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某单位干部,小城本地人。第一次接触她的案件是在2012年年底,诉状很简单,李梦因生活所需,借人钱财5万元,后来人不见了,对方以李梦所打欠条为凭据起诉。我那时主要工作是送达和记录。没有李梦的电话,只能先去李梦的户籍所在地看下是不是李梦的居住地,结果户籍所在地是某单位。我打电话向对方了解,才知道李梦是某单位干部。
整个人觉得事情不是像诉状所写那么简单,灰溜溜回法院汇报给邓法官,邓法官说抽空去某单位了解情况,做个笔录。晚上和同寝室的张姐说今天遇见个“女赖子”是某单位的,张姐说他们手上也有这个“女赖子”的借款案件,债权人给了李梦弟弟的电话号码,说打了电话给她弟弟,她弟弟说李梦债务太多,被放高利贷的逼疯了。债权人又苦苦说,我哪像放高利贷的,当初还不是因为李梦跟他是同学,加上每次去办理业务时,李梦人多热情的,李梦提出借钱过渡的时候,才到处借钱给她应急。哪晓得国家公务员居然是个“牌贩子”,连工作都不要了。张姐说她跟李梦弟弟打了电话过去,他弟弟直接说不晓得李梦在哪里,张姐想要做工作时候,他弟弟直接挂了电话,等再打过去就不通了。
第二天,邓法官带着我去了某单位,某单位的大厅工作牌上挂着李梦的工作照,很文艺的一张脸,实在和“牌贩子”联系不上。是办公室主任接待我们的,办公室主任说,李梦已经向单位提交了辞职,是病退,病因是精神分裂,至于李梦人在哪里确实不清楚。邓法官让办公室主任帮我们开了李梦的情况说明。这期间,邓法官遇见了“哥们儿”,得知是李梦的事,只说了一句,可惜了,业务一线的女的没几个,李梦是一名能手。
邓法官叮嘱我这个案件程序一定要把握好,李梦找不到,只有公告送达,公告开庭审理,看似简单,但是对于事实的查明是有欠缺的。正如邓法官所言,开庭的时候,债权人凭据借条及详细的借款过程,邓法官依法询问了债权人的经济实力、债权人与李梦之间的关系。最终,虽李梦缺席,但债权人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对四个案件全部支持。
李梦再次出现是2014年,我那时已经从法院菜鸟变成了业务骨干。这次她身边出现了一个60岁左右的老人叫柯木可。两人的目的性很强--翻案。我在民事庭每天水深火热,中午吃饭时候经常会听见立案信访的小王说,李梦又来了,说晕倒就晕倒,随时可以从包里拿出血书,说如果不同意重审,就与当年承办的法官共存亡。更奇葩是她带来的柯木可没有代理手续也不是李梦的近亲属,一直在替李梦说话。问他们是什么关系,李梦说这是她遇难时候遇见的好心人,柯木可说他是公益人士,看见李梦可怜,挺身而出,拔刀相助。信访接待处只能一遍又一遍的引导正常诉讼。我那时候还开玩笑,哪天要是我接待,她晕倒我就晕倒,她要把我伤到了,我就请工伤假,睡个天翻地覆。“一入民庭深似海”是每个在民事案件上一线人员的感受。几日后,我在调解室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时,因为外面大厅太吵,无意看见了当年那位照片上的文艺大姐。李梦散落着头发坐在大厅中央,保安劝说后,正在联系女法警,传说中的公益人士柯木可在一旁鼓吹法院乱判案,法院执行局邓局长(当年的邓法官)和李梦是牌友,明知是非法赌资硬要判成民间借贷……过后,我才从同事口头得知,柯木可误把邓法官当成了另一个辞职的女法官,因为邓法官也爱打牌,和这个辞职女法官走的近,加上老公是做生意的,所以,不知道怎么被柯木可误会。也是在后面我参加重审其中一个案件,才知道在短短半年时间因为李梦的非法信访、举报,前前后后邓法官被院纪检组、检察院约谈了十几次。
李梦案件被检察院提起检查建议,要求再审,从程序上因为其中一个案件书记员粗心在庭审前的准备中记录李梦到庭,但检察院更多是认为李梦报警后,警察在盘问几个债权人,这几个债权人表示是知晓李梦爱打牌的事情,并且其中一个直接说钱就是借给李梦打牌用的。检察院认为几个案件在当初未将事实查明清楚,所以建议全部再审。院长对于梁萍的案件作出中止执行的决定。
