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时青言
秦凯说,我想要你。我说,好,正好我也想睡你。— 01 —
我和秦凯的关系算是特殊的朋友吧,用王小波的话来讲,就是有事没事都会惯常,敦敦伟大的友谊。说我是他的女朋友,不合适。因为正主,在千里之外。
我叫程乐,G大的高材生,生于江南水乡,却非温婉如玉,生性豪爽,顶着一头乌黑短发,有事没事会逃课,号召一群难兄难弟喝上一瓶二锅头。除了C罩杯的胸比较暴露性别外,酷酷的穿着,戴上墨镜,走在街上,浑身散发的是雄性荷尔蒙。
我和秦凯的爱情,跟发烧一样,眼瞅着温度计的水银柱从37度飙升到了40度。第一次接触,表了白;第二次见面,拉了手;第三次约会,亲了嘴;第四次碰面,摸了胸;第五次开房,上了床。我可能是被烧糊涂了,可我真的宁愿在有他的重症监护室里死去。
剧情开始于大一,我是篮球队的经理,秦凯是篮球队的队员,我见他个子高长的好看,篮球打的又好,也未曾顾及到,自己宽松T恤大裤衩运动鞋的穿着,是不是入得了对方的法眼。女追男的剧情在未经脑回路仔细掂量的情况下,已经进展到终点。
“你叫秦凯吧?我程乐,还挺喜欢你的。”我不自觉地用手胡乱挠了挠后脑勺的短发。
“……”秦凯呆愣了一下,脸上写满了问号,显然还没消化好这突然闯进他世界的一句话。
“我是说,呃……那种,在一起的喜欢。”
“啊……那就,在一起吧。”
我记得,那个晚上,我把自己的每一个室友,不管她们愿不愿意,都强行抱了一遍,然后坐在床上傻乐,就差对着窗子,拿个喇叭,朝外面大喊:我,程乐,脱单了!你们知道么,秦凯,他说,他也喜欢我!
— 02 —
九月末,G市的天气还很炙热,好像酒吧里性感的女郎,在曲终前,带动着舞池里的人尽情摇摆舞动。空气中漂浮的荷尔蒙,让人一下子掉进云层里,一下子又躺在草地上,室友说,那是因为有他的味道,我抬头,那是专属于二十几岁的天空。
开房前,还处于互相试探阶段。他说,他想让我用口帮他解决。我说,我没经验,不会。他就用手机给我传来了一段“教学”视频。默默地丢来一句,你学学,照着做就好了。
我脑补了一连串的情景剧,心叹,世风日下。果然,男的都是日常精虫上脑。饮食男女,食性也。
那是第一次和男人开房,他很享受,我很痛苦。嘴里有异物,总是忍不住干呕。
他说,他喜欢长头发的女孩儿,我就发誓再也不动自己的头发了;他说,他喜欢性感一点的我,我就逛了一天的商店,扭捏地穿上了裙子,换上了细高跟鞋;他说,他不喜欢我有那么多的异性朋友,我就渐渐疏离了那群能陪我胡吃海喝的好哥们。
那群哥们就像不认识我一样,恨不得把我的心挖出来,再拿到实验室里仔细解剖一番。他们说,好好的一个程乐,硬是被改造成娘炮了。我知道他们挖苦我之余,是在夸我,因为半年后,我成了风靡学校的,别人口中的校花。
秦凯说,我想要你。
我说,好,正好我也想睡你。
我没经验,完全听从他指挥,我下他上。我明明脸涨的通红,可硬是强装镇定。
旁边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侧脸望去,屏幕显示,老婆。未曾想,他大手一伸接了起来,身下并未停止运动,手似乎是故意的,捏了一下敏感地带,我下意识地用手紧紧捂住了自己的嘴。
那是第二次和男人开房。那天,是我的第一次。于他,却是很多次中的一次。我只记得,很痛,还很难受。
我还知道了,他有义务却一直未曾通知我的事情,他有女朋友。
— 03 —
第二天早上,他坐在电脑前打游戏,我浑身酸痛,腰疼的厉害。
我们大吵了一架,因为他从始至终,未解释未否定。我希望他否定,那样我还可以接着自欺欺人。我因为他的诚实,大骂了他一顿:“秦凯,你他妈的就是个混蛋!”然后摔门而走。
下着小雨的十月,很冷很冷,雨水把泪水都冲洗干净了。我这个被家人当宝贝养大的大小姐,第一次,觉着世界坍塌了。
你问我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我经常帮着他做作业,考试的时候给他传答案,论文都会帮他多写一份……有时候,我一个星期都夜不归宿,和他在一起。我还陪他逛街,帮他挑选他女朋友的情人节礼物……当然,也会偶尔吵架冷战。
室友说我疯了,我不置可否。我因为爱情,很有自知之明地犯着贱。可终归不知道,对于我,这算是爱情,对于他,这又算是什么?
