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言加餐饭,下言长相忆。—乐府《饮马长城窟行》
伺候完这顿饭,我可能就要走了。城里来了几个大老板,听说要从我们中挑选一些漂亮的,带去省城里的大饭店。这些年,城里人都爱上了追求乡村韵味,越是淳朴,他们越是喜欢。
说实话,我并不愿意离开这里。虽然山中没有什么大鱼大肉,但粗茶淡饭却让我保持了干净的身体。城市里的酒肉之臭,我是深深厌恶的。而且,哥哥对我这么体贴,从来没让我受过委屈。
我倒是舍不得他了。
刚认识他的时候,他似乎并不喜欢我。当时我身上有伤,下面有一道深深的口子。不知是他害羞,还是根本瞧不上我。他抱着我的时候,总是心不在焉。
有一天,也是城里来了人,我们正在排着长长的队伍打饭。这里人多,通常要按照年龄大小和性别排成四队,男的两队、女的两队,哥哥属于年纪小的男队。当时,哥哥正在向我耳语着中午做过的美梦,不曾想几张素昧平生的面孔突显眼前。难得一见的校长还在向他们诉说着什么。
齐刷刷投来的目光,竟像午后的阳光一样刺眼,哥哥一恍惚间,猛的倒退一下,撞上了后边矮胖墩的肩膀。我也难以幸免,哐镗一声,跟砖石铺就的地面来了一次深吻。旧伤添新痕,下面又多了几道印记。
也许内疚于那次失误,哥哥逐渐对我热情了起来。似乎想要弥补,他总是陪我蹲在山坡上看日落,时常带我去河边捡石头。怕我孤单,他总会把我偷偷带回房间,即使他的空间有限,也要给我一个容身之所。
天冷了,他会将我藏在