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可爱的人事物,是我们人类的天性,比如:童年记忆里的光头一休,比如隔壁拿糖给你吃的阿姨,比如一只老花猫,或者一只机灵狗。
国学赵世亮老师说过,喜欢猫的人泾渭分明,喜欢就很喜欢,不喜欢就真的不喜欢,而狗不一样,几乎很少会有人不喜欢狗。但人类对狗却是不公平的,为什么呢?因为带狗的词语都是骂人的,像“狼心狗肺”“狗眼看人低”“狗仗人势”等。
我喜欢狗可能就是天生的,从我有记忆开始,就对狗狗有一种特殊的好感,不似别的动物般可有可无,而是每每看到狗,都想要据为己有。无论这狗好看,或者难看…
入住我们三口之家的第一个汪星人,是姑姑家的小花狗盼盼生的狗宝宝中的一个,盼盼一窝生了六只小狗,早早的爸爸就帮我预定了一个,我去选小狗的时候,看着六只可爱的小家伙,有花,有白,还有一只白色偏黄的,妈妈告诉我选白色的,好看,爸爸告诉我选花的,可爱,可我最后选了偏黄的,因为我觉得它最机灵。
选好了就让姑姑给我留着,狗狗太小,还不能直接抱回家,后来等狗狗四十多天的时候,爸爸才把小狗给拿回家来。然后经过我们一家三口的商议,最终决定,小狗狗叫“乐乐”希望它能带给我快乐。
乐乐是个很聪明的狗,那时候我住在客厅的大床上,爸妈住在东屋的炕上,记得可能是乐乐六七个月的时候,带乐乐去大姨家,二哥就说这么大能会自己下炕了,锻炼锻炼,然后就把乐乐从炕沿给推地上了,乐乐虽然吓了一跳,可依然稳稳当当的四脚落地,然后二哥反复推,最后乐乐就学会自己下炕了。
结果等回家以后,因为我的床比炕要矮,乐乐居然自己会上床了,小家伙先是助跑,然后快到床跟前时候俩后腿一齐发力蹬着地板一使劲,就窜上床了,那动作叫一个潇洒啊!把我乐的呀,去哪儿都跟人家说我家乐乐会上床了。
而在不知不觉间,乐乐自己又会上炕了,那时候刚好是冬天,屋子里烧炕,烧暖气,炕都是到后半夜就凉了,所以乐乐一般就上半夜在爸妈那屋睡,然后下半夜觉得炕凉了就又钻我被窝里。
早上醒来就会看到一个毛绒绒的小脑袋,下巴枕着我的胳膊,如果我一直睡,它就会安安静静的趴着,也不乱动,而一旦发现我醒了,乐乐就会伸出它粉嫩嫩的小舌头舔我的下巴,小舌头上的倒刺,舔的人麻麻痒痒的,好玩极了。
很像我乐乐的狗狗有一次妈妈没在家,我和爸爸在家,专门喂乐乐火腿肠啊,之类的,最后把乐乐吃馋了,除了肠什么都不吃。可等妈妈回来了,随便熬了点粥给乐乐,它都吃的热火朝天,后来我和爸爸一琢磨,可能是总吃肠,吃腻了。
二哥结婚的时候,爸爸带我去大姨家,妈妈上班,就只能和乐乐在家。等两天以后我和爸爸回来的时候,乐乐居然会作揖了,天啦噜,太神奇了。可妈妈说,根本就没怎么教它,只是它坐立着时候拿着它的小爪子教了两回,然后它就会了。
还有一次,我和乐乐玩呢,玩着玩着乐乐自己躺地上打滚了,我就顺嘴说一句,滚一圈,乐乐歪着头看着我,小眼睛滴溜溜的转,我又说了一遍,然后乐乐就心不甘情不愿的躺地上骨碌了一圈,把我惊讶的呀!我本意是觉得它听不懂,说着玩的,结果它偏偏真的就听懂了。
我就知道,我的乐乐最聪明了,我怀着无比自豪的心情,到学校和同学说,最后却被同学吐槽说“你每天都在念叨乐乐,乐乐的,知道的是只狗,不知道的以为你弟弟妹妹呢!”我一想也是,总听谁都会烦嘛!
早上爸爸带我跑步打牛奶的时候,乐乐也会跟着,我出去玩的时候,乐乐也会陪着,乐乐既是我的家人,更是我的朋友,因为乐乐的存在,我多了很多值得回忆的事情,也多了很多的乐趣,我更多了一个永远不会背叛我的好伙伴。
日子就这么平淡而又丰富的过了三年半,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爸爸妈妈工作有变动,要去山东,太远了,不能带着乐乐,二舅一听可乐坏了,二舅说,乐乐太聪明,他早就觊觎它了。
可我舍不得,但也没办法,爸妈同意了,小胳膊哪能拧的过大腿呀!那天,我和妈妈带着乐乐去大舅家,二舅也去大舅家抱乐乐,本来听过要和乐乐分开我就上火,等二舅一来,我更是抱着乐乐不撒手,还边掉着眼泪。
最后实在是妈妈看不过去了,强制性把乐乐从我怀里抱出来,然后递给了二舅,又跟二舅使眼色,二舅就抱着乐乐上了车,我就在车下撒泼耍赖,可车依然是开动了,而我,也因为最近上火,情绪波动大又哭了那么久,鼻子流了好多血。
但那时候我毕竟还是小,不过几天便从失去乐乐的悲伤中回神。等我们去了山东以后,还经常给二舅打电话问乐乐的情况,二舅说,乐乐现在能蹭一米半高了,二舅站着拍手,乐乐不用怎么使劲的一跳,就能跳二舅怀里,可厉害了呢,二舅也把乐乐当闺女的疼,走哪儿都带着。
可好景不长,有一年乐乐不小心跑到一家有大狗的人家去了,那大狗站起来比人都高,乐乐站一起都不够给塞牙缝,然后那大狗不知道怎么就跟疯了一样把乐乐给咬死了,二舅心疼的提起来就掉眼泪…又生气又没办法。
仔细想想,从乐乐刚出生算起,那都已经是21年前了,时间的老人啊,你总在不知不觉间带走我最珍贵的东西,比如我的“乐乐”,比如我的“宝宝”,再比如我最重要的“青春”。
自述小故事 洢笑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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