喜岷表情坚毅,如果谁想碰常颖一下,他就会像只愤怒的豹子一样怒视过去,像是要把对方吃掉一样。
游街游成这样,大家都觉得有点无聊,渐渐散开了。对于吴喜岷的举动,人们说什么的都有,总的说来,还是不理解和嘲笑的居多。不过他在上午明亮的阳光里坚定地拥着常颖向前走去的样子,好多年后蔷薇还记得,让她明白了“男人”两个字原来还有这样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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