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了,要一起支持荷兰
< 1 >
我把信封拿回了屋子,信封带着点微微的香气。不知道是不是我小花车上的清香染香了它。
那行笔迹,我太熟悉了。
在那个大家都还在网络上抒发心情,聊天扯淡的年代,手机还只是个通话的工具。当我啃着三年高考五年模拟的日子里,从杂志上看些酸腐文章,也只能在网络上找一个空间随心所欲的写写画画。
那个时候,常常泡在电脑前的有两种人,一种是对着视频傻乐,刷着公共平台找存在感的聊天怪;而另一种是戴着耳机噼里啪啦砸着键盘和鼠标的游戏党。
认识一个网友,只要在聊天论坛里调侃下即可。那种怪蜀黍和小罗莉一样的相识。或者也可以是猥琐的大师兄和单纯的小师妹的故事。反正,那些自我描述的阳光帅气我一个字儿都不信。
聊天于我,无非是起到一种分散学业压力的作用。我好歹也是要奋战高考的人,考试时多一分是一分,开咖啡店的梦就近一些。
青春懵懂的好年纪,才不想被不认识的面具人乱了神。我的王子,大概二十四五岁才会来。我想这些的时候,就像一个算命先生一样充满了自信。
< 2 >
有一个网友,似乎有那么些不同。
他的名字叫“居然”。很莫名其妙的一个名字。我脑补出来桥段“居然是你?”“居然是他!”想想人们起网名的时候真是随性啊,我叫小咖,只是因为起名时身边刚好倒了一杯咖啡。
估计世界可能还会有些人起名也没什么考虑,比如起名时刚和人吵完架,也许就叫“烦到骨头里”;边吃泡面边上网的,没准就叫“康师傅”;搬了新家的人,可能会叫“一家之主”之类的吧。那个叫“谁也别和我抢3分”的人,可能是打篮球的,更可能是斗地主斗得太嗨。
“小咖,你好”,居然发来一条消息,和一个笑脸。
“很爱咖啡?”“嗯”“这么巧,我也是。”
“很爱听故事?”“嗯““这么巧,我也是。
“很爱看足球?”“嗯““这么巧,我也是。
“很爱荷兰?”“嗯““这么巧,我也是。
“很爱写字?”“嗯““那我给你写信吧。”
“啊?!”“当你同意了,地址给我。”
很神奇,我这么敷衍的回答,给我找来了一个笔友?
或者说,我被撩了?
事实上,我偏偏说的都是实话,若真是同好之人,对于我,多个笔友也没什么损失。想到我无处释放的牢骚,终于可以一吐为快了,我心里还有那么些开心。(顺便说一句,那几年还没有那么多的诈骗,人和人相处还是很真诚的。)
于是我们开始通信,从爱看的书,到网上看来的好喝的咖啡店,到体育赛事,煎炒烹炸。我把我的糗事编成我同学的故事写给他。他给我讲他爱看的电影喜欢的歌,预测的球赛结果。
两个明明在网络时代里的人,乐此不疲的写信。我们谁也不谈见面,我们的城市很近,可是并不在一起。我们都有手机,偏偏不想告诉对方号码。
往事穿梭似船,载着你我,时间掌舵,心事成帆。
< 3 >
我从老街出发去了另一个城市上大学。
那个城市,是他和我说过的他的城市。我并不是为了他,他也并不知晓。
我看到的世界很大,可我只是想去他描述过的很浪漫的街角,喝咖啡,读读书。很简单的心愿。这世界多的是灯红酒绿和无心自扰,我没那个想法。
简单最好,安心最好。
这个城市也有它的老街,有临街的小吃飘香,却完全不是我熟悉的味道。其实味道这种东西,没有刻度标准,那是一种感觉。理智点说,是味觉准确,感性点说,或者它也只是配合你的心情,说变就变。
尝到的,是那一刻的喜悲。
我的大学时光过的波澜不惊。整个大一,我都没有和居然通信。他说他有些事要忙,我那句憋了半天的“我来到你的城市”也没有来得及写,就这样子存档于心了。我乐呵呵的过着我的大学生活。世界新奇而有趣。
转眼就到了这一年的世界杯。我的橙衣军团,呼啸而来。
消失了近一年的居然,在网上给我留了个言“看比赛了么?荷兰必胜!”
