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温柔

作者: 夏木七 | 来源:发表于2016-01-13 14:05 被阅读270次
    王温柔

    我特别佩服王温柔。

    不仅因为她取了这么个先入为主的名字却有着大大咧咧的性格;还因为她可以在好姑娘和坏姑娘中间自由切换,又让人觉得出淤泥而不染;更因为此时此刻她晒给我看的结婚证、房产证、行驶证。

    我咽了咽口水,由衷的发了一长串点赞的手势,三十二个有余。

    王温柔说,点赞就不必了,我婚礼之前把答应我的故事给我写出来,最好是人神共愤,天下皆知。

    王温柔失恋的时候我曾经答应过把她的故事写出来,用她的话说是纪念她荒唐却又真实的青春,后来她又交了新男友,这事也就搁着了。

    我犹豫了两秒,斟酌了斟酌用开玩笑的语气回复:“难道你还惦记着阿伦?新婚之际提旧事不合适吧?”

    “去你妹的惦记!”王温柔发了个炸弹的表情,“别想借口再拖我的稿子,当心我把你睡觉磨牙的事昭告天下。”

    果然人有缺点就有了弱点,王温柔是几乎知道我所有缺点的人,自然也掌握了我的各大弱点,无奈我只好打出一句“人家怕怕”,然后同意卖字求荣。

    阿伦是王温柔的前男友,更是她的初恋,他们高一开始,大四分手,走过了七年之痒,至今分手两年有余。

    如果说谁的青春没爱过一个王八蛋呢,那阿伦就是王温柔倾覆了大半个青春爱着的那个王八蛋。

    然而,我这个说法并没有得到王温柔的认可,她说虽然结局跟最初想要的不一样,但她不后悔,她王温柔经得起所有的变故,不能改写从前,还能过好以后。

    重要的是,爱过。

    王温柔平生写的第一封情书给了阿伦,高中时的她成绩不好不差,入不了尖子生的眼,进不了小混混的群,却因为那封情书成了话题人物,从此开始了一段声色犬马。

    情书改编自诗经的名句,她写,关关雎鸠,在十三中,窈窕君子,我好逑。

    还整了个备注,我是王温柔。

    阿伦还没看到这封情书的时候,王温柔就被传到教导处狠狠的批斗了一番。

    原因是情书在作为纸条传递的过程中发生了偏差,刚好砸中了尖子生,初次写情书的王温柔又忘了写收信人是谁,尖子生脸一红当即就把王温柔给举报了,王温柔立马就急了,“谁特么喜欢他啊,我要逑的是阿伦。”

    一举成名。

    自此,人称柔姐,和阿伦是老师反对,全校公认的一对。

    阿伦比王温柔成绩好点,风风火火的高中两年很快就过去了,高三课业变的紧张,做不完的试题,补不完的课,师长给的压力也大了起来。

    在这至关重要的时候,王温柔和一位老师打了一架,因为他说她和阿伦是不务正业,恬不知耻,不会有好的结果。

    那时候阿伦是她准备厮守终身的人,自然受不了有人这般诋毁,好不容易保住了学籍,王温柔竟多了点想法,她突然觉得或许是自己耽误了阿伦的学业,于是他把阿伦约到了操场上。

    “我们比一圈,我能跑过你,我们就分手。”王温柔体能不错,虽然面对的是男生,依旧信誓旦旦。

    那个晚上两人拼命跑,拼命跑,筋疲力尽最后还是以平局告终。

    阿伦抱着她说,不怕千万人阻挡,就怕我们自己投降,即使有一万个理由要分开,也要找一个理由在一起。

    王温柔动情,边哭边主动吻他,稚嫩的两人,在操场的一角,天为被,地为床,一片赤诚。

    王温柔给我讲到这里的时候,自己也无奈的笑了笑,“现在才明白,以前的很多话都是留着以后打脸用的。

    高中毕业,大学异地。

    王温柔阿伦这一对跟很多情侣一样,由原本的朝夕相处变为了异地恋。

    开始的时候长长的电话粥煲着,肉麻的短信发着,觉得异地恋也别有一番滋味。

    到了大三的时候,王温柔和阿伦在一起了六年有余,联系少了,吵架多了,城市不同,专业不同,空闲的时间不同,连认识的人和兴趣爱好也变的不同。

    吵的最严重的一次,王温柔摔了手机,立即就定了当晚的火车票,历经十几个小时到达阿伦在的城市,她一直记得阿伦说的那句“不怕千万人阻挡,就怕我们自己投降,即使有一万个理由要分开,也要找一个理由在一起。”

