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了,我上一年级是在马神庙小学,我的班主任是个姓王的女老师,高高的个子,梳着短发,显得很精神。王老师对我们很严格,每天上学都要带齐三样东西:水杯、手绢和口罩,进门的时候有班长检查,还要查看手指甲剪了没有,脸和手洗没洗干净,还要记分的。
记得有一天我值日,打扫完教室正准备回家,忽然发现桌子上有一本书,拿起一看,原来是本语文书,上边也没写名字不知道是谁落下的 。我看这本书和我的一模一样,可是却比我的书显得又新又干净,再看看教师里只有我一个人,又没别人看见,就把书装进了自己的书包,心想等我的书用破了用旧了明年再用这本书。回到家怕妈妈发现就把书压在我的褥子下的床垫下边。过了一天,也不知道妈妈是怎么发现的,拿着书审问了我半天,我说不是偷同学的,可是妈妈还是不依不饶地拉着我到了学校,在办公室里,不记得妈妈是怎么和老师说的,我只觉得那么多的老师都在注视着我,我只是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那个感觉啊真恨不能找个地缝也要钻进去。老师没有批评我,只是和蔼地对我说:“捡到东西要交给老师的,不能自己处理,更不能私自占有。”
回家的路上,妈妈又嘱咐我,别人的东西不能拿,不是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能要!
这件事深深地教育了我,直到现在也不会忘记。
(老妈,我只能说,您曾经也是个小孩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