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

作者: 御风99 | 来源:发表于2022-10-10 11:42 被阅读0次

    我最开始知道王菲,是90年代末期,我看《新概念作文》时,里面很多文章都提到了王菲。那时候还不知道她,对她的第一印象就是,慵懒小资,带着一股子大都市女人的傲娇与特立独行的韵味。

    我很喜欢。她就像那时的《萌芽》,有创意有想法,不在意别人的目光,我行我素,与众不同,让人耳目一新,一眼万年。

    后来,有了随身听后,我就喜欢去淘各种好听的盗版磁带。乐此不疲。

    夏日里的一天,我一个人在家里百无聊赖,刚刚洗了头发,用了妈妈买的最新上市的洗发水,那淡淡的好闻的香气令我心情沉醉。窗外的虫鸣,更显得岁月静好。这第一次听她时的心情,便是我一生的心情。我打开随身听,王菲空灵的懒懒的嗓音穿出来,“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淇淋流泪。第二口蛋糕的滋味,第二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大风吹大风吹爆米花好美”。

    我顿时沦陷,我第一次知道还可以这样唱歌,还可以这样表达内心的想法。接着听下去,不由得爱上她,不止被她的曲调所吸引,更为她演绎的灵魂所沉沦。那个有些小小叛逆的年纪,她的歌声撩拨了很多人的心弦,让心灵和精神有了安放之处。

    那时候,喜欢隔壁班级一个瘦瘦的男孩,他看着就是个温暖的人。他的眼睛特别好看,像小鹿一样干净清澈,声音轻柔温润,衣服也干干净净,他偶尔会在下课的时候从我们班级门口经过。

    我下课了,总喜欢往门口看,期待着能看到他,也想知道他的一些消息。但大部分的时间里,都是失望的,他安安静静,平时几乎看不到他。每次考完试,年级排榜的时候,我都能看到他,他的名字一直在第一张纸上。

    他很努力,我也要努力才行啊。我也拼命的学习,中午不睡觉,只要有时间就在学习,只为了也能排在第一张纸上,名字可以离他近一点。

    他喜欢打篮球,篮球打的很好,有时候会和我们班级的男生一起比赛。我们班级女生在为自己班级加油,只有我一声不吭,我希望他能赢。

    有一次,学校开运动会,我们两个班级紧挨在一起。我耳朵里插着耳机,坐在最后一排看大家比赛。他过来问我,在听什么呢?我没出息的愣在那,一会才回过神来,我说王菲。他顿时很惊喜的表情,我也很喜欢王菲,能给我听一个吗?

    我花痴一般开心,小心地递给他一个耳机,自己留一个,我们一起在最后一排安安静静地听起了王菲,仿佛与这个世界隔绝了一般。

    最后一项比赛是长跑,他报名了长跑。我安安静静的看着他跑步,阳光下浑汗如雨的他,周围欢呼喝彩的同学们,青春真的很美好。

    我没有报名任何比赛,我迅速地写了为他加油的稿子投递到校广播处,不一会,就听到广播台播出了我的稿件,我心里好开心,不知道他听到后能不能有一丝丝动力和冲劲。

    青春的迷恋,其实就是这样,与别人无关,只与自己有关。与狗血八卦无关,只与美好和成长有关。没有过程,没有结局,这其实可能是最好的过程和结局。那个年轻的男孩,始终带给我温暖的正能量,他的存在已经就是美好。

    有时候,听着王菲,就能感觉到自己的成长,我甚至能在朦胧的睡梦中听到骨骼咔咔生长的声音。她已经是一个音乐符号,她的歌声和林夕的歌词相得益彰,交互表达。

    “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听到这一句,不知为何,泪流满面,想来那时也是在心里种下了一颗红豆。

    “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没有谁忍心责怪。”写尽了凄美孤寂、慷慨奔赴的一生。

    “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一切都可以理解,一切仿佛也都可以承受。

    其实,与其说喜欢听歌,更不如说是喜欢听歌时候的自己。每当熟悉的旋律一响起来,记忆就像闸门般打开,我能回忆起当时的天气、空气的味道、还有青春期无限伤感的自己。

    自己的小情绪,不是家国大事,无关社会大情怀,却也浩浩汤汤的把每一个片段的自己串联了起来。

    有了过去的那些成长经历,才长成了今天的我。我喜欢或不喜欢今天的自己都不重要了,我已经在这里了。

    “但愿你留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我本无意穿堂风,偏偏孤倨引山洪。

    这个女人是通透的,自我的,不屑的,拒绝讨好的。你懂我便懂,不懂也无所谓。你来了便来了,离开便离开。

    她的歌与人已经合而为一。很多人活不成这样,所以她更显得难能可贵。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人间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ahloar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