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看了一段话,说得特好,大致意思是,一个年轻写作者要跳出自己的圈子,多关注其他人的生活,写写其他人的故事。但今天我选择离“作者”二字远一步,我想讲讲我和我初恋的故事。老掉牙,不美好,有遗憾。
去年,也就是2015年,我的高中同班同学也是多年的好朋友发微信来,带着满串的疑问说:“李李你知道吗,老板要出国了。”
我没有回复,我不是太淡定了,而是没回过神来许久。
老板是我初恋的外号,人如其号,阔气有钱,不知道的人以为我这么多年是掉进他钱眼里了。
我在初二开始认识老板,那时候他在隔壁二班,我是一班,全年级最好的班。那时的我叛逆得不像话,染头发烫梨花,或是周末逗留网吧或是上课用按键式手机和小男生传讯息。
我常常被老师轮番叫到办公室训话,主任也打电话给我爸妈。但因为我的成绩总体还是不错的,学校除了训斥更多的是惋惜。
好像我的人生会因这些而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似的才如此惋惜。
老板那时候兄弟就很多,他的一个兄弟跟我关系不错,于是自然而然我们就相互认识了。刚认识的时候,老板明显不太喜欢和我讲话,认识很久后他才和我坦言是因为我那时候那么叛逆,让他难以接受。
我白了他一眼,说,说得好像我那时候就要你接受我一样。
初二那会,我经过二班时,有时候在走廊碰到老板,我会很友好的咧嘴对他笑笑,他则乖乖地对我点了点头,却不笑。老板那时候个子已经一米七五了,我是矮个子,看他,得抬头。
我一直觉得我喜欢上老板那一刻该用一见钟情来描述。但开头真的只是无聊的少女心调调,却成了我十年的羁绊。
不过是那天我在帮老师搬一叠数学作业时,老板碰巧经过,看到我一个姑娘家搬这么多,他停下要去打水的脚步,把水杯拿给旁边的兄弟,转过身对我说,让我来搬吧。
嗯,很简单的少女心吧。
十年就从那一刻他说的那句“让我来搬吧”开始。
那时候我是一个脸皮特厚的女生,却不知从何时开始看到老板就想绕道走,别扭而又忸怩,暗地里却偷偷翘课去看老板打篮球。我很理智地告诉自己,他打球的姿势一点都不帅,却又一点都不理智地在心里疯狂的为他加油。我记得那时有一次,我看得太入神了,看到老板进了个三分球时,躲在不远处地我撕心裂肺地喊了一声“老板!帅!”
用撕心裂肺来形容只是为了夸大我当时傲娇的心,但不假的是,在那之后,大家都知道我喜欢老板。
果真我不适合暗恋。
虽然大家都把我喜欢老板的事看在眼里,却奇怪我干嘛把告白的话烂在肚子里。
奇怪只是大众对一件事结果的探测,而作为并不美貌的女当事人,我却又开始沉浸在老板喜欢他人的悲伤之中。
老板那时候喜欢他们班里一个眼睛特别大的女孩,这正好击中我的软肋,我眼睛不大,还带眼镜。
初二的我们都还很年轻,没有爱与不爱,大多是荷尔蒙和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大家都是好奇宝宝,只是更多的人把好奇重心落在异性身上。在初二下学期,我总是拉着和老板同班的那个哥们打探敌情,问老板和那姑娘有何进展。谁知那哥们是傻大个还是心机boy,直接去问老板喜不喜欢我。
老板阔气,在感情这事上一点都不含糊,他字正腔圆地回答:“我不喜欢那么叛逆的女生。”
那天我在回家的校车上哭了一路,我哥那时候坐在我边上,很冷漠地瞥了我一眼,说,再哭,我回家就和老妈说去。
我还是收不住眼泪。那是我第一次因初恋而流泪。我现在很客观地评价我那时候的泪,也许长大许多的自己总认为那时候很幼稚,但却无权利说这样的一次流泪没有悲伤的成分。
后来我一直记住老板说的那句话,我开始上课认真听讲并不再去网吧,开始祈求头发快快长长,这样就可以剪掉染过的头发。最重要的是,我渐渐收敛坏脾气,不再动不动搬一两句粗话。
