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上的灯泡泛着微弱的光,我回想了一下,还是去年在路边杂货店里买的。
那时,我还是刚租的这间几十平米的房子,身上的钱都用来置办几件像样的“家具”。其实就是,一张书桌,几把椅子,还要几副碗筷,所以,就凑合的买了这个灯泡。
闪了几下,最终还是没抗过使用期限的,灭了。
我呆呆的站在那里,寂静的连我的心跳声都可以听见。这间出租房在城市的角落里,每天下班后,成了我的“世外桃源”,屋子里唯一的这个灯泡是给我温暖的,希望的,明亮的。
我看着远处的灯火阑珊,心里更加寂凉,我想,我此刻真的是需要明亮的,哪怕是一点“萤火之光”也会让我觉得自己不是独身一人。
我是不被“明亮”眷顾的那个人吗?
我想不是。房子紧挨着路边,路灯在规定时间里亮了,淡淡的,把窗户边的书桌照亮了一些,我站到了书桌旁,享受到这别致的“明亮。”
这一刻,我不是孤独的,因为还有这样路灯的明亮陪着我,虽然我知道“它”不是特意为我而亮。
我看着路灯想:明天要不要换点大,高级的灯泡,让这间房间,让我都感受到更耀眼的“明亮。”
但我觉得不用了,像过去那样的灯就可以足够我生活的,因为我心里灯是最耀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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