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子迷恋足球是天经地义,因为受到喜爱运动和争强好胜的心理支配,只要看见运动场上有人在踢球,几乎很少有人不动心的。
我从小体质弱,虽然有点儿调皮,但却不怎么爱体育活动,小学时曾有一段时间,全班出去做广播体操、上体育课,我都留在教室里自由活动,害得同学们纷纷嫉妒。所以,单杠拉不了几下,双杠翻不了跟头,运动会从来不参加,读书期间的体育考试全部靠"态度"勉强及格。
第一次亲眼看到人们踢足球,是在北国长春的军校里。宿舍旁边就有一个诺大的足球场,每天下课后学员们就在场子里面生龙活虎地跑来奔去用腿脚争抢那颗小小的足球,青春激荡,热血沸腾。站在场外看久了,我不免也心生激动,找了个机会上场踢玩。
不懂规则,不会技巧,在场子里跟着球来回奔跑、喊喊叫叫应该没有什么难度,所以尽管够不到球,我的兴致倒也逾来逾高。人家踢球都穿着解放鞋、运动鞋,跑起来轻松,踢起来灵活,也不会误伤别人,可我是临时上阵,脚下穿的是底跟既坚又硬的装甲兵部队工作皮鞋,跑步不怎么灵活,但脚下的杀伤力却非同小可。
这不,终于来了个机会,球朝着我这个方向飞来,几名学员从不同角度扑往足球即将落地的方向,说时迟,那时快,我立刻对准足球落下的方位凌空飞起一脚,"呼啦"一下,球没踢到,竟一脚踹中别的班的一名学员,又坚又硬的工作皮鞋不偏不倚地当胸将人家撂倒,嚇得我赶忙上前将他拉起,连连道歉,尴尬离去,从此远离足球,认定这是一项野蛮运动,再也不敢轻言上场。
转眼过了两三年,我从军校毕业来到南京小行,在这里堂堂正正当了一名三排长。一个星期天,我们一排、二排、三排的三个年轻小排长守在小屋里看书读报闲聊天,感觉无甚可聊时,相约到足球场上去稍微放松一下。于是,我们脱掉军外套,一起蹦蹦跳跳地来到足球场,分别加入正在踢着球的两个阵营。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二次上场。时隔数年早已忘记曾经发生过的恐怖那一脚,心中多出了一些对球场的熟悉和亲切,所以踢起来倒也收放自如,比从前少了一些拘谨,多了一点信心。一样的跑,一样的叫,一样兴致勃勃地追、拦、抢,一样奋不顾身地阻挡对手抢占风头。突然,一个高空落球,而此时落球的下方大家已拥挤成一团,脚下功夫难以再现,于是我们纷纷跃起,用自己的头颅把足球传给队友。就在我不顾一切猛然跳起,使劲将头一甩欲将足球顶开之时,只听"咚"、"啊"两声响,脚落地时才发现,球是顶开了,二排长唐万毅却手捂面部弯下了腰。"鼻梁断了。"他强忍痛苦轻声嘀咕。
离开球场,刚刚回到营房,二排长两只眼睛下面迅速呈现一片深深的暗青色,应该全是淤血。经送卫生队、再转送医院检查,唐万毅的鼻梁确实已经粉碎性骨折。
从此,对足球再无好感,发誓再也不碰足球。
(注:题图取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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