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立春了,万物眼看也要复苏了,农村不比城市,春的气息总是慢了一拍。农村最先带着绿意来报道的,只有杨柳,当柳树开始冒出新芽的时候,城市里各种说不出名字的花都竞相开放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城市里的春,心里第一感觉就是不单调,在农村长大的我从未见过这般热闹的早春。就连那被寒风摧残了一冬的冬青,这会儿也开始为城市增添一抹浅绿。而往常的这个时候,我不曾记得家乡开过一朵花。
二月的风还吹的人打冷颤,从家出来的时候还一片死气沉沉,几个小时的路程下来,仿佛来到了另一个国度,那是城市给人们带来的生机,怪不得人人都往城市里跑。就连这景色都是勾人的,何况些别的。
我感慨之余,步伐也开始加快,我快要被这眼花缭乱的,仿佛是假花假树的,路两旁的红黄绿紫所吸引,我知道我不是来欣赏美景的,我到这里来,是为了见一个人。
我只身前往他所在的那座城,这是我第一次独自出远门,坐在大巴车上的时候天还没亮,我用眼睛扫了扫车上的乘客,大多数是外出打工的农村人,手里拿的麻袋就看的出来。至少外出旅游不会拿着铺盖,也不会连个脸盆茶杯也需要从家带出来。大家都懂得城市不比农村,什么东西都是贵的,多带一样就能少买一样。
我心里也是万分忐忑的,我不知道这辆车的终点是什么模样,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到终点。只好坐在靠窗的位置,瞪大眼睛看高速公路上的路标。过了一座山,又过了一座城,路过一片河,又横穿一座城,终于,我也拿着两个麻袋,一个行李箱,背上还背着一个旅行包,就这样下车了,行李重的我差点拿不动。
我是来打工的,我也是来见一个人的。
出走的青春02
青春总是躁动不安的,故事发生在我的十六岁,我现在还能记得,我在嘉祥县第一中学高一八班,上的最后一堂课,那堂课是我最讨厌的计算机课。
在那之前,我的同桌还在嘲笑我,说我肯定不敢就这样辍学,我在宿舍收拾东西的时候,同寝室的其余七个人,没有一个人帮我。这可和我预想的不一样,升入高中以来,几乎每天都有各种理由离开学校的人,无论他的人际关系怎样,走的那一天同学们还是会表现的依依不舍,大家都主动帮忙收拾一下东西,然后再赠送点什么礼物之类的。
可那天,没有一个人搭理我,她们以为我在恶作剧。直到那节计算机课,她们才明白我不是闹着玩的。
老师刚走上讲台,我就趴桌上睡觉了,大概十分钟以后,我被老师用粉笔扔醒,老师让我上讲台回答问题,我站起来理直气壮的说,我不会。老师问我为什么不会,我说我在睡觉没听讲啊。
老师气的想骂什么也没骂出来,哆嗦着手示意我去后面站着听课。这时候大家好像都明白了,一向学习好,从不顶撞老师,更不会上课睡觉的我,一反常态肯定有事要发生了。
老师看我是女生,在离下课五分钟的时候让我回到座位坐下了,其实是怕下课被别班同学看到丢脸,那时候我对一直讨厌的老师冰释前嫌了。老师说不能有下次了,我回答到,知道了,不会有下次了。
我是不会有下次了,因为我马上就要走了,我起身的时候被同桌一把抱住,她问我胡闹什么,我说我没有胡闹,我真要走了,我要去找他了。
直到我出了校门,在学校门口等公交车的时候,同学们后知后觉的趴在窗户上喊我的名字,我同桌的声音最大。她说让我抓紧时间滚回来。
我说我滚不回来了,等我回来你们可能都毕业了。一辆载满乘客的公交车呼啸而过,我消失在同学们的眼皮子底下。我真的走了,头也没回,我说过我会去找他。
出走的青春03
他是我在网上认识的一个大学生,我们只聊了一个寒假,我就喜欢上了他,那时候虽然学习成绩还可以,而且还是上的重点中学,但我深受“读书无用论”的影响,觉得早早出去打工挣钱才能实现人生的价值。
加之他说我可以去找他,在他身边工作,他还能陪我,一举两得。所以我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学校,逃离了我厌恶的生活。
当我从车上下来以后,远远的就看见他正朝我走来,他长得很斯文,带着一副眼镜,耳朵里还塞着耳机,卷卷的黄色的头发,脖子里还围着一条格子围巾。我知道那一定是他,和我想象的一样。