李梦的案件再审,法院党组研究将4个案件全部交由民事庭处理,当时处理人员也上阵。我们不同意,以当初经手需回避为由向分管副院长反映,副院长明确表示人手不够,解铃还须系铃人,审判任务不上也得上。方案是不处理同一案件,并且向柯木可释明人手不够,只能不同人处理不同案件。这时柯木可已经是李梦的丈夫,他申诉状中写到法院逼着他与李梦结婚,如果他不与李梦结婚,那么他就不能出庭当李梦的代理律师。庭上安排了最细心的人记录与柯木可每一次联系。诉讼期间,柯木可每天9点准时给我们打电话了解情况,每天的内容基本一样,先催开庭时间,开庭时间确定后,每天电话要求我们一定要严惩邓法官和4个债权人。
柯木可在开庭的前十天邮寄了一封要求法院保证其在开庭期间人身安全的申请书,并且还有一封李梦亲自书写的回忆录。柯木可表示自从法院同意重审案件后,一直有人不断打电话威胁李梦,说如果继续打官司,李梦人到了小县城境内就让她有命无回。李梦的回忆录与案情有关的内容,主要讲了4个债权人以九分利滚利的形式借钱给他,实际上4个债权人借给她的钱共计只有1万元,到最后她打欠条时,4个债权人的钱高达了20万元,另外讲诉了李梦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李梦的父亲是李梦的单位退休的,父亲很重男轻女,李梦为了证明自己,努力读书,大学毕业过后,她父亲向领导要了个财会应届毕业生的名额。李梦通过努力考过了笔试,面试就自然而然进了单位。本来这些安排应该是李梦弟弟的,但弟弟读书不好,技校毕业后,就和朋友搭伙在贵阳搞起了小吃店,父母本想经济制裁弟弟,逼他就范回小县城在机关单位混个司机之类的编外人员,结果弟弟咬牙熬过了瓶颈期,后来留在了贵阳。李梦其实不喜欢留在小县城,她一直想去大城市生活工作,所以认为工作听父母了,婚姻就自己做主。但是,身边接触的,父母要求相亲的,都是本地人或者在本地就业的公务员。她就这么和父母斗争着,后来30岁的时候通过网络认识了王浩。王浩38岁,在贵阳上班,离异。李梦说就那么眼瞎了,从了王浩怀了孕。在父母的规劝下,李梦起了前所未有的逆反心,和王浩领了证。李梦的父母对于李梦伤透了心,退休后就离开小县城,去了贵阳跟弟弟生活在一起。后来,李梦生了儿子,王浩没有经过李梦同意辞去了工作,到小县城谋生。王浩一个搞IT的,在小县城,只能在家带孩子。李梦觉得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她一想到自己莫名其妙找了家庭煮男,就不想回家,连看自己的孩子都烦躁。她恨她父母,也恨王浩,也恨孩子,但更恨自己没有勇气辞职和王浩一起去大城市打拼。她过不了自己心里的坎,于是和来办理业务的人混在一起打牌。起初打小牌,封顶50元,手气特别好,下班就往麻将馆跑,王浩发现她不是加班而是去打麻将后,就说她,越说她越逆反,后来王浩带着孩子到麻将馆找她,她当着外人面说王浩是吃软饭的。王浩一气之下离开找了李梦父母,让父母劝李梦不能再这样打麻将,李梦父母虽然冷言王浩骗了李梦,但看着外孙的面还是到了小县城。看见几年不见,老了许多的父母,李梦答应不再打麻将,和王浩好好过日子,父母帮忙带外孙,王浩重新回贵阳上班。可是,赌瘾是没有办法戒掉的。父母时不时仍然会数落李梦,李梦想起所有一切都是因为父母的自私,当初不让她去大城市打拼,让她继承父业,自己却老想去贵阳跟弟弟生活。李梦又走进了麻将馆,这次从100元封顶,打到了无封顶。就这样小半年,李梦输掉了一辆现代汽车。父母让王浩回小县城商量该怎么办,王浩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离婚协议书。王浩的要求是要不就辞去工作跟他去贵阳一起生活,要不就离婚,王浩自己想办法抚养孩子。