    所以她不辞长路,为爱奔赴。

    那次回来没几日,她便收到了阿伦的短信,分手吧,我不爱你了。

    大概,很多女人在收到这样的短信的时候,开始都是不相信的吧,王温柔也不信,美好的回忆那么多,怎么能说不爱就不爱了,何况前几日见她的时候还和往日没什么不同,怎么能说不爱就不爱了。

    于是王温柔回复,“别闹,人都说七年之痒七年之痒,我特么还就不信过不去了,别回了,这几天都静静好好想想以前以后。”

    如你所料,阿伦就真的没回,而且以后也没再联系。

    七年纪念日那天,王温柔又去找了阿伦,她想七年之痒都过了,应该会好的。

    结果约来的不只阿伦一个人,阿伦带了一姑娘,比王温柔温柔,还没等坐下来,阿伦就迫不及待的开门见山。

    “我喜欢上了她。”

    王温柔有点傻眼,如果他说不爱了还能不信,此时此刻再不信连自己都骗不过了。

    可是王温柔要强,抬起头就回了一句:“上了?”

    阿伦身边的姑娘明显很不高兴,脸一沉拉了拉阿伦的胳膊。

    “王温柔,你嘴巴放干净点,你以为都是你啊!”阿伦指着王温柔,声音很大。

    王温柔抡起桌上的啤酒瓶就把阿伦给打了,旁边的姑娘吓傻了,扶着阿伦边哭边骂。

    “我王温柔不打女人,都给我滚!”

    他说不爱了,王温柔没哭;啤酒瓶把手划出几道口子,鲜血直流,王温柔没哭;却在回来的火车上,十几个小时,哭了一路。

    有时候就是这样,爱到深处,连不爱了这样的话都能被视作试探的理由,所以王温柔不信,或许有一天他说要结婚了,王温柔也能淡定的回他,“要不要给你包个大红包啊”,可当他牵着另一个人的手鲜活的出现在面前时,那些你为自己编织的谎言一下子就土崩瓦解了,也是从那一刻开始,王温柔知道再也回不去了,尽管她坚持熬过了七年之痒,这个人再也不属于她了。

    失恋是件伤筋动骨的事,手上的伤都好的一点痕迹没有了,她依然闷闷不乐,那么欢呼雀跃的姑娘,再那段时间都几乎都听不到她说话。

    后来她掏出了一沓火车票,全部是她去找阿伦的,才发现阿伦一次没来找过她。

    她烧了那些火车票,开始废寝忘食的泡图书馆,看治愈系。

    终于有一天她拍案而起,她说,我算是知道了鸡汤都是骗人的,以后怎么过还得靠自己,我能熬过七年之痒,自然也能更好的去爱一个对的人。

    那一刻我觉得王温柔又回来了。

    她清空了借到宿舍里的书,抱着归还图书馆的时候,就遇见了林悦。

    那个后来和她共同存在于结婚证和房产证的人。

    林悦追了王温柔很长一段时间才勉强追到手,用王温柔的话说因为经历过一场错爱,才对感情更加负责。

    毕业后林悦自己创业,王温柔跟他一起闯天下,开始的时候赔了十几万,俩人一起用了一年的时间还了,然后又用了一年的时间奋斗,现在有车有房。

    我问过王温柔后来为何答应了林悦的追求,王温柔说林悦和当年的她不一样,他从没有那么轰轰烈烈,却细水长流,他知道我所有的过去,可就算吵架他都不提。

    我想,我大概懂了,想要在一起,行动比言语重要,现在比过去重要,实实在在比兵荒马乱更让人心动。

    我终于把故事发给王温柔了,后来得到她这么一段话:

    古人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当你自己预感到一段感情将要终结的时候一定要当断则断,再多的纠缠也回不到当初,挥别错的才能和对的相逢。你要记得珍惜身边为你付诸行动的那个,情话说的再动听一阵风就散了,之所以一定让你写出来这个故事,不是因为我还惦记着过去,只是不想让林悦心里有结,我太爱他了,现在更懂得珍惜,虽然他从来不提,我也要免他后顾之忧,他是最后一任,也是最爱的人。

    后来林悦也Q我说看了那个故事,又一次深刻的了解了王温柔。

    我问他,那些过去你真的一点都不介意吗?毕竟七年。

    林悦回复,真的没必要拿那些去伤害自己的感情,那只是过去的七年,而我要的是温柔的一辈子。

    我顺手把他们两个的回复截了个图,对调了下,分别给她们两个发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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