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简友们,我是稻香,我们又有几天不见面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几天我更了几篇小说和写了几首短诗,这就耽搁了跟大家共同学习写作的机会了。今天,我读了无戒的《我累了,想放弃爱你了》和别山举水的《生命的春意》,我读了这两篇文章,不禁想把我读后的感受告诉给大家。当然了,对一篇文章,当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仁智之见,因人而异。这是因为各人的学识和学养不同,因此,仁智之见就会在所难免了。我要告诉大家的也是自己的浅见,可能对一些人的胃口,也可能让一些人看了不是那回事,那就请大家暂时放下自己的见解,先跟我来走进无戒和别山举水的文章中,让我们跟着无戒老师和别山举水先生,走进简书的写作园地吧。
无戒老师的《我累了,想放弃爱你了》写的是一个女大学生在考上大学前遇人不淑偷尝禁果后,她求她的男朋友陪她去医院把怀的孕打掉,然后在身体恢复后又历尽千辛万苦考上了大学。她考上大学后,仍然与她的男朋友痞子少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之后,脚踏两只船的痞子少年却断然提出与她分手并跟与其相拥而眠已有两年的另一个姑娘结了婚。这就是这篇文章所要展示的故事。
作者是怎样写作此文的呢?她是这样写的。她一开始就用两段话提纲挈领地给全文定下了基调,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开头方式,我们这些初学后辈一般是不会想到这么写的。一篇好的文章,应该是“凤头”、“猪肚”和“豹尾”的。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一篇文章要有好的开头和漂亮的结尾以及中间部分要有充实的内容。无戒老师的这篇文章全部注意到了。我们先来看她的开头:
“我一直以为我们的爱情没有结果是因为身份不同,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爱的不够。”
“遇见有时是一场劫难,而我却无法渡劫,在这段爱情里沉沦太久,甚至忘记了自己。”
大家请看这两段话,没有什么华而不实的华丽的辞藻,用的都是朴素无华的口语,既质朴清新,又直叩人心,不装模作样矫揉造作,而是很直爽地用我口说我心。这样的开头,难道不是经典之作吗?这样的开头,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这样的开头,难道不能称之为“凤头”吗?我想那应该是确定无疑的。我们常常去看一些写作秘诀的书,就像金庸在他的武侠小说里写的那些想方设法寻找武功秘诀的人一样,我们也想得到一本写作秘诀,殊不知写作秘诀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原来就藏在无戒老师的文章中,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无戒老师把这篇文章的开头开好后,她也不是撒手不管了,而是在中间部分的文章的主体部分,她都是紧紧地围绕着这两段话写的,不仅如此,而且她以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这就让人读了有一种身临其境之感,有一种亲力亲为的感觉在内。譬如,文中的我在初遇痞子少年时,就因为少年的一句轻薄的姑娘你好可爱的话,将痞子少年装进我的心里去了,从此,少年再也没有从我心里走出来。从而,我们可以看出,我对少年是倾心的爱,却不知少年爱我不够深。刚开始,少年对我的爱也许是纯真的,毕竟是十、七八岁的少年人嘛,还没有被社会这个大染缸污染,但爱得不够深这一点应该是毫无疑问的。如果少年真正地爱我,他会逃学不做作业也带上我吗?如果真正地爱我,他会在我怀孕后不顾我还要上学的需求而提出跟我结婚吗?结婚,只是他的借口,而且在十七、八岁,他也未必真的会结婚,他以后跟那个跟他相拥而眠两年的姑娘结婚,也是在我大学二年级后才结婚的。在这里,少年跟我因为打不打胎发生了分歧和冲突,也为他和我以后的分手埋下了伏笔。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痞子少年成为一个脚踏两只船逢场作戏游戏人生的人,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尽管他的痞子的本质决定了他会这样,但他朝那条路滑过去也是循序渐进地滑过去的,开头的又要与我偷尝禁果又不负责任地说些不着边际地要与我结婚的话,就为他的戏剧人生拉开了序幕。
