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许多自媒体,甚至大牌平面媒体,在报道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时候,总是称武汉“疫区”如何如何。
你知道吗,你称武汉“疫区”是错误的,往小了说,是你无知,往大了说,你是在自己给自己过不去,是自己给自己头上扣个“屎盆”啊!
我们先来看,什么是疫区。疫区的定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中,明文规定的:疫区,是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播散时所能波及的地区。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对爆发和流行的定义。暴发,是指在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发生多例同一种传染病病人。流行,是指一个地区某种传染病发病率显著超过该病历年的一般发病率水平。
经过多方检索,我未见到武汉市政府、湖北省政府宣布武汉为“疫区”的文件,更没有国务院把武汉列为疫区的报道。既然是这样,那么我们的各种媒体在报道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时,就不要称“武汉是疫区”了。
我看到一些平面媒体,把武汉称为“疫情发病严重地区”,这个说法很好,也很客观。
另外,1月30日晚,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国际卫生条例》,“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它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可能需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的不同寻常事件”。
由此可见,世界卫生组织也没有把武汉列为“疫区”,更没有把中国列为“疫区国”。
所以,我敬请各位,在你写的各种报道或新闻中,再也不要称“武汉是疫区”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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