“荷兰要是夺冠了我送你件荷兰球衣。”
“带签名的!”
这一年的荷兰很是争气,小组赛一路绿灯,淘汰赛跌跌撞撞,却也到了争夺冠军的点。我在网上给居然留言,“看来我的球衣要不远咯,你有谁的签名?”
“斯内德的怎么样?”
“定了!”
橙衣军团仍然没有摆脱悲剧的体质,在决赛输给了西班牙,我的球衣,连同居然这名中国好笔友,又一次的消失了。。。
< 4 >
我在QQ空间里写了很长一篇文章,为荷兰吐槽、惋惜,各种委屈与不服。得到了同样支持荷兰的球迷网友的深刻共鸣。
然而,说着和我一起支持荷兰的“居然”,却似乎随着比赛的结束,也无声的淡出了我的空间。
我把空间的背景设置成了橙色的郁金香,那一年,我去世博会的荷兰馆拍了很多照片,橙色是一种多漂亮的颜色,它亮的自然,美的新鲜。
如果说丹麦是童话的国度,瑞士是古老的银行,法国是浪漫的原野,那么荷兰,就是转着风车的后花园。我对荷兰足球的好感一再的延续,橙色蔓延成了一种心底的梦幻。
之后的四年,我想用知识的海洋来形容我的环境,事实上是吃货的爆发占据了我的生活。
我与我的朋友们,与生俱来的都是吃货的缘分,我们分享这种上苍赐予的吃的能量!我不再写信,因为除了我,没有人会再去文具市场挑选好看的信纸,不再有人会在意哪支笔写起字来更清秀。
过往的笔记叠在一起是薄薄的一摞,码字容易写字累,走脑容易,走心很难。
又是一年世界杯,我在第二天不上班的日子里也会看上几场比赛。橙衣军团灿烂过,又悲壮过,骄傲过,最终是落寞谢幕。斯内德大概要告别了世界杯,他的青春写不出一个冠军,我的青春收不到一件球衣。
居然给我发来一张图片,一张手写的明信片照片,上面写着【挺荷兰,因为你喜欢】。
< 5 >
张扬的字迹是他的特点,几年未见了,那字迹好像更嚣张了一些。
“切,有本事把欠我的签名球衣给我。”我想起来了斯内德的签名。
“荷兰没有夺冠,很遗憾,同学下次继续努力吧。”居然发来一张摸头的欠揍表情。
“你本来也没有吧?”我偏要揭穿他的伎俩,几百年不见上线一次,不能放过他。
“如果我有怎么办?正品真货,送给你,你答应我个条件,成交?”居然显然有备而来。
“你要是管我要钱怎么办?告诉你,我和警察叔叔很熟的!”绝不能输了阵仗。
“条件是,当面给你,然后,你必须请我喝咖啡。”居然好像都没有迟疑和考虑。
我心中一万个猥琐男的头像奔过,我拿着辣椒水在团灭头像。
老师教导过我们,人心本善,要相信遇到的路人甲,路人乙,路人居然。
“时间,地点呢?”我的挣扎不超过一分钟。
“两年后吧,地点到时候再告诉你。”
What?有人约会约两年的?
我心里的辣椒水现在想换成大石锤了,给居然一个胸口碎大石。
“大哥,行,我这就给你倒杯咖啡,等你两年后再喝!”
“好的,记得少糖。”
居然,居然又下线消失了。
记得少糖,这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我拿出一个本子,上周逛街时偶然发现的素色本子,微蓝的布面封皮,里面是真花瓣做的纸笺。我用细头毛笔在本子上写上了他的话。
“记得少糖。”
居然一定不知道我这几年毛笔字练的不错呢。
两年而已嘛。
~END~
作者
晓恩
温暖人的方式有很多种,晓恩的文字只是很简单的一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