我知道他不喜欢这样的女生。
初三那年,我们都为着中考努力着,我还是在一班,在六楼;老板在十二班,在五楼。因为学业紧张,我一天也很少见到他,加之我和他除去喜欢这层关系,也不过只是泛泛之交。那一年我和他之间并没有多少交集,除了我在日记本上反复写着“老板加油”。
那时我已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好学生了,老师们都对我寄予厚望。我却在心里想着高中一定要和老板同校。
很快初中毕业,在离校那天,我鼓起勇气去老板教室找他,绝对不是要告白,而只是想寒暄几句也借机再看看他。
然后我保证我碰到了绝对狗血的剧情。
老板和他喜欢的那个女孩站在他们班门口,老板从一个袋子里拿出一罐折好的幸运星交给那女孩。
当时目测许愿星应是520个。那时候大家都喜欢这三个阿拉伯数字。
于是我又蒙了,虽然我的第一反应是,幸运星这东西也太土了吧。
好吧,话说完可能得得罪很多人,但我真的觉得那东西无聊而不实用,关键是那时我不会折。
接下来第二反应是,我扭头就走,面容扭成苦瓜样。却遗憾不能像韩剧女一号那样优雅的离开。我那苦瓜表情被我妈误解为我下午英语是考得多差,她回家反复问我,你是考差了吗。
亲妈啊。
后来中考我成绩出奇的好,我妈又来问我,说我到底那时候在苦啥。
整个暑假我都处于半紧张半松懈的状态,紧张是因为我每每鼓起勇气在网上想找老板聊天时,我都因挤不出话题而放弃;松懈是因为当我知道我和老板高中又同校时,我在床垫子上蹦跶了好几下。
后来,当我又知道老板喜欢的女孩去其他镇读书的时候,我腹黑地欢乐了一下。
其实何止一下啊。
然后从高一第一天开始,我就告诉自己要好好利用“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做个女追男的好典范。
可好多话都只能说说而已。
高中三年我都很幸运的和老板同班,并在这个伟大的六班里收获了许多友谊。但此处先把伟大的革命友谊放一边,继续说说我和老板的高中三年。
高一时有一段时间老板坐我后面,整天紧张得我连上课都不敢驼背,我的同桌也是我现在的好闺蜜小白对我知根知底,她打趣地问我,这样下去我会不会脑充血啊。
我怒视她,却不敢以拳脚想伺候,生怕老板在后面瞅见我的粗鲁不雅。
到了高一第二学期,我和老板以及众多死党都选择了理科,我在教室里为了数理化而差点白了头发,又得想法设法在心里狂想如何才能和老板有一点点进展。老板却开始展露他的土豪身份,基本天天请宿舍的弟兄吃外卖,也开始有一个其他班的女孩常来我们班找老板。
后面的男生常常是一阵哄笑,我在心底苦恼,这群小兔崽子,都忘了我才是真正的正牌追求者好吗。
于是我有一天上体育课脑子像短路一样,回到教室,撕了张便利贴,写下恢宏大气的几个字。折好,放在老板桌子上。转身离开。
那是我第一次优雅的转身离开。
那天准备回家的时候,老板叫住了我,他脸上没有多少表情,眼睛望着我,我轻轻扭头避开他的眼神,用沉默告诉他:“姐姐后悔给你写字条了好吧。”
他伸手轻轻碰了我,开口说,字条你拿去。
我是回到家才敢打开字条的,看到他清秀的字迹所表达的意思,我把头一埋,又没骨气地哭了一回。我妈在看到我红红的两只眼睛时,心疼的问我怎么了,我说自己月考物理不及格。
我妈紧接着问我多少分。我机械地报出了个数据。44。
我实诚的说出了自己的分数,却谎报了自己难过的原因。
从那天开始,我和老板的关系就越来越紧张了,我和他本来话就不多,后来更是没有说话很久,就算有什么事,也是叫别人传话。我和他都抱着极其尴尬的心情,只是各有各的尴尬。
我开始为自己的冲动而后悔不已。脑子一热,什么浑水都往里淌。
