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乡村民间,一直活跃着这么一群小众人物,甚至到今天,依然不乏其人,那就是媒人。由于其中女性为多且大多经历风雨年岁不小,故而也可称“媒婆”,也就是“三姑六婆”只要的媒婆。
媒婆在许多人的眼里似乎形象不太好,戴一顶旧时老婆娘帽,俩嘴角各一颗明显的黑痣,长相贼眉鼠眼,打扮妖里妖气,说话则阴阳怪气,嘴里还叼一大烟袋子,眼珠子转来转去,眼际眉角一耸一耸,似乎有满肚子鬼点子馊主意斜门道在那发酵,完完全全就是个一心挑事的负面角色。你说现实生活里有这种媒婆吗,可能也有,但铁定是极少数,你想哪,这么一副毛鬼神丧门星恶心鬼的模样,你吃饭时看见都想吐,生养有妙龄少女的人家谁欢迎你来上门?就像戏曲里的曹贼曹阿瞒与历史里的挥鞭南指的魏武帝曹孟德大不一样,所以说这只是唱本和演出的需要而已。
媒婆们裹着小脚颠来颠去其实与赚钱获利什么的其实没多少关系,纯粹就是一乐子。俗话说:“玉皇大帝做媒,天作之合”,“媒婆提亲,光捡好听的说”,“媒婆的嘴巴,两边说好”,此类的谚语随口可举一大堆。对了,这就是自古到今,好心人热心肠最常见的一种表现——说合。而男女结亲,由陌生人成为夫妻,便是村里坊间最常见也最需要的一种“合”,一种“合二而一”了。“合和二仙”作为中国传统典型的专门神祇,旧时民间,除了堂前炕头,和合二仙之像多在婚礼时陈列悬挂。其千百年来倡导和发扬“家庭和合,婚姻美满”的传统和意义早已深入人心。随着历史的变迁,“和合二仙”又被“复活”了过来,还被赋予新的象征意义,它是“和合文化”的象征,也是“和谐社会”的象征;现在来看,更是“和平世界”的象征。
单凭纯做好事,不收费这一点,媒婆就比现在的铺天盖地的婚介机构好得多,古道热肠,古貌古心呢。
笔者无事时,没少看来自于江苏电视台的《爱情保卫战》,那些未婚和初婚的男女咋就有恁多的矛盾冲突呢?其中一个比较大的缘起就因彩礼的多寡以及房车金银首饰什么的。那二者间的内心期望咋自始至终谈不拢呢?也简单,缺乏一个媒婆去沟通呀。所以亚圣孟子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就是说,“媒妁之言”有充分公信力和说服力的。其实也简单,旧时的媒婆与需要合婚的男女,男家女家都相处不远,对对方有着全方位的了解。男女婚姻的核心是什么?无非就是门当户对嘛,有此前提,矛盾自然就少多了。
在敝乡,男女婚后,两家人是不需要专意付给媒婆报酬的,只新娘子做一双新鞋送媒婆就得。当然,男家女家,当事的男女对媒婆的内心感激那铁定得维持至少两代人。得,你也感激媒婆,我也感激媒婆,你说久而久之这媒婆在乡人的评价体系里能次得了吗?得到认可和信任后,声誉渐渐也有了。那就不仅仅说媒了,包括调解夫妻矛盾,婆媳纠纷,妯娌争斗,姑嫂摩擦等等,也经常被请去来个说合和仲裁。媒婆这边厢呢,也好办,翻来覆去就本着一个说合不说分,说好不说赖的原则,凭借着自个儿在村际乡间的影响力,巧舌如簧,一般说只一两趟就可以顺利解决麻缠,平息纷争。
“使者”一词,众人皆知,指受命出使的人,泛指奉命办事的人。国际间的纠纷甚至也需要负有专门使命的使者前往斡旋调解。但“使者”最早指的便是媒人恐怕就很少有人知道了(据《中国婚姻史》)。而在中国神话传说中,最早的媒人是女娲。《路史后纪二》记载:“以其(女娲)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你说这媒婆厉害不?
