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简单一个字,能引起无数人的情感共鸣,因为家是每个人最初的记忆,也是我们最终的归宿。
莫尔说,为了寻找想要的东西,我们走遍全世界,回到家,找到了。
而中国人则推崇,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这是朗读者第九期,主题词为家的经典开场词。朗读者作为央视的金牌栏目,我每期都准时收看,尤其是每一期的开场词非常经典,常常直戳泪点,直戳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你在每一期里,都能找到自己的样子。
越来越喜欢知性优雅的董卿,一个内涵丰富的人,有着强烈的磁场,吸引着我的目光,不曾从她身上离开一秒,从发型到妆容,从服饰到鞋子,从声音到微笑,都完美到令人无可挑剔,一如她的一举手一投足透露出来的优雅。我将她视为偶像。
想说家来着,提到董卿就话多了点儿。还是说说家吧。
一说到家,内心就会涌动起一股暖流,因为家里有爸,有妈,有哥,有姐。儿时的那个家,也是一辈子的家。
家对于孩子来说,家就是有爸,有妈,还有娃。对于大人来说,家就是有个知心爱人,有聪明健康的孩子。对于老人来说,家就是儿孙满堂,就是天伦之乐。
每当我说想家了,说的是那个有爸有妈的家,那个家是我儿时的天堂,在爸妈这两棵大树的庇佑下才健康地长大。太多太多温暖的记忆都来自于小时候的那个家。我排行老小,自然受的宠爱多余哥哥姐姐,父母总是偏向我,好吃好喝好玩的都先紧着我,我挑剩下的才是哥哥姐姐的。时间长了哥姐也习惯了这样的不公平待遇,也就不与我争了。父母和哥姐对我的溺爱绝不少于现在的独生子女。在我记忆里,除了因为学习挨过打,我做错任何事情父母都没打过我,甚至我跟男生打架,家长找到家里,爸妈使劲给人家赔礼道歉,过后他们说,打的好,女孩子就得厉害点儿,只要咱占理,就不怕。我估计我小时候假小子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就是被父母给惯出来的。可为什么这种性格到了成年以后就发生了天翻地覆地变化,简直就是脱胎换骨,判若两人,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后来我有了自己的家,离开了父母,开始的时候不习惯,夜夜哭,想爸想妈,还不敢放声大哭,得憋着,还不敢白天哭,得夜里哭。那种想家的感觉真的是太难受了。后来慢慢习惯了思念,想家的感觉几乎天天伴随着我。
经营自己的家和小时候的那个家有着有着太大的不一样。从此我就脱离了娇生惯养,成为了一个为了家可以付出一切的女人。离开父母的娇惯后,一切都得自己学着打理,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带孩子上班,样样都得做好。还好孩子她爸也会做饭,能给我省不少劲儿。
我喜欢的家要窗净几明,所有的东西要归放整齐,一进屋,明明朗朗,没有那么多零碎的没必要的装饰,所以我经常扔东西,家里时间长不用的东西不是被我扔了就是放到柴棚里,我觉得家里的东西越少越好,越简单越好,太多的东西让我觉得压抑和拥挤。所以我家的沙发没有靠垫,我家的墙壁没有任何装饰,有朋友说我家客厅太过于清冷,可我喜欢这种简单通透的感觉。如果将来有钱换新房,那个新房可能会比现在的家更简单。不过鲜花还是不能少的,碰见卖鲜花的,我就会买上几束,汲水插瓶,装饰客厅或者卧室,幽幽暗香,心生欢喜。
家家,一个非常有温度的词,不管是小时候的那个家,还是现在有他有娃的家,我都深深地爱着,并且付出再多也是开心的。
到底什么才是家,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家是温暖的,明朗的,一说到就很幸福的。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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