高一暑假,我意外的和老板在网上开始比较频繁的聊天,但我们都闭口不提感情的事,老板家在广州有房子,一到放假他就去广州住。那时候在网上聊了一个月了,我开玩笑叫他记得在广州带礼物给我,然后那天他没有回复我。
我心里发闷,是我讨礼物的方式不对吗。等一下,我那不是真的在讨礼物啊,只是活跃一下氛围啊。谁来告诉我他怎么不回我。
我不敢在发一句话给他,纠结了一晚。
然后没有然后了。
在那天之后,当我看到老板在空间发一堆和朋友玩的照片时,我就排除了他出意外或者他手机出意外的情况。
在暑假还剩两个多星期时,我忍不住了,我好说歹说的才让我爸妈同意让我和朋友去广州玩几天。
路途遥远,那时候还没有从家乡到广州的高铁,我在大巴车上颠簸了五六个小时。到了广州,我才重新集齐七分勇气,发了条讯息给他,说我到广州了,要不要一起出来玩。
他仍旧许久没有回复。
那几天,是我第一次那么主动联系一个男生,我有发给他,喋喋不休地表达自己的意图。
无非是想和你出来玩,无非是想见你一面。
他隔天早上终于回短信,他问我住的酒店在哪里。
那时候我和朋友住在沙面的一个酒店里,我以为他那天要来这边找我,又很高兴地发了一堆废话过去。他也不咸不淡的回着短信。直到下午,我再问他几点来找我时,他回,早上和你发短信的人不是我。
还要我用文字来形容当时的心情吗。
就算你有七分勇气,却因为少了三分注定而永远没有与他有关的好运气时,召唤神龙许愿已花光了自己的七分勇气,于是再也没有勇气对神龙说出心愿。
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和自己喜欢的人关系差了起来。
高二到来,我开始变得少说话,多看书;而老板变得越来越活泼,我有时候会悄悄回头看看他在干嘛,却总因为暑假不愉快的经历而心里堵得荒。
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在之后当我有机会时,我都不敢问老板那时候对我态度改变的原因,我只是试着回答是自己做得不够好。
高二第一学期快结束时,我听班上的人说老板和隔壁文科班的一个女生谈恋爱了,我恍惚了好久。
之后看到那个女生总走进我们班帮他倒水时,再加上耳闻班上一群男生的哄闹时,我那时自卑了很久。
我看到他们在走廊上牵手,甚至堂而皇之的拥抱时,我觉得自己算输了。
直到有一天走进教室,有人八卦地说,李李,你知道吗,他们两人接吻了。
我说,我现在是知道了。
那时候,初吻在我心中很有分量。
遗憾的是,我麻木得没有表达悲伤的任何一丝冲动了,我拼命做习题,同时不断安慰自己说,他不过是青春的一个遗憾罢了。
如果真是遗憾,我真希望这个遗憾是一辈子的。
高二那年我和他没说过一句话,在只有我和他的世界了,我们都默契地扮演者哑巴。
允许我画风突变一下吧。
高考考完那天,我们在一起了。
高三是一场梦,而高考后的暑假是大梦初醒,荒唐一生。如今我只能这么套用歌词来形容那段岁月了。
高三刚开学不久,他发来QQ消息,说想和我和好,还说他已经和女朋友分手了。
人终归是自我作践中寻求享受的人,我很快回复他说好。
那天是中秋节前一天,我在家里又高兴的在床垫上蹦了好几下。
自然而然在整个高三里,我和老板互相扮演着对对方而言重要的青春角色,我们开始暧昧,开始为对方积攒醋坛子又打翻一个个醋坛子。
好多年过去了,我却在奇怪,这也许终究是个故事,最美好的回忆里很多细节我都选择性地忘记了,而在那之前和之后苦涩的种种却刻在骨髓中。
高三下学期体检前一天,老板发烧,我绕开主任的视线,偷偷跑到男生宿舍看他,他从宿舍走出来,我们站在走廊里,我抬头看着他睡眼惺忪的样子和脸红得发窘的表情,一时竟然支吾不出什么话语来。
终于,我支支吾吾地问:“你怎么样了?”
他低下头,很小声地说没事。
我紧张得挤不出话来,就只能准备离开。
接着他抓住了我的手。
嗯,我可以再说得淡定一点吗!