情人节当天,秦凯失踪了,我一个人吃了晚餐,拿着两个人的电影票,一个人看了场爱情喜剧,可最后,怎么看哭了。
— 04 —
情人节前一天,秦凯收到了他女朋友的分手短信。当晚,他独自一人喝了很多的酒,他是被室友从酒吧抬回来的,嘴里一直低不可闻地重复着,许晴,别抛下我。
第二天,秦凯买了机票,飞到了K市。可他却在K大的校门口,看见了他女朋友拉着另一个男人的手……
秦凯和许晴的男朋友一起吃了顿饭,他喝了很多很多的酒。
醒酒后,是第二天的正午,秦凯猛地睁开眼睛,却被阳光晃得生疼,他靠在大街旁一侧的水泥柱子上,眼眶淤青一片,白衬衫脏了,皱皱巴巴的,钱包和手机也都丢了……他晃了晃脑袋,空白一片,他只记得昨晚两个人都喝多了,只记得两个人互相打了对方一拳,只记得许晴来了,她把那个男人扶走了,而不是自己……
秦凯还记得,他对那个男的说,好好照顾许晴。
秦凯身无分文,他一个人在K市的大街上漫无目的的游荡,像个幽灵一样,什么都懒得想,可睁眼闭眼却都是许晴清纯的笑脸。他记得她在高中总请教他问题,然后他总嘲笑她笨;他记得许晴趴在教室的桌子上睡着了,他小心地在她额间轻啄一口,午后的阳光温暖又甘甜;他记得那晚,她说,刚好,我也喜欢你,他半悬着的扑通扑通乱跳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
肚子咕噜噜地叫了好久,他停在警察局门口,目光空洞,低下了头。
— 05 —
正上课时,这个“失踪人口”终于有了消息。我拽起书包,连招呼都没跟老师打,在满课堂同学诧异的目光里,跑了出去。
打车,机场,K市,警察局。
我看见一个男的,蜷缩在椅子上,很疲惫,也很憔悴,眼角还有未干的眼泪。
我喊了一声:“凯子。”
他缓缓抬头,闻声望去,看到了熟悉的人影,就像一个无助的孩子扑了过来。
我把他抱在怀里,他又开始闷声抽噎了,我用手顺着他的背部,他说:“乐乐,许晴不要我了,这次是真的,她真的走了。”
我摸着凯子的头,像哄小孩子一样:“都会过去的,乖,咱们回家。”
那一刻,我为自己干成了这件事,既窃喜又后悔。因为我在情人节的前几天,给许晴发了张我和秦凯的床照。我知道,在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在忏悔中度过。
没有许晴的日子,和有她的日子,竟也没什么太大的变化。一点点不同是,我尽自己的全力对秦凯好。我虽然得到了秦凯,可心里一直觉着亏欠了他。
大三的暑假,我去了秦凯从小生活到大的城市,还见了伯父伯母。我和秦凯陪着二老去了当地一座知名的寺庙求福。
每一座寺庙几乎都会有个许愿姻缘的地方,僧侣嘴里念念有词地说着:“缘起缘灭缘自在,情深情浅不由人。”
从不迷信的我拉着秦凯去写了心愿,两个写着心愿的红纸,被卷了起来,系上蓝色的小绳子,装在一个透明的瓶子里。只要出到合适的价位,这个玻璃瓶就能被放在姻缘墙上某个小盒子里,被保存80年,可以随时来还愿。
瓶子放好后,我跪在蒲团上,闭上眼睛,双手合十,虔诚地叩拜了三下。
有那么一瞬,我觉着,好像拿到了抵达婚姻殿堂的通行证。
— 06 —
你可能又会问我,后来怎么样了?