当他接到我以后,我的脚步也不再那么杂乱和匆忙,他帮我拿着行李,我终于可以尽情欣赏这座城市的美丽风景了。我心里激动万分,初次进城的我又不好意思问东问西,只是眼睛偷偷的瞥一眼这里,又偷偷的瞄一眼那里。我甚至连普通话都说不出来,他说不急慢慢来,我听得懂你说的话。
我们安顿下以后,他说带我去和同学吃个饭,我是非常不好意思的,于是找各种借口拒绝,最后我们都没去。
我们趁着夜色来临,孤男寡女,干柴烈火,虽然我只有十六岁,但也已经发育到懂得男欢女爱了,面对爱情,荷尔蒙起了作用。我和他在那个小旅馆里,进行了爱的初体验,结果非常糟糕。
不知道是姿势不正确还是别的,翻云覆雨后我两条腿简直要断了,这是我们之后又去外面散步的时候发现的。
我们就走在那条陌生的马路上,路上行人匆匆,只有我们两个人悠闲自得,我们的影子被路灯拉长,又被路灯缩小,灯光有点昏暗,我看不清他的脸,他牵着我的手,我们的手心都出了汗。白天那些眼花缭乱的风景,到了晚上也和农村别无二样了,只是城市的夜晚更亮一些,这样看来,夜晚也像假的了。
出走的青春04
他的陪伴固然甜蜜,但我还是要工作的。他每天陪我跑东跑西,就为了给我找份工作。我终于成功的变成了一名打工妹,我那候觉得我终于挣脱了牢笼,我还幻想着有朝一日能成为大老板,给我的同学们吹吹牛皮,谈谈我那不凡的创业之路。
现实总是啪啪打脸的,来到这里以后,光是找个饭店服务员的工作,就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大多是嫌我年龄小。最后我以谎报年龄的方式,终于在一家“重庆鸡公煲”找到了工作。
其实当赚到了人生第一桶金的时候,我还是非常高兴的,而且那时候的我也丝毫没有后悔自己的决定,直到后来我认识了他的舍友们。
那时候他们想着自己创业做点小买卖,挣点零花钱。问我要不要加入,我欣然同意了。
我们在他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用来放置买来的工具。其实我们就是买了个蛋蛋饼的机器,因为一窍不通,所以需要大家齐心合力的来研究。
那段鸡蛋面粉满天飞的时光,想起来也是令人回味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最后学会了,并且出摊了,每天的收入还很乐观。
让我回心转意的,也是那个时候。
做着做着,我突然发现,我们出摊卖饼的时候,大家的热情都是高涨的。但每天也就那么两三个小时,而且是晚上。一到白天,他们都要去上课,而我无所事事,只能一个人坐在出租屋里刷剧,等着他们放学。即使作为我的男朋友,他也是要上课的,不能时时陪在我身边。
后来我心想,我比他们还年轻,他们利用业余时间赚钱,而我却在这里终日虚度。而且,我和他们除了吃喝玩乐和卖饼,再也找不到任何共同话题。
他周末带我去商业街,满大街全是大学生;带我去爬山,满山全是大学生;带我去他们的食堂吃饭,去他们学校参观,角角落落,全是大学生。
也许是自卑感唤醒了我。
突然,我觉得我得走了,我得回去上学去。三年之后,我也想用“大学生”的身份身处在这大学城。
后来,我真的走了。前前后后不过半年的时间,我还来得及。回到学校,老师说还给我保留着学籍,那一刻我是喜极而泣的。
05
对于我的离开,他并没有挽留,他说希望我回去好好的上学。
我看惯了城里的花花草草,普通话也说的非常流利了,甚至还学会了做点小生意。他教会我很多很多,为我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笑着送我回家。
我知道他心里会有不舍,但我也知道我的终点站不在这里,坐上返途的大巴,一切好像是做了一场梦,这一次我没有再紧张的看着窗外,我知道终点在哪里。横穿一座城,路过一片河,又过了一座城,翻过一座山,我拿着两个麻袋,一个行李箱,背上还背着一个旅行包,我妈在那里等我。
当我和同桌说完这段故事以后,她已经睡着了。下一堂课是计算机课,我没有喊醒她,她被老师用粉笔扔醒,并且在教室后面站着听了一节课。
出走的青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