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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问题,你知道多少?

继承问题,你知道多少?

作者: 遐舟 | 来源:发表于2020-03-13 17:52 被阅读0次

    今年因为疫情,有些家庭成了绝户。逝者安息。

    但是关于家庭财产继承成了问题。

    正巧,今天我表姐的公公因病去世。逝者安息。

    在此,我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我国的继承问题。

    我国的继承方式一共有四种:遗赠、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大多数人比较熟悉的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知道可以写遗嘱,或者知道继承是有顺序的,不是七姑八大姨都能继承的。

    好了,其实是这样的。

    一、最优先的“遗赠扶养协议”

    如果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效力最高的是遗赠扶养协议。

    优先是因为,它主要针对的是被继承人“无人赡养“”的情况。

    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要求受遗赠人或者说扶养人,负担“生养死葬”的义务。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转归扶养人所有。

    二、给外人的“遗赠继承”

    二三两种方法,都是第二优先级的继承方式。

    外人,指国家、社会、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

    三、给自己人的“遗嘱继承”

    这是大家熟知的方式,搞个遗嘱呗,对于财产分配有自己的想法的,就在生前弄好,比如通过公证。(后续会再补充一章《遗嘱的效力顺序》)

    不过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可都得活人;否则, 遗嘱继承无效的。

    四、以上三种都没有的情况下“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养)子女、(养)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实际上,根据法条,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还因情形稍微放宽了些:如果丧偶的儿媳、女婿,若尽到了扶养义务,可以划分到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范围;如果事实收养关系下,没有合法的法定收养手续,若能证明长期生活在一起,也视为收养关系,第一顺序继承人;继子女可以对继父母的财产拥有继承权,也可对生父母的财产有继承权,即第一顺序继承人,相反继父母也是同;

    不论如何扩充,你看,孙子孙女、侄子侄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如果遗嘱明确给这些人,那属于“二、遗赠”。

    每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的份额相同;只有第一顺序人去世、皆无的情况,才能启动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早年死亡,仍然有法定继承权,只是涉及“代位继承”(见(一))。

    所以你看,兄弟姐妹并不能立刻分得一杯羹,除非在被继承人无儿女、无父母、无配偶的情况下。

    (一)代位继承

    法定继承里, 如果白发人送黑发人(子女)的情况下,先于白发人去世的黑发人也是有法定继承份的,需要黑发人的直系晚辈(子女,若无就孙子女)代替继承。

    这个挺有意思,很有这种家族传承的感觉,不能绝后。

    举个例子,一家五口,爷爷奶奶仅有爸爸一儿子,爸爸也只有我一姑娘,如果爸爸早年就先去世,后来爷爷也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对于爷爷的财产,如何分?

    首先排除遗嘱遗赠抚养协议,启动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人是奶奶、爸爸。虽然爸爸早年去世,但是因为是爷爷的子女,所以爸爸也有一份财产。又因为爸爸已经去世,所以由我作为爸爸的子女代替爸爸,来继承爷爷给的一份。这样爷爷的财产终于是后继有人了。

    【变1】如果改一下题目,爸爸依旧健在,提前去世的是奶奶,在爷爷去世后,那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只有爸爸了,奶奶不会启动“代位继承”的。

    (二)转继承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很大区别是,1不一定是法定继承,可以是遗嘱继承;2继承人可以是遗嘱或者法定继承人,不必是子女;3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又拿到财产前死;4转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不仅仅是直系晚辈。

    【变2】用上一个例子改一下就是,爷爷先死,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方式让爸爸成了继承人,但是爸爸没有这个命实际拿到财产。那么爸爸的所有财产就得法定继承了。即我、妈妈、奶奶来继承爸爸得到的遗产份额。

    【延伸】继续上一个例子,如果爸爸作出过遗嘱,但是不含这笔继承份额,怎么办?分开办,遗产份额按照转继承法定继承,遗嘱部分按照遗嘱办。

    【触类旁通】如果遗嘱中的财产又不完全,剩余未分配财产继续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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