接着,无戒老师写我在这场爱情的劫难中越陷越深以至于不能自拔。她写我打胎后想不上学结果却被我母亲强行送到学校里,最后,我心念着与少年的所谓爱情刻苦努力顽强拼搏终于考上了大学。上大学后本来就应该与痞子少年挥剑斩情根一刀两断,但我却没能渡过这场劫难还沉沦太久,忘我地在寒暑假仍与少年贪婪地做爱,即使在知道了少年移情别恋后,还一厢情愿地相信少年的谎话床下的女人的鞋子是他娘的不是他新的女朋友的。写这些,占了相当大的篇幅,我认为无戒老师的谋篇布局是很到位的,也是紧扣开头的两段话的,而不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
再接着,少年就直接翻脸无情地告诉我他家里人催他结婚了,他等不得了,赤裸裸地露出了他的痞子的丑恶的嘴脸。我们看到这里,情不自禁地要走进文章中对姑娘大声疾呼,在你懵懂青涩的年纪,你还不知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你遇人不淑深受其害是情有可原的,但你在经历了撕心裂肺的疼痛后,你就应该幡然醒悟了,是时候该放下了,那个本质不好的痞子少年不值得你爱,你还是疗治好心灵的创伤,去开始你的崭新的人生之路,那场无疾而终的所谓爱情就当作是青春成长的必修课吧。
我们在看了无戒老师的这篇文章的开头和中间部分后,我们再来看她的文章的结尾。她是这样写的:
“原来放弃是这般容易,原来你并没有那般认真爱过我,也未曾想过关于我们的未来。”
“再见吧!少年。再见吧!我的爱人。我终于有理由放下了,我好累,真的不想爱你了。”
作者这两段话给全文作了总结性的收尾,一针见血地指出痞子少年放弃真爱是轻而易举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认真爱过我,也未曾设想过他和我的未来。最后那段是替女大学生说的,也是劝她放下以前的包袱,因为当爱的劫难让我身心俱疲时,还不如真的不要爱那个极不负责任的人,也不要想着去爱。文章到此是对全文的总结,也点了题,跟文章的开头部分遥相呼应,写得太棒了。这种漂亮的结尾难道不是“豹尾”吗?
这篇文章,我个人觉得写得非常精彩,作为经典性的文章,值得我们精读细读。我相信无戒老师写这篇文章也是用了她的洪荒之力的,我们难道不应该好好地去熟读深思吗?!
无戒老师写这篇文章用了第一人称,这种写法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我在前边已经讲了,毋须再多说,坏处是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我”就是无戒老师。因此,我在这里要跟大家说,看一篇文章,不要总是对号入座,这是不行的,不要老把文中的我跟作者挂上钩,古往今来,好多作家都写“我”,难道“我”就是那些作家?肯定不是,这是作者为了方便行文而用的第一人称。请大家想想是不是这回事,我说得对不对。
我们看过了无戒老师的《我累了,想放弃爱你了》后,我们接着再来看别山举水先生的《生命的春意》。跟无戒老师用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不同的是,别山举水先生虽然也用了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但他的这个“我”不是主人公自己,“我”在文章中用眼睛看到的和用嘴询问到的,将文章逐层逐段地拓展开来,这种写法其实比“我”就是主人公来叙述故事还要难,功力不够,最好不要这样写。为什么?这样写,写得不好,就会跑题,就会把文中的主人公的光环抢去了。
但是,别山举水没有跑题,他在这篇文章中说的就是他在异乡因为动手术住院遇到了一个安徽的病友,安徽人本来是在常州市的昆山打工的,这次来看小时候接骨接错了的胳膊,他为了省下七、八千块钱,甘愿用自己身上的骨头,不去买骨头,为了省下两、三万块钱,甘愿用国产的不锈钢夹板,很含蓄地写出了在底层靠体力劳动挣钱的人活得是多么艰辛,他们在不得不进医院的时候,心里想的不是自己的病和身体,而是怎样想方设法地省钱,能省一分就是一分,因为他还有家人,他不能因为看个病就把家里搞得破产了。
他写安徽人“浅发黑肤,最重要的一点是爱笑,笑得很连密,每一瓣笑容里,我都看到善良在闪光,即使他偶尔羞涩地低下头,善良依旧向周围的空气中扩散。”
作者在最后是这样写的:
“他的脸上笑得很松散,但那一团一团的温暖却很紧凑,正在电波里奔个不停。”
“我的眼看得清,我的嘴道得明,我窝在被子里,捕捉着生命中的春”,作者在这里收尾很有力,而且点了题。
好了,今天跟大家相互切磋就到这里了。以后如有时间,我们再接着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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