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自己的三段职场经历,一起一落,反思良久,终于顿悟,无非是跟人和选事的问题。
第一段职场经历,选的事不算热爱,但也不讨厌,处于懵懂无知状态,庆幸的是遇到了好的领导和同事,虽然也会偶尔有些小情绪,但总体来说,是开心的。而且,在工作的过程中,自己不断探索,还找到了自己的兴趣,并转化为自己的优势。
第二段职场经历,选的事从没干过,只是觉得新鲜刺激,从零开始,遇到了好的领导和团队,一路鼓励,包容,指导,不断进步和成长,是自己入职后最开心最有成就感的一年。因为是临时团队,考虑到自己的职业发展,最终还是回到公司。
第三段职场经历,选的事与第二段一样,只不过,这次没有那么幸运,遇到的领导与第二段的领导风格迥异,团队氛围有些压抑。高质量,严要求,常态化加班,反复的退回修改,让自己无所适从。上一段经历培养的信心,消耗殆尽,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原本觉得新鲜刺激的事,此时也提不起兴趣。
跟对人,选对事,当然最好。跟错人,选错事,必然痛苦,趁早改变。那如果是跟对人和选对事二者取其一,哪个相对好一点呢?
我的经验是,跟对人比选对事更重要。跟对人,工作会更加开心,即便原本不了解,没做过的事,也可以在做中学,不断培养兴趣和能力,最后做一行,爱一行。跟错人,则恰恰相反,即便有兴趣,即便有基础,也可能会在一次次挫折和打击下,渐渐丧失自信,心生退意。
人往高处走,对的人,往往能力比你强,眼界比你高,看得比你透,他选择的事,估计也不会差。
很喜欢看《亮剑》,喜欢看李云龙带队伍冲锋陷阵的勇猛,逢敌必亮剑的霸气。第一集开场,在被动弱势的情况下,李云龙命令队伍进攻,全军如同被点燃的干柴,不要命的向前冲,顺利推进500米,为炮手创造机会,成功炸掉日军指挥所,率领部队突围。不拘一格,有勇有谋,看着都热血沸腾。
李云龙与炮手的对话孔捷的独立团刚被山本的特种部队打个败仗,李云龙来的时候做了个发言,鼓舞士气。
他如是说:“弟兄们,知道我李云龙喜欢什么吗?我喜欢狼!狼这种畜生又凶又滑,尤其是群狼。老虎见了都要怕三分。从今往后,我李云龙要让鬼子知道,碰到我们独立团,就是碰到了一群野狼,一群嗷嗷叫的野狼!在咱狼的眼里,任何叫阵的对手,都是我们嘴里的一块肉!我们是野狼团,吃鬼子的肉,还要嚼碎他的骨头。狼走千里吃肉,狗走千吃屎。咱野狼团什么时候改善生活?就是碰上鬼子的时候!”
听着就提气,跟着这样的领导,畅快,无憾。
2019,即将开启第四段职场生涯,这一次,遇到了对的领导,做的是自己感兴趣的事,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虽然过程艰辛,一波三折,但是值得。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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