人生就是一个大舞台,混的好坏,全靠演技。像我这样实力派本色出演的应该在少数。
后来,我把他甩了。我不知道,算不算自己在这盘以爱情为主战场的棋局中扳回了一局。
生活一如既往,没有一丝波澜。我在理发店,把含辛茹苦养到及腰的栗色长发,剪掉了。镜子里,是久违的模样。
那年,是毕业季;那天,是个深秋。
梧桐树的叶子落了一地,踩在上面会发出吱呀的声响,我穿着呢子大衣双手插兜,在校园的一隅,等他。已经习惯了,大多时候,都是我等在一处。
他见着我,先是愣了一下。可能突然剪的短发太过于刺目。
我先开口,打破了凝结的空气:“凯子,我们,分手吧。”
他又是一个猝不及防,连呼吸都有些急促:“为……为什么?”
我看向他,未曾眨眼一字一句地说到:“没什么,就是,我睡了你,但没想睡你一辈子。”
转身前,我第一次,在他眉目间,看到了痛苦。
转身后,我长吐了一口气,眼角淌下来两滴眼泪。
确实是没什么原因,这些年,我累了,凯子,我就是累了。我努力争取到一份爱情,努力维系经营一份爱情。可我觉着,爱情的天平偏的太厉害。我是个女孩子,我也想被照顾,被男朋友护在手心里,可你是不是被我照顾习惯了,亦或是,你还没有长大?
我希望在你进入我的时候,我喊疼,你能停下来,而不是只顾着自己得到释放;我希望每一次见面是你早早的在等着我,而不是我等了你半个小时,你连句抱歉都没有;我希望你也能偶尔在重要的日子里说句我爱你,而不是,我一个人在爱情里踟蹰和猜疑。
我希望,你能像我爱你那样,来爱我。
— 07 —
我好像打赢了一场战役,却又像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毕业之后,我和秦凯再也不曾联系过。
新年时,我收到了很多拜年祝福,杂乱的祝福里,猛然看见有段文字是来自一个四年不曾有过音信的“陌生人”,秦凯。应该是微信群发吧,我想。原来,你的好友列表里,一直有我。
毕业五年后,也就是秦凯婚期将至的三个月前,我在出差的时候偶然遇见了他的大学室友钱多。钱多,这几年发展的不错,顺风顺水,升到了公司财务部门的主管。
“乐嫂……程……程乐?”眼尖的他,一眼认出了我,却好像也认错了。
咖啡厅里,钱多说:“乐乐,有些话,我挺想和你说说的,不说,我憋着难受。当年,你和凯子,那段‘狗血’的爱情,我亲眼看过的。”
“可乐乐,你知道,你和凯子说分手后,凯子那些天都怎么过来的么?整天窝在寝室里,和谁也不说话,不吃不喝好几天后,突然发了疯地灌自己喝酒,把自己喝进了医院里……”
“打那之后,凯子好像变了一个人,做事情会顾及别人的感受,常打电话问候父母,和别人的约会鲜少迟到,对自己的工作事业也上心了……”
“毕业三年后,大学几个玩的好的曾回母校聚过一次,那晚,凯子喝多了,那么要面子的他,当着哥几个的面哭了。”
“他说,他这几年,就他妈的真心爱过一个女人,可程乐,就那么爽快地把他甩了。‘她程乐跟我说,她就没想过要跟我睡一辈子。’”
我问钱多要了秦凯结婚的日期和地址。
结婚当天,我未曾收到过请帖,但我偷偷溜了进去。五年不见,凯子成熟稳重了不少,他应该长大了吧,应该会照顾别人了吧,应该不会惹自己的爱人伤心了吧……
新娘那么美,可惜不是我。凯子,今日一别,怕是一辈子了,凯子,我祝你幸福。你不必记得,这个叫程乐的女人,曾拿四年最好的青春来爱你。可我会记得,你是我这辈子忘不了的初恋。
— 08 —
在秦凯婚礼之后,我去了美国,进修学位,攻读了心理学硕士。一年后,我在这个大洋的彼岸,遇见了我愿意和其步入婚姻殿堂的人,是个美籍华人,他叫Jonny。我们闪电恋爱,闪电结婚。
用一句俗话讲,看对眼了,认定了,结婚只是一个程序化的步骤而已。
五年后,我被国内的一所大学邀请进行一场关于心理学的演讲,来到了A市,也是秦凯的家乡。在那里,我碰见了让我愧疚很久的一件事情的主角,许晴,她在这所大学任教。她认出了我,我认出了她的名字。
