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他觉得很热,于是他醒了。起身,推开窗。
懒懒的阳光越过窗台,从屋外射了进来,留下窗外梧桐叶的倩影。星星点点,屋内不算太亮,却也不算太暗。他没有安置窗帘,他不太喜欢,他总觉得屋内暗了不好,即便他居住在第三层,也就是这栋房子的最顶层。
现在,他却有些后悔,他已经分不清是被太阳光刺醒还是热醒的了。
也许,他想着,更多的是被热醒的吧!这个天,到底是越发的毒了呢。
他看着窗外的梧桐树,他有点想对着它鞠一躬,要不是它,也许会更糟的吧!他静静地看了一会儿,从窗台上印着“中华”字样的香烟盒,从中抽出了一根点上,他狠狠吸吮了一口,吐出云似的一团雾来。
他想:这是越来越冷清了啊!
他觉得有点孤单,他应当算是要老了吧!早已没有了年少时的激情。
曾经鲜衣怒马的日子,在现在的他看来,就像是一场戏,一场由他主演的戏。可惜,是演给别人看的。现在,戏演完了,他也再没有精力去准备下一场。
“累了啊!”他嘟囔了一句,默默把还没抽完的香烟按熄,随手扔进了垃圾桶里,把香烟盒又放回原处。
他看看手上的表,十点了,“该去吃饭了。”他嘀咕着,从衣柜里取出一套天蓝色的休闲服。走进浴室,他看着镜子那个颓唐的身影,看了近三十年的人啊,他竟觉得有些陌生。
“也对,有谁会说一个年近三十的人年轻呢?”他想着,用手使劲搓了搓脸,似乎想以此换取一些精神来,显然他失败了。
最后,他换下了月牙白的睡衣。
一
少年不识愁滋味,愁时已非少年时。
少年少时诵诗书,抑扬顿挫,颇有韵味,听过之人无不拍手称赞。五官俊朗,眉清目秀,长大的面容已是可见一斑。
少年姓李名轻,听他的母亲说:“原是生下来,太过瘦小,也没管吉利不吉利,便也这样取上了。”李轻谈及他名字的来历总是说不出的神采,“轻?瞧着,我便要别人都看看我有多重要。”眉目间满是自信。
李轻很聪明,在学一篇名为《伤仲永》的课文的时候,老师喊他起来念课文,他抬抬眼,眉眼弯弯,笑着一通念完,声音悦耳动听,带着少年人所独有的嗓音。
周围的同学们都听得特别开心,老师却并不满意,因为完全没有将最后“泯然众人矣”的遗憾之情表达出来。在念书方面,几乎所有老师都认为念书这是李轻的天赋,就连数学老师也时不时地叫他起来念诵题目。
同样的文字,同样长的题目,在经李轻的口中后念出来的却有别样的味道,好似已经把答案说出来了,好似再问再不懂就是你不对了。说起来特别玄幻,不过也确确实实为数学老师省了不少事。
再加上李轻的数学成绩并不算太差,所以也确确实实算得上独得“众人恩宠”。
想来,这《伤仲永》念得多让人失望。老师问:“李轻,你是没有明白这篇课文吗?”他轻笑一声,漫不经心道:“老师,我明白。”老师示意他坐下,以为他其实是真不知道这篇课文是什么意思,毕竟他们也是第一次学习这种文章。
李轻挥挥手,吐字清晰,慢慢把这篇课文翻译了一遍,翻译结束,他看向老师,他说:“我只是不太明白为什么里面的他会是这种结局?”
老师好笑地看着他突然认真的表情,说道:“这也是正是我们这节课所要学习的内容。”他摇摇头,说道:“我觉得肯定不止是文中这么些答案,我以后肯定不会这样。”
老师再次摆摆手,示意他坐下。最后无奈地摇了摇头。
傲!