那一秒,我害怕自己突然心肌梗塞倒在地上,但我感谢我那颗强大的心脏让我表现得在从容不迫中有那么一丝风中凌乱罢了。
如果当时宿管阿姨经过,她一定会看到两个学生像柱子一样杵着,且细节之处是,他们两人十指相扣。
老板那时候已经是一米八五的高个,我一米六不到。
所以画面不美好也没有我一贯追求的优雅,甚至有着被老师主任抓住的风险。
我们直到高考后才在一起,告白那天也是带我走了一遍偶像剧的套路。
该怎么说呢,被一群男生喊着“在一起,在一起”的疯狂场面,对别人来说会有在拍戏的错觉吧。
可惜男女主角都不是帅哥美女。不过那都不重要。
在一起后,我们像所有普通情侣一样,逛街聊天接吻拥抱说情话。
之后便是上大学,我和他都在广州,我读重点大学,他在二本院校。高考放榜那天,我在帮自己和他查了成绩后,我立刻打电话给他,他却久久不接。
我急了,一次性打了十几个,他发信息说,看到我们的分数差了快一百分,我甚至有点难以面对。
我看到他的信息后,立刻奔出家门,拦了一辆出租车,准备去他家。他家在另一个镇子里,相对较远,我没有多想,上了车跟师傅报了地址就直奔去了。
我真羡慕那时候的自己有理由有底气为自己喜欢的人不假思索的做一些事。
那个暑假是我最后见到他的时光。刚要上大学时,我们分手了。这场所谓短命的恋爱终结于年轻时的不合适与幼稚。分手是我提出,他最后也同意。而在最后那几天,闹出了太多不愉快,也是我这么些年一直悔恨的事。
他也因最后的不愉快,厌恶了我许久。
大学的四年里,我一直断断续续地从我们的共同朋友嘴中听到他的消息。无非是他又喜欢上谁,又和谁在一起。而我,是他回避与反感许久的话题。
我安慰自己,不过是成为前任。
只是可惜,老板在我的青春里,扮演更多的却是初恋这个角色。
只是太遗憾,我不是他的初恋,我只是一个被嫌弃的前任。
青春岁月渐渐消逝,只有遗憾,没有当初的不甘。
大学四年里,我一直是一个人,朋友更多的是高中那群挚友,大二开始,我就着手准备考取法学研究生,甚至想去国外读书。其实大学这四年过得比高中三年还快,我过得过于平凡,以至于不愿拿出来详细说明。
大二那年圣诞快到时,我问高中同学说,老板高中那个手机号码还用不用啊。
同学说还是用那个。
然后,平安夜那天,我寄了份快递给他。里面是我大一折的幸运星。
他说过他喜欢看星空。真是女孩子一样娇羞的爱好。
我折了整整一千个,最后少送了他一颗,不是因为999含义有多么特殊,只是那少的一颗是因为我和这初恋之间永远有一段遗憾。
我还是觉得送这些好土。
大三那年我去台湾做了一年交换生,在去之前,我托朋友问他是否能让我再见见他,毕竟两年未见。
我不知他是否还厌恶我,或是已经忘了我。
不曾想,老板答应了。
他发信息过来,言简意赅,我去你们学校见你吧。
那时,我的头发已经留长,但我总不让它留到腰那里去。舍友笑我是不是怕长发及腰还找不到男朋友啊。
见面时,我在宿舍楼下的公交车站接了他,他见我,不带任何表情,只是浅浅地问了声好;我看他,倒没什么大的变化,却也成熟了不少。再看他不带任何表情的脸,仿佛回到高一那年他递给我纸条时的场景。
时光不复。
那次见面后,我们又再次没有联系。直到我知道他要去国外的消息。
毕业后,我不顾家人的反对来到北京,两天前的北京深夜飘起小学,我打开窗户,任风吹乱我的头发。
我想起大一寒假那年我一个人来到北京,我也是在深夜时分等到人生的第一场雪,我奔出酒店大门,在雪地上贪婪的踩着雪,雪地里留下了自己的脚印。
那时候来北京想看雪,只为当初高三曾和老板约定要一起去北京看雪。如今,倒是为了所谓理想。
就像如今,长发真的及腰了,因为早已明白少年曾言待我长发及腰之时,便娶我之日只是年少轻言罢了。
也像当初我写的那张字条,我写道“我可以追你吗”
他在底下用清秀的字迹回我“你有认真喜欢过一个人吗?”
我现在有底气地回答,有。
那你有吗,我在心里问他。
原来长大后才明白,初恋和理想使青春里最难以得到的。
非要用十年来拼凑一段故事那不是我的本意,有些事其实一年甚至一个月便足以刻骨铭心。
只是十年时光,该让一个故事落幕了。如今,我终于写完了我和初恋的故事。
在女追男的剧本里。我扮演着一个不讨喜的角色,甚至会被叫做备胎。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认为,只有自己优秀了,初恋才会回头看看我。而终究,这只是我的初恋,再过十年,也许已经不值得一提。
在我和初恋最接近的那十年里,我永远不是他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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