时隔多年,竟也能一笑泯恩仇,相约在餐桌上。我为我十三年前的行为道歉,却换来了她的一句对不起。许晴说:“我在看见你发给我那张照片之前,就和周诚在一起了。一直没想好怎么和秦凯说,我不想伤害他,因为他以前对我是真的很好。而你那张照片,给了我一个契机。说真的,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我和周诚结婚了,生了个男孩子,今年六岁了,我们很幸福。”
我心里某个地方的结终于解开了。
兜兜转转,原来,在这段爱情纠葛里,谁也没有比谁高尚到哪里去。
我和Jonny驱车,去了当年那所寺庙,香火依旧繁盛不断。年轻的情侣虔诚许愿的模样,让我想到了那一天,我兴高采烈地以为会是一辈子。原来向佛家许愿,心诚也未必灵。
面前,透明的玻璃瓶里,装着两个红色的卷纸,被尘封了十三年。
我打开了第一个,上面写着:“凯子,我想给你生两个孩子。”我嘴角轻轻笑了一下,笑当时年少无知,连誓言都说的那么笃定。
随手又打开了第二个,已经不熟悉的字迹工工整整写着:“乐乐,我这辈子笃定只要你一个,如果时间不够用,就再约个下辈子。程乐,我爱你,很爱很爱。”
我眼圈瞬间升上来一股热气,灼烫着眼睛生疼,拿着纸的手愈发控制不住抖的厉害。
“嘿,乐乐,你来这边,景色很美!”小女儿也学着Jonny朝着远处的景色咿咿呀呀指指点点。
我用手胡乱抹了抹眼睛,转身走过去,依偎在Jonny身边,眼神迷离望着远处,从不善于用言语表达情感的我,轻轻地说了句:“Jonny,我爱你。”
Jonny显然吃了一惊,而后宠溺地揉了揉我的短发,说:“I love you too, forever.”
— 后记 —
(一)
程乐这个人,有个性,走路带风,有想法,敢爱敢恨,但其实她从来没有恨过任何人。
“外人可能会说,这对狗男女,谁也没有比谁高尚到哪去,他脚踏两只船,我小三插足。未修得正果,实乃人间一大幸事。”
十多年后,抱着孩子坐在咖啡厅里的程乐,对我说:“爱情里啊,从来没有谁对谁错,只有喜欢不喜欢。他爱我,我爱他,他结婚了,可新娘不是我,这事就新鲜了。”
程乐眼神迷离,把头转向落地窗外的马路上,人来人往,人聚人又散。
(二)
河水逆流而上,冬天的白雪抹去了春天的娇俏,老人家的白鬓褪去,黑发重长,深深刻印在记忆里的人还是少年模样,教室里纷杂吵闹,谁又偷看了谁的情书……
我长发飘扬,穿着牛仔裤白T恤,在篮球场外,双手合成了喇叭状扣在嘴边,大喊:“秦凯,我喜欢你!”
瞧,如果时光倒流,再选择一次,我还是会喜欢你。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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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挪威的森林》
有可能我们素未相识,或者天各一方,或者简单寒暄过。都感恩相遇。
一个人,一台电脑,好多要说的心里话。
其实,我以前是个自闭的人,怕孤独,怕落单,看了许多温暖的书,慢慢走出来。
现在喜欢热闹,哪怕是乱糟糟,
喜欢大步流星往人群走,不是为了熙攘闹市的灯红酒绿,我向往那种不孤单。
有可能,你形单影只,怕黑,怕孤独,怕阴天,和以前的我一样,希望你能走出孤单,来《铁路月老》公众号里面找我玩。 朋友问我,“粉丝那么少,关注了也不看,干嘛啊?熬夜一点没有意思的!安心睡觉!”。我当时没有正面回答,草草几句。多久我都记得这几句。 “22岁的人,心里装着一个自己的桃花源,这里的人都是元元之民,蕙质兰心。现在没有那么多共同信仰的人,大概是我的桃花不香吧!”
