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庆
我不禁对他肃然起敬,因为这首诗远远不止十四行,看来他的造诣比莎士比亚还要高。胖弟弟也偶来教室,即使是在有老师讲课的时候也全然不顾直接推门而进,弄得几乎所有正在讲课的老师的思路赫然间短路,不晓得下一句该讲什么。全班的目光聚集在他的身上随之移动到我的座位旁坐下。老师趁机赶紧翻书把断了的思路接上。
他来的时候手里经常拿一些书,渐渐地书多了起来,拿来拿去的觉得麻烦就把有些书放我抽屉里了,我于是在看课本的间隙也可以看一些他看过的书,心里大喜。都说女人如书,还好书不如女人。被人翻过的的书你再翻一遍也没什么大不了,而女人就不一样了,倘若被人翻过了就变得似乎不那么值钱了,而且是被人翻过的次数越多似乎也越不值钱,所以聪明的女人一定是一本好书,只让一个人翻阅,绝不让第二个人的手触碰自己。
他的灵感如意大利南部的西西里岛的火山一样经常不定时的喷发,造成一些意外事故。每次他灵感来临抓住我正在写单词的笔就是一首,全然不顾这首诗的归处。我的课本上日记本上课桌上都不不期地出现他的一首首新作,我为此常常惊恐不已,虽说我也是爱诗之人但还不能承受连内裤上也要作诗一首:“举头望明月,不如望楼上姑娘”这样事件的频频发生。 我于是对他说,你不能这样子,我送你一个本子吧!为了收集他的灵感,我花了十块钱给他买了一个很厚的本子。看来灵感这玩儿意虽好,也不可到处撒野,否则就如同随地大小便般让人生厌。后来的日子里,我的课本和课桌安静了许多,不再被一些莫名的东西所侵扰。
一日胖弟弟说要请我吃饭,我不明白缘由但还是欣然接受了。原因是我从来不拒绝别人的的邀请,以免他不高兴,即使那人仅仅是处于礼貌或是说着玩的我也一并接受,弄得他不请都不行。当然胖弟弟是真心的,这我看的出来。因为胖弟弟和我都是从农村出来的,而农村出来的孩子一般是不会轻易请人吃饭的,倒不是因为他们吝啬不愿请,而是因为如果他们请别人吃一顿饭往往自已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就没一顿饭可吃。于是为了生计,农村的孩子们往往一个人吃饭,这样可以拣些便宜的饭菜来吃。
胖弟弟请我吃的是削筋面,这面削的跟筋一样有韧性,顾此而得名。虽不是什么大餐但我吃的还是很高兴,毕竟这是一顿“飞来横面”,吃起来也不免香了许多。怪不得领导干部们都喜欢别人请他吃饭,想必也有这般原因。
吃完饭胖弟弟提议说不如去打台球?我说不了吧我不会打。胖弟弟说没事的,他也不会,我们瞎打。于是我就去了。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握球杆,我把这一头重一头轻的球杆小的那头担在我的大拇指上,戳了几次也没戳准,心里不免一急,遂换了大的一头一戳,球竟进了,我大喜,不料再一看竟然是黑八!胖弟弟说,球杆不是这样握滴、球也不是这样打滴。于是我看见他把球杆放到食指和拇指夹紧的缝中快速的一戳,那白球竟像羽毛球般飞了出去,竟飞到了正在吃油泼面的老板的大碗中,于是我们忙跑过去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们不是故意的。老板说没事,我知道你们不是故意的,要是故意的你们就可以去和奥沙利文PK了!我俩同时点了点头,付完帐匆忙离开。
往后的一段时间,这家台球厅成了我俩经常光顾的场所之一,我对台球的热爱也越来越深。在所有的球里我最爱白球,因为它看上谁就撞谁,这也成了我一度的行事风格。我走路的时候经常会和迎面走来的人撞到一起,尤其是女生,我撞得不亦乐乎,深切的体会了作白球的乐趣。但也有意外,一次和一个喝醉了酒的男人撞到了一块,他大怒,一拳轮了过来,无奈他喝得太多,我闪身躲过,他一个踉跄趴在了地上便不省人世。我和胖弟弟遂赶紧离开,刚走就看见一群人从饭店里出来,见他趴在地上便大喊:“喂!大龙!你咋睡这儿呢……”
往后的日子里我也学会了逃课,还学会了一心三用的本领。经常在上高数课的同时看些侦探小说顺便听听音乐。我就是在那段时间爱上了玛丽莲曼森这个老变态的。
胖弟弟在英语班里其实还是有一些名气的,都知道他会写一些连老师也看不懂的东西称作是诗。见我经常和胖弟弟在一起,也间接地开始对我有些敬畏,认为我也是一个深藏不露的诗人。为了不辜负众望,我也假装自己是个诗人写了些诗。这诗曾被老曹当着全班女生的面读过,我那会儿没在教室,后来听说顿感羞愧难当。记得那是我第一次写诗,也就是我的处女诗:
《狗吠黎明》
狗吠黎明
夜的女主人
荷月远去
雪覆着村庄
压下人们
漆黑的劳作
还记得昨夜
那风
像是个疯女人
砸门摇窗
翻出一箱往事
盘腿哭了一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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