父亲说当初不要你们在一起你们坚持一起,现在她变成这样,你就要离婚不管了。关于工作,李梦这样打下去,早晚也保不了,但是至少在单位工作这么多年,李梦只要不是主动辞职,单位也会考虑她的。李梦和王浩离了婚,父母带孩子去了贵阳,王浩每周末带孩子一天。李梦还是选择留在小县城,每月去贵阳看望孩子一次。生活原本一天一天变好,直到王浩再婚,新婚妻子变着花样不让王浩看孩子,李梦想起当初和王浩网恋时也是这样变着花样,觉得是报应。父母不让李梦想太多,好好工作,有时间回贵阳陪孩子。一个人在小县城生活,李梦好希望能加班,这样和同事在一起就不会寂寞。王浩再婚的事情同事不知道从哪里知道的,风言风语多起来,李梦实在受不了,又躲进了麻将馆。麻将馆服务很好,李梦想吃什么喝什么,都想办法给弄来,李梦觉得麻将馆才有人气,这里没人说她不好,都会说王浩眼睛瞎了。一下班就来这里,有时通宵,不通宵就在麻将馆楼上的旅店住,老板也不收钱,第二天还准时叫她起床上班。就这样,李梦把所有积蓄全部打输完。本来知道不能再继续了,每次人家都会说反正你们公务员工资高,想办法继续来嘛,麻将老板就会说如果想打,他帮忙找人借钱,就这样一张又一张的条子打下去,李梦自己都不清楚到底外债了多少。要债人开始堵她,她在单位,要债的人就去单位找她,单位同事开始不知情,后来全部知道了,领导找她谈话,她那时候精神已经不好了,每天睡不着觉,就想去麻将馆,但是一走到麻将馆要债的人就会来催债。直到有一天要债人在单位门口堵截她,她晕倒了。后来诊断出来精神分裂,也有清醒的时候,一清醒就想去麻将馆…在治病期间认识了柯木可,是柯木可拯救了她,让她重新做人,并且帮助她维权。这时候法院已经执行了单位每月给她不到2000元的基本工资…
开庭那天,法院外面来了二十几个人,因为事先预案,所以对于不是与案件有关的人及其亲属,都不准进入法院。法警过来告诉我们,围观的人意见很大,都不愿离开,说是坚持等庭审完结后,问李梦到底多久还钱。李梦和柯木可坐在被告席上,李梦一直低着头,主要陈述由柯木可表达,除非我们要求李梦回答,李梦才低语。庭审主要是围绕借款是民间借贷还是非法赌资,借款的具体金额是多少进行。期间,休庭过一次,柯木可对李梦说,开完庭我就不帮你了,反正对面的人也不会把你怎么样,你的是非法赌资,他们要把钱赔给你的。李梦忽然跪下抱着柯木可,哭叫着,不要离开我,我把钱都给你…庭审持续了一天,所有债权人均表示是借了钱给李梦才知道李梦是拿钱赌博,之前李梦借钱的时候都说有急用,因为相信李梦公务员身份,加上李梦说按照比银行高一点的利息计算就借钱了,借条上面就是本金,起诉到法院就想保住本金算了。结束后,庭长怕出事,还是派法警将李梦和柯木可从法院后门送出去,并且一路护送出了小县城。
案件重大,在审判委员会上讨论,除了在派出所招认的那个债权人是知晓李梦借钱打牌为非法赌资,执行收缴国库,另外三个案件借款事实清楚,支持债权人的权益。柯木可收到判决书后,对另三件案件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三件案件的当事人重新申请执行,要求执行李梦现有的家庭财产。执行法官认为柯木可与李梦已经是一家人,应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遂前往柯木可的家中,柯木可正在与李梦协商离婚,李梦被父母接回了弟弟家中。执行法官在查实李梦财产,准备冻结时,发现柯木可是租房居住,因为好女色和乱赌,孩子与妻子早就与他没有往来,同时还了解到柯木可当初以可以帮忙戒赌瘾的名义,拿了李梦的父母三万元,还把李梦接进了自己出租房用李梦每个月的工资生活。李梦父母申请法院执行时考虑李梦的实际情况,所以法院执行李梦的工资时保留了她基本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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