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美国一位动物作家说过,「狗狗一生唯一的错误,就是他们的生命太短暂。」
那一日,我在朋友圈发布九宫格,全是七仔近两年在村庄的照片,写下一句话:田野山风,记录下七仔与我们的欢愉,不说再见,永留心间!
正是那一日,七仔溘然离去,我心痛不能自抑。朋友们理解我对狗儿的深情,评论区留言:欢乐颂(送)。
我懂。十五年来七仔和我们同在,她那萌萌哒的憨态、轻声细语的娇嗔和不离不弃的陪伴,犹如过电影般的在我眼前浮现。悲伤总是难免的,但我决定,要用微笑给她送行!
我们是那么的爱七仔。
那日晚餐后,儿子携孙子专门来看望七仔,老少三代主人围在狗儿的身边。七仔知道这是最后的告别。她抬不起脑袋,把眼皮往上挑挑,轮个儿扫了他们一眼。我默默举起了相机,定格住这温暖的瞬间。夜深了,一天不吃不喝呕吐拉稀的七仔,无力而可怜的趴在窝里一动不动,我和爸爸轮流坐在她窝边的地板上,抱住她,我絮絮叨叨,爸爸默默无言。
我的絮絮叨叨七仔肯定爱听,多么美好的日子。我说起我们的初识,一窝狗仔中她最弱小,怯生生的踱到我的跟前,我突然心生怜爱,一把将她抱住,脱口叫她“七仔”。我说起盛年时的狗儿长得胖墩墩的,一次带去风景区走吊桥,一群顽童将吊桥左右摇晃,她害怕极了,一屁股蹲下趴住桥面一动不动,一大群人被拦在了后面也不得动弹,爸爸大笑,七仔的肥臀遭人耻笑哟。我说起她的那些小伙伴们,波特,嘟嘟,小白,虎子……,他们都宠她让她,人群狗堆里她永远傲娇地翘着尾巴,有点儿唯我独尊。偶尔遇上那么一两只狗跟她天生不对付的,怕受伤害,远远看见它们我就抱七仔起来,她反倒要使劲挣脱,一副要去拼死搏斗的熊样子。
爸爸坐在那里,轻轻的抚摸七仔,沉默以对,这是他俩在互通心意。从小七仔最喜欢先生挠她的肚子,高兴起来忘乎所以四脚朝天,时不时还会用一只后爪配合爸爸的节奏,回挠。七仔是一只贪食的小狗,每日在餐桌下爸爸的凳子边蹲守,如果我们自顾自的吃饭聊天,她会直立起身子,用前爪拍打爸爸握筷子的手,混出点响动来。后来儿媳妇娶进家门,喂肉肉成了姑娘(媳妇儿)的专职,儿媳妇说每天都要让七仔饱饱的,七仔识趣,姐姐回家的日子她就弃暗投明,总是蹲在姐姐的腿边。
在这种欢愉而平淡的日子里,七仔已渐渐变老,我们也一样。十五年的时光对她而言就是沧海桑田,七仔用一辈子做了我们的小棉袄,贴心而温暖!
都说狗儿是垂直思维的物种,她有疼痛而没有痛苦,她不懂焦虑只管欢欣;她从来没有拿我们人的心思去揣测我们,她见到的我们当时当刻的样子就是她心中的日月光华!养她那年我五十岁,因为她,我远离焦虑,内心充实而快乐,我没有一个女人度过更年期的所有不适症状,养七仔,于我们是人间值得,我感恩生活!
宠物狗和猫咪是怎么被人类驯化而踏进了人的世界,哲学家,动物学家,人类史研究者,好像谁都没有给出一个科学可信的说法。可是我觉得,对于有着社会属性的人类而言,宠物和音乐的功效是一致的。她们都是上帝之手,用以安抚我们无处存放的灵魂。只不过,音符在空气中飘荡震动,直接取悦于人的感官,学识修养越高的人,越能从音乐中获得高层次的享受;宠物不一样,她们大摇大摆走进千家万户,与人互为伴侣,和狗儿(猫儿)在一起的快乐,是从形而下开始的,追逐,奔跑,拥抱,亲舔……她们用自己的简单天真矫正人类的“想的太多”的毛病。
七仔的灵骨取回来了,我们把她葬在一株腊梅树下。她真的未曾走远,她永远在家人们中间。此刻,我想起的诗人拜伦给他的“纽芬兰犬”博茨韦恩写的碑文:“在此附近存放着一个生命的遗骸,它拥有美却不虚荣,拥有力量却不傲慢,拥有勇敢却不残暴,拥有人的所有美德,却没有人的恶习。” ——这种赞美,是对一条狗的恰当的颂词,谨以此,献给我们的小七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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