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两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按照本规定第18条和第20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后,主张其他人员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应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两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按照本规定第18条和第20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后,主张其他人员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应予以支持
本文标题:规定第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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