能加个微信吗?我的vipdrg
看完你的文章,洋洋洒洒的写下这段话,交个朋友吧
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抄袭你的
,她知道自己想要啥
失败的恋情不可怕,可怕的是在失败的恋情里没有总结失败的原因,男主从最初的自私自利,到后来的宽以待人,这也是一种成熟,这就值得庆幸。
第二次见面,拉了手
第三次约会,亲了嘴
第四次碰面,摸了胸
第五次开房,上了床就算了,还答应给他口交
第六次开房,把人生的第一次给了他,还特么在做运动的时候听他跟女友打电话
恕我直言,女主不是婊就是神仙
前期得不到珍惜那是必然的
有一句颠扑不破的真理叫做:越容易得到东西越不会珍惜
付出了身心不一定就赢得了战场
女主前期其实就是充当炮友而已
秦凯跟许晴分手以后才把她当作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而已
后面又把女主写得跟圣母玛利亚一样包容他
再后面又决然地甩了他
是为了让女主扳回一局吧?
说真的,后面读得真的是狗血淋淋!!
题目应该改成《我当年爱得特傻逼》
千呼万唤始出来
嗯,其实里边有几个片段是取自生活的 ,我当时是理解不了的现象,我不理解,把自己搞伤成那样至于么?或者怎么能这么不要自己的脸面,或者,很多狗血的剧情,怎么明明老公出轨了,你还跟他过,三个人?
后来的后来,明白了 ,没道理可讲 ,恋爱中的人是昏了头的,没办法, 谁让就爱上了。
怎么能忘记呢
总会兜兜转转
总会一直是你
秦凯发现,他曾经对许晴,不是爱。
秦凯是个幼稚不成熟的大男孩,外表装成熟,但内心不是。他不懂爱,也不会照顾人。
而程乐想找一个能体贴照顾她的男人,程乐不想那么累,而这个男人注定不会是秦凯。
对于秦凯,幡然醒悟后,物是人非。
我们都没错,爱情里就是会存在自私。
程乐也好,秦凯也好,都做过错事,也做过好事。
也都曾深情地爱过一个人。
一开始,程乐是想和秦凯睡一辈子的,可程凯只想睡程乐一阵子。后来,程凯想睡程乐一辈子了。可程乐欺骗他说,她程乐从一开始就没曾想睡秦凯一辈子。
还有,我最近开了一本新书《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倒是有不少观点不谋而合。
主线:程乐一开始是打算睡秦凯一辈子的,然而秦凯一开始是想睡程乐一阵子的(秦凯这个人设现实中不少见,比较浪),后来程凯想睡程乐一辈子了,程乐却突然明白了什么,她欺骗了秦凯,说她程乐一开始就没想睡秦凯一辈子。那时程乐对秦凯还是有爱的,但爱不等于在一起,适合做恋人的人不一定适合步入婚姻殿堂。
这段爱情 ,对程乐而言,是初恋,懵懂无知,喜欢就一头扎进去了,但这份爱情最后让她明白了她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人度过余生。
这份爱情, 对于秦凯而言(他是个幼稚装成熟的大男孩,同龄男的总没有女的心智成熟),他对程乐的爱远远多过许晴 ,只不过,局中人陷在其中辩别不出。后来他懂得了什么是爱,应该如何爱人,但程乐不在了。
文中各种欺骗,自私的善意的,亦或是……但是爱情里本就存在自私,这是人性的阴暗面……
总结一句,于程乐而言,她想找一个成熟稳重疼她对她好的人来过一辈子,而这个人,注定不是秦凯。
于秦凯而言,可惜,教会他爱的人最后不是他的爱人。
有一个小细节,沟通很重要,秦凯也好,程乐也好,都没曾互相好好沟通过,表明自己的爱意或是什么,比如对对方的看法等等,所以,恍然惊觉后,最后有一句,从不善于言辞表达爱意的程乐对Jonny说了一句,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