二
十八岁,李轻按部就班读完初中高中,来到了大学。
他就如他少时说的那样,他不会是那样的结局,他的性子也越发由不得他“泯然众人”,所拥有的“天赋”,他自己也从未放弃过。
长大后的他越发英俊了,性子是越发好了,声音也是越发好听了。未深交时,只觉得他这人可能是高傲轻狂不可一世,因为他站在那里,便让人觉得是鹤立鸡群。打过交道后,所有人的评价都是惊人的相似:温文尔雅。
李轻说:你觉得我怎么样便是怎么样吧,我自己知道我自己是什么样便够了。
就这样,李轻在大学,交了几个知心好友,入了学校电视台,谈了一个女朋友。
她曾遇见过他,也曾喜欢过他,而他并不知道。就好像一部青春偶像剧,最后他俩还是在一起了。女朋友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夏月。夏天的月亮,名字看来便已是足够美丽。
李轻喜欢上夏月,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李轻说:“我知道我喜欢的人是什么模样。”顿了几秒,难得的不好意思地说:“嗯~就是她的模样。”李轻没谈过恋爱,也不知道什么是爱,可说出的话却很是让人觉得中听。
他温文尔雅,五官端正,一举一动间自成一派风流。她静如处子,娴雅素净,眉眼间的明媚更是让人心动。
他们是周围朋友们公认的金童玉女,他们自己也觉得他们是天生一对。就像是一场戏里,他们是最好的男女主。
如此这般,倒也甚好。
可向来机遇来的赶巧不赶早,他收到了一条信息。他有了去他最喜欢的城市,最喜欢的电视台工作的机会,甚至于毕了业可以直接留在那儿,或是去其单位的机会。
就像所有的情侣一样,他十分不舍,她也十分不舍。时间不长,也不过几年而已,可他就是觉得,这样走了可能就再也碰不到这样的姑娘了,这样走了可能最后就是这样子了。可他还是去了,去了那个他以为他喜欢的地方。
而立少年最后她还是亲自送走了他,她一直都知道其实她与他是两路人。她就喜欢停留在一个地方,而他喜欢到处奔走。
离别前,他们约上好友凑了一桌饯行宴。朋友们开着玩笑,他怎舍得?她怎舍得?
夏月说:我十分幸运,遇见他。说完,她和他看着对方都笑起来了,眼里尽是释然。
三
李轻到了他喜欢的城市,与想象中并无差别,李轻到了他喜欢的一个电视台,从小喽啰做起。
刚去时,他时不时还和夏月聊会天,后来一天天实在忙得不得了。就像少时一样,只要有机会,只要能让人听到他的声音,总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他。后来,他管着一档节目。再后来,那档节目出名了。
中途,他和她平静的分了手,他们成了最好的朋友,她一直关注着他的节目。
可就像她说的,我们就是两路人,我不想走,他不会留。他又去了另一个地方,继续创造着他的辉煌。
四
他又一次走了以后,很长时间里,她都不曾睡着觉,好像失去了什么,又丢掉了什么?她身边的很多朋友,都以为她还爱着他。
“夏月呀,估计她还想着那个李轻吧!”
“可这么久了呀!”
“是啊,怎么跟她说,她都不听,你也说说她!”……
她常听见这样的话,她自己知道她不是爱他,只是习惯了。她在他不知道的时候遇见过他,喜欢过他,在他知道的时候送走过他,这样,对她而言,是真的已经够了。
很长时间后,在一个很平常的日子里,她突然向周围朋友说,“我要结婚了。”新郎是一个陌生人,他们俩认识并不久,说话十分投机。
新郎喜欢唤她“姑娘”,让她觉得时间一直都未曾流逝过。李轻不知从何得来消息,夏月的婚礼是他主持的。
而立少年他摸摸她的头,笑着对她说:“夏月,祝愿你幸福。你听,他叫你姑娘,这样的人一般都不会错。”分开这么久,再看见他时,她没哭,只因为这一句话,却哭花了脸。
最后,她抱紧了她的新郎。
李轻不知道,少年时,她走在校园里,无意间听见学校广播里播放着的他念过一段文章,声音带着他独有的少年嗓音,少年嗓音轻轻念着:“姑娘。”就这样,她刻意去遇见了他,这个在年少时满足了她所有幻想的少年。
她知道这声“姑娘”不是对她喊的,大学之时,他从未叫过她“姑娘”,而现在她已经等到了叫她“姑娘”的人。
五
李轻主持完夏月的婚礼,他觉得有些感伤,却并不觉得难受,相反,他很开心,开心夏月找到了她真正想要的人。
李轻一直很聪明,在看到夏月哭了的时候便明白了。他和夏月两个人都不年轻了,他们俩所有的朋友都认为夏月一直在等着他。只有他只知道,那并不是他。
李轻说:我还是十分幸运,能遇着她。
不知何时,李轻也觉得有些累了,也开始厌倦了到处奔走,或者是已经厌烦在已不大年轻的岁数还依然用着这不和年龄的声音?他自己也说不大清楚,是怎么回事。
他又一次辞去了工作,到了一个不大的城市,找了一份在晚上工作的电台主持人的工作。
闲来无事,又一次,翻来少时念书未曾让老师满意的那篇课文。这一次,他觉得他读的特别好。
少年不是愁滋味,愁时已非少年时。
尾
他穿着天蓝色的休闲服,走出卧室,他将睡衣挂在靠窗位置。随手拾过钱包放进兜里。
“去吃饭了。”他对自己说着,“就是不知道吃什么好呐?”
他一边走一边思考着。
晚上还有晚班,虽然他一直都知道自己可去可不去,但他还是从未缺席过。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悲观,现在这把嗓音是他唯一年轻的地方了。
“而立之年,经过时间沉淀后越发好听的少年音。”
突然,他也想找一个一直叫他“少年”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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