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人无好坏之分(参见《人无好坏之分》一文),那么问题来了:个人要不要讲道德,老人摔倒要不要扶。——这是牵扯到每个人生活态度的现实问题。
在《中华汉语大词典》里,对“道德”的定义是这样:道德是以善恶评价为标准来约束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道德的评价标准是善恶:善则道德,恶则不道德。
那么,善恶的标准呢?
我们知道:以事实为依据,以利害为标准的功利判断,不符合好坏人之分的本意,同时也不符合善恶的定义;以心理为依据,以善恶为标准的道德判断,因人心不可知而无法判断,则善恶不能分辨。
这样,善恶就成为不可分辨,不能界定的一对概念。
同时,人的本性是非善非恶的利已,利已之心人皆有之,利己是人的本性,善恶不是人的本性;人的行为动机和目的都是利己的,而不是善恶的。即,人无善恶之心。
利人或损人只是行为过程中的手段,是以利已为目的而利弊权衡的算法。算法与心智相关,与心性无关,与善恶之心无关。这样,人的行为既有善举也有恶行。至于向善或向恶、利人或损人,全凭心智的利弊权衡,而不需要心性的善恶之心来决定。
这样,既不存在善恶之分的行为动机,也不存在善恶之心所决定的行为过程,,更不存在分辨善恶之心的方法,则,以善恶为判断标准的道德和不道德是不存在的。换言之,道德不需要善恶之心来推动,善恶并不是道德的评价标准,道德跟善恶之心无关。
那么,问题来了:道德究竟是指什么?道德的评价标准是什么?
所谓“道”,本义是指事物运动的轨迹,引申义便是物质运动的规律。具体到生命领域便是生命如何生存的道理,具体到人类社会便是人如何生存的道理。狭义的“道”专指人的为人处世的道理。“道”是客观的、外在的。所谓“大道至简”就是指最基本的道理就像“一加一等于二”一样简单而不可违背。
所谓“德”就是德性,是指学得为人之道而形成的素养,以及习得为人之道而形成的习惯。“德”是主观的、内在的。
“道德”便是“道”和“德”这两个概念合起来的合成概念:将外在之道内化为德,便是道德。道德是内外相连、内外想通的。
“不道德”便是没有学得,或学得而没有习得为人之道。
“道德”和“不道德”都是中性概念,没有褒贬之分,只有“有”与“没有”之别;没有心性的善恶之分,只有心智的“学得习得”与“没有学得习得”之别。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学习道德?为什么要学而习之?因为,人皆有利己之心,都想获得生存之道;人是社会性动物,人人都想得道多助。所以,人人都想获得道德,人人都在学习道德,道德没有也永远不会沦丧。道德不是强加给每个人的东西,而是每个人都心向往之的东西,因为每个人都有利己之心。换言之,由利己之心可以推导出道德,道德来源于利己之心。
利己之心最集中地展现在经济领域,有一件商业交易的故事很耐人寻味。我妻子上班的内资皮具厂接到一个利润丰厚的外单(德国商人的订单),外商要来验厂(检验工厂的加工能力)。为了应对这次验厂,全厂动员、整理整顿、窗明几净,大幅欢迎标语,借来先进设备,预定高档宾馆。可是对方只来了三个人,不到三分钟的寒暄接洽便一人直奔员工食堂,一人直奔员工宿舍,一人接见清洁阿姨。约二十分钟后,三人碰头,一起来办公室查员工工资单。结果:车间没进;结果:取消订单;结果:订单转给一个规模很小的家族企业。
为什么?因为伙食差、住宿条件差、工资待遇低,工人不可能积极,产品质量没有保障,所以取消订单。
你看,为了己利,不得不道德;商业交易最讲利己,所以最讲道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客气的是营业员,最礼貌的是推销员,最文明的是客服,最讲声誉的是上市公司老板(不然,股票大跌)。反之,最傲慢、最粗鲁、喝五喊六的是谁?答:顾客(因为有选择主动权)。 ——这就是“由利己之心可以推导出道德,道德来源于利己之心”的内在逻辑。
可是,想获得道德是一回事,能否获得是另一回事。“想获得”是出于利己之心,“能否获得”要靠心智的学习能力和命中注定的学习环境。学习环境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社会和家庭,个人很难左右;个人能决定的是学习能力,学习能力取决于心智是否聪明智慧。换言之,能否获得道德、获得多少道德,这取决于心智的学习能力,取决于智慧(包括个人智慧、家庭智慧和社会智慧);智慧产生道德,道德是智慧的产物。——本来嘛,道德就是生活经验的总结,人类智慧的结晶;道德本来就是外在之道内化为德,本来就是智慧的产物,这一点都不奇怪。这个结论既不奇怪也不唐突。
在商业领域,成功的商人便是智慧的商人,而成功的商人最懂得服务、诚信、公平等等经商之道,最懂道德,最会利用道德。相反,最不讲道德的恰恰是打一枪换个地方的小商小贩和成不了大气候的无良奸商。——因为愚昧,所以不懂规矩;因为不懂规矩,所以不懂经商之道;因为不懂经商之道,所以不懂道德;因为不懂道德,所以才不讲道德,才没有道德。
这就是说,越有智慧越有道德,越愚昧越没有道德。道德与智慧成正比,道德是智慧的产物;不道德与愚昧成正比,不道德归因于愚昧。这样,智慧与愚昧便决定了道德与不道德,智慧与愚昧便成为道德的判断标准之一(“之一”是因为智慧只是道德的决定因素之一,道德的决定因素还包括高贵与低贱,博爱与冷漠,限于篇幅,暂且按下不表)。
归纳来讲,人人都有利己之心,在利己之心的推动下,人人都想拥有生存之道的道德;然而,只有通过心智的学而习之才能获得道德,只有通过智慧才能获得更多更大的道德;只有获得了道德才能够善行;只有善行才能够更好地生存。利己——智慧——道德——善行——生存,在这个逻辑链条里,利己是动机,智慧是手段,道德是工具,善行是结果,生存是目的。
传统伦理学把这个逻辑搞反了,认为先有善良之心,然后才有善行,才有道德,才有社会秩序。这既不符合人性(利己),又丧失了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智慧);既不能解释道德实践(善行而动机不纯),又导致许多道德困境(做好不落好)。其根本原因就是“利己”的缺失,“智慧”的缺失。
道德本来就是个体的、内在的、自修自立的东西,它考验的是个体的智慧:对于个人,就是个人的内在智慧;对于团队,就是团队的内在智慧;对于国家,就是国家的内在智慧。它不是外在强加给你的,而是自律性的。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一旦个体在群体中处于压倒性的强势地位时,为了一己之利,它就有动机不遵循群体的道德准则,就有能力暴力掠夺其它成员的利益,按照自己的生存之道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譬如强人、垄断企业、超级大国等等。这不是不道德,而是个人道德已经超越于群体道德之上,不需要遵循群体的道德准则。因此,作为社会契约的主要代表的法律,不仅仅是防止弱势群体孤注一掷的底线,也是阻止强势群体胡作非为的红线。这个红线,恰恰是现代社会严重缺失的,也是传统伦理学无法解释的,更是血淋淋的历史事实。
我们可以看到,真正的成功人士更自律更道德,成功的团队更懂配合,队员更讲道德,成功的国家(如新加坡、以色列)更文明、更智慧,公民道德感更强、幸福感更强。相反,痛苦失败的个人、矛盾重重的家庭、混乱糟糕的团队、专制强权的国家……您懂的,且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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