如果说前述的“媒婆”,脸上总也抹不去锅底灰的话,那作为男女婚介的另一个牵线者——红娘就是一个极受欢迎的正面角色了。红娘不仅美丽年轻漂亮,还善于观言察色,就中取“和”,巧妙地化矛盾于无形。很明显,红娘的崛起与元代杂剧家王实甫创作《崔莺莺待月西厢记》相关(实际红娘作为媒人的习俗此前就有)。剧中红娘是相国府的婢女,她不仅要照顾崔莺莺小姐的饮食起居,同时也奉老夫人之命监视小姐,有不良倾向要随时汇报。但是当红娘看出了莺莺小姐对张生的心思之后,还是突破了封建礼教的束缚,冒着被老夫人责罚的风险帮助莺莺小姐和张生,终在红娘的撮合下使有情人终成眷属。
古代诗词里,赞美红娘的词句那就够多了,诸如:宋·刘克庄稼《满江红·丹桂》词:“发彩已非前度绿,眼花休问何时赤。又谁能月下待红娘,传消息。” 清·李煜《合影楼》第一回:“绿波惯会做红娘,不见御沟流出墨痕香!”粤剧《搜书院》第四幕:“我似张生情义重,中间谁个是红娘?”等等。
媒婆还有一个称谓也极为正面,那就是月老,传说是汉族民间传说中主管婚姻的红喜神,也就是媒神,是天庭的一位上仙。 明·无名氏《女真观》第三折:“你权做个撮合山主亲的月下老,俺两个衔环之报,成就了碧桃花下凤鸾交。”曹雪芹《红楼梦》第57回:“若是月下老人不用红线拴的,再不能到一处。”“自古道:‘千里姻缘一线牵。’管姻缘的有一位月下老人,预先注定,暗里只用一根红丝,把这两个人的脚绊住。”清·陈忱《水浒后传》第十二回:“正是一对佳人才子。虽在海外,但也是一国驸马,富贵无穷。况天缘是月下老人赤绳系定的,不必多疑。”
也就是说,其实媒婆,月老和红娘本就是三位一体,或者说就是一人三个名字,只不过“月老”抽象虚幻一点,“红娘“”戏曲话一点,而“媒婆”呢本来面目一些而已。
媒人在中国的婚姻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孟子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1)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形态使人们的劳动、教育、娱乐都局限在家庭里,“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因此相互之间很是隔膜,也使得家长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家里有些什么人。因此,即使自己家里的儿女已长大成人,却不知哪家需要嫁女娶媳。封建的风俗造成了人们在求偶问题上的腼腆心理,想得到配偶不公开言明成了封建社会风俗的重要特征之一,直言问之等于愚昧无知,委托他(她)人曲道求之是封建时代求偶之法的重要表现形式,有一个媒人从中斡旋是最好不过的了。
关于媒人的演变史,《中国婚姻史》认为“媒妁具有居间人之性质,在买卖婚时代当即有之;殆买卖婚演变而为聘娶婚,买妻卖女之居间人亦演变而为媒妁,遂以合姓为难,赖媒往来,以传婚姻之言也矣,或即为‘使’。”(2)《诗经》有“取妻之如何,匪媒不得”(3)可以看出媒人早在西周时期就成为婚姻的重要条件了。从《仪礼·士婚礼》中规定的成婚程序六礼来看,从采纳、问名、纳吉、纳征到请期、婚礼,没有那个环节能离开媒人。(4)“于是男女以行媒始知其名,无媒则亦不交;男方无媒不得妻,女方无媒老且不嫁”(5)。《唐律疏议》中也有“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婚嫁要行媒成为婚姻的法定条件。
非但如此,媒妁制度还是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鲁桓会于嬴,成婚于齐,不由媒介自成其婚,史家遂以非礼贬之”(6),成婚不用媒人竟然被后人以违礼法而讥贬之;《管子》中也有“自媒之女,丑而无信”可见,成婚用媒已上升到了伦理道德的高度,用媒则符合伦理道德规范,不用自为媒则违反伦理道德,是要受到轻视的。
元《典章》中载:“媒妁由地方长老,保送信实妇人,充官为籍”媒妁的主要成分是妇女,因此媒妁又俗称媒婆,它是中国古代妇女的重要职业。但是,虽然媒妁制度及媒人极为重要,但却难在正史中寻其踪迹,因此小说家言也就成为我们研究这一制度的主要佐证,因为小说家在叙述时事时,必须牵涉其社会背景,合情理,符合事实,因此完全可以作为我们研究一些历史问题的材料。
冯梦龙(公元1574-1646)生于明末,为崇祯时贡生,曾任知县,其所辑明末短篇小说,于1624年至1627年之间刊行为《喻世名言》、《警世通言》及《醒世恒言》,每书均含短篇小说四十篇,共一百二十篇小说,统称《三言》。其中既有叙述前代人物者,又有承袭宋元话本者,但其观点代表元明社会情形,反映元明社会状况,因此,通过《三言》的记叙我们可以大底了解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状况。媒妁制度以及媒人既然在婚姻制度中如此重要,不可避免的在《三言》中有所涉及。《三言》中塑造了许多媒婆的形象,从中我们也可以大致了解中国古代的媒婆这个特殊群体和媒妁制度。
一、官媒婆
中国古代许多封建王朝都设有官媒,由他们来管理黎民百姓的婚姻,因此,媒人有时也被称作官媒。《红楼梦》中就多次有官媒记载,第77回有“官媒来说探春”,第71回、第72回也有官媒这一称呼,由此官媒制度可见一斑。官媒制度早在周代就已出现,当时的的媒官被称为“媒氏”,从国家领取一定的俸禄,执行公务。《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禁迁葬者嫁殇者。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其附刑者,归之于土。”从“掌万民之判”之句可以看出:判者,半也,男女一人各为一半,合之为偶而为夫妇。因此,“判”即婚姻,“掌万民之判”也就是掌管婚姻之事,这也就是媒官的职责。上述文字说明了媒氏的具体职责有:一、记录新生婴儿的出生年月和姓名;二、通令成年男子要按时结婚,不可逾期;三、每年二月农忙之前,督促青年适龄男女及时结婚;四、监督、执行财力的数量;五、主管婚姻诉讼案,惩罚那些违法者。这是我国历史上有关官媒制度的最早和最完备的记载。《史记》以至于二十四史虽有“职官志”,但是对媒官都没有具体的记载,倒是在一些人物志里涉及媒官,原因是秦以后没有正式设立媒官。但是,媒官的称呼一直都未改变,一般指那些在衙门中执行命婚判决的女卒。在《三国志》中,就提到“为设媒官,始知嫁娶”(7)。到了元明时期,官媒则是指在衙门中登记认可的媒婆,其身份同衙役一样,主要是管女犯人的婚配;或者是婚姻发生纠纷,在堂上发落婚配,找官媒解决等等。
《三言》中明确提到“官媒婆”的虽然只有《喻世名言》第四卷《闲云庵阮三偿冤债》中“陈太常爱惜自己的女儿,因而便换官媒婆吩咐道:‘我家小姐年长,要选良姻,须是三般全的方可来说:一要当朝将相之子,二要才貌相当,三要名登黄甲。由此三者,立赘为婿;如少一件,枉自劳力’。”但是,《醒世恒言》第一卷《两县令竞义婚孤女》中有“石县令在任期间,由于官仓失火,烧损粮食而被软禁在府衙,忧郁成病,数日而死。遗下女儿和养娘二口,少不得落的牙婆官卖,取价尝官。贾昌见说小姐和养娘,都着落牙婆官卖,慌忙带着银子,到李牙婆家,问要多少身价。……李牙婆取出朱批的官票来看,养娘十六岁,只判得三十两,月香十岁,倒判到了五十两……贾昌并无吝啬,身边取出银包,兑足了八十两纹银,交付牙婆,又谢她五两银子,即时领取二人回家。李牙婆把两个身价,缴纳官库。”(8)。这里的李牙婆书中虽称作牙婆,但其实也就是官媒,她为官府做官卖奴婢的中介,收取酬金,贾昌谢她五两银子就是中介费,同时,她在完成买卖之后把银钱如数缴纳官府,这是官媒的重要职责。在本篇文章的后面我们还能得到李牙婆是官媒的佐证:“原来,当先官卖之事,是李牙婆经手。此时李婆已死,官私做媒,又推张婆作尖了。”(9)可见李婆、张婆都是官媒,他们的收入来自买家的谢礼。从李牙婆促成石小姐和养娘的人口买卖来看,它仅从这一笔交易中就得到五两银子的收入,张婆同贾昌之妻在谈石小姐与养娘的价钱时,石小姐身价50两、养娘30两,后养娘又让价5两,和石小姐的身价在内共让了10两,但是张婆在回高大尹时仍说石小姐的身价为五十两,由此可见,除谢礼外,她虚报价钱,至少又赚了五两银子。可见官媒的收入也是相当高的。俗话说:
“说好一门亲,好穿一身新”,也反映了媒人的收入状况。
官媒除了为官府做各类有关事务外,同时还为本地私人的婚嫁做婚姻中介。《三言》中的官媒毕竟只反映元明时的状况,实际上在清代也存在着官媒。《中国婚姻史》中也介绍了清代官媒的情况,大抵也与元明时代相仿:“清各地方官遇发堂择配之妇女,交充官役之妇人执行,称曰官媒;同时各地方官鉴于管辖区内制贫女婢女,婚嫁为难。由官代为媒妁,杀礼以成其婚,亦曰官媒。(10)”上面我们提到的李牙婆和张婆就是上述第一种类型的官媒。
二、私媒婆
私媒是媒人的主要形式。
私媒都不是专门为媒者。她们大都边从事其它职业,边为他人做媒作保。从事其他职业使得他们能有机会走家串户,了解各家情况,哪家有嫁女娶媳的需要,她们都了如指掌,因此,为别人做媒也就极为方便,这样使得他们不但能得到谢媒的财物,而且还有其职业收入,这种类型的媒婆在《三言》中比较多。《醒世恒言》第十四卷《闹樊楼多情周胜仙》中的王婆,就是这种类型的媒婆。书中这样介绍她:“(王婆)唤做王百会与人收生,做针线,做媒人,又会与人看脉。”(11)王婆既替人接生又帮别人做针线,同时还会治病,这样,她就有很多机会接近各家的女眷,接生这一职业也使她知道各家小孩的生辰,也便于她做媒,王婆是私媒的一个最具有代表性的典型。《醒世恒言》第十六卷《陆五汉硬留合色鞋》的陆婆“以卖花粉为名,专一做媒作保,做马泊六,正是他的专门。”(12 )从文中的记载来看,她也是一个私媒,算得上是专业媒婆。她“以卖花粉为名,专门作媒作保”,卖花粉只是为了更好的作媒。从以下的叙述中,也可以明显地看出:
又过两日,早饭以后,潘用出门去了,(潘)寿儿在楼上,又玩弄那条汗巾。只听的下面有人说话声,却又走上楼来。寿儿连忙把汗巾藏过。走到胡梯边看时,不是别人,却是卖花粉的陆婆。手里提着竹撞,同潘婆上来。到了楼上,陆婆道:“寿姐,我昨日得了几般新样好花,特地送来于你。”连忙开了竹撞,取出一多来道:“寿姐,你看如何?可像真的一般么?”(13)……
我们可以看出,她卖花粉的目的只是为了接近寿姐,而使张荩达到目的。可以这么说,其他职业只是她做媒的辅助手段。
《喻世名言》第一卷《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的薛婆是一个卖珠子的媒婆,她正是通过卖珠子去接近蒋兴哥的妻子三巧儿的,她也是这种类型的媒婆(14)。
同时,也有专门作媒的私媒。在西周私媒就已出现,她们专门为别家娶妇嫁女做媒,收取酬金。这在《三言》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但我们也不能否认在元明时期她们的存在。在《三言》中提到的许多媒婆应该包含许多专业媒婆。如在《警世通言》第十三卷《三现身包龙图断冤》中当大孙“押司娘和迎儿在家作地,只见两个妇女,吃的面红颊赤,上手的提着一瓶酒,下手的把着两朵通草花掀开布帘入来到:‘这里便是。’押司娘打一看时,却是两个媒人,无非是姓张姓李”(15),这两个媒婆虽然作者没有刻画出鲜明的性格,甚至连姓氏都没有告知,但是,这段文字却给我们生动的描述了媒人的形象。首先,媒人吃的“面红颊赤”,可见是刚从某家吃酒回来,另外两位媒婆手里还提着东西,显然也是有求于她们的人家所送。这段文字所描述的两个媒婆应该是专职媒婆,她们既吃且拿,收入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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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合,天花乱坠,却名不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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