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漫
何谓“终生学识价"?美国画家惠斯勒(1834年一一1903年)的一幅题为“黑色和金色夜曲”的画,在英国伦敦展销。这幅画画的是流星在夜空中爆炸的情景,定价200美元。这幅画同惠斯勒的其它作品一样,落墨简洁,风格独特,不落俗套。
但是在一般人看来,这似乎是“毫不费力"画成,因此在定价上遭到许多人非议。
评论家约翰.拉斯金攻击说:“以前我看见过,也听说过许多伦敦人的厚颜无耻,却从来没想到会听说一个花花公子向观众脸上扔了一罐颜色而讨价200美元。"这位评论家还亳不客气地点出了惠斯勒的名字。
惠斯勒十分愤慨,一怒之下,他向法庭起诉,控告拉斯金犯了诽谤罪。
在法庭上,惠斯勒遇到麻烦。检察长、被告辩护人,他们都瞧不起惠斯勒的画,百般替拉斯金辩护。惠斯勒心中明白,能否胜诉,同检察长关系极大。不能硬顶,只能智斗,以理服人,改变检察长的态度。
检察长挑衅地问惠斯勒:“你完成那幅《夜曲》要多长时间,能告诉我吗?"
对检察长的提问,惠斯特完全可以用“与本案无关"为由拒绝回答,但他仍心平气和地说:“检察长先生,请再讲一遍。"
听了惠斯勒平淡的回答,检察长意识到自己提问的唐突,惠斯勒看到了检察长的窘态,索性给了他一个台阶下:"我记得,大约两天的时间!“
检察长终于按捺不住,他赤裸裸地表白了自己的无知可笑观点:“两天的工作,就索要200美元吗?"
惠斯勒早就料到检察长会像其他庸人一样,提出这样愚蠢的问题。他提高了声音,一字一句斩钉截铁地说:“不,终生学识价!"
检察长顿时语塞,这才明白惠斯勒的真正意图,他从心里钦佩惠斯勒的机智和正直。
最后法官判拉斯金向惠斯勒致歉。惠斯勒打赢了官司,取得道义上的胜利。
“终生学识价!"
回答多好!终生学识价,该有多少呢?
1923年,美国福特公司一台电梯发生故障,请侨居美国的德国专家施坦敏茨解疑。施坦敏茨在大型电梯上走走、看看、敲敲、算算,整整两天过去了。
最后施坦敏茨在电梯上划了一条线,减了十六圈,故障排除了。他在付款单上写道:"用粉笔划了一条线,一美元;知道在哪里划线,29999美元。"
让检察长提“与本案无关"问题,並且给他台阶下;回答这个检察长不该提的问题,这些都是“纵”。
“不,我要的是终生学识价。"两天的劳动成果是终生学识的运用,是终生常识的结晶。而终生学识价,200美元哪会多?道理明确,理由充分。逼得对方无路可退,无言以对。这是惠斯勒把握时机,及时出击的“擒"。
欲擒故纵,后发制人。“终生学识价"也终在中外法庭论辩史上留下脍炙人口的名篇!
何谓“终生学识价"?一一齐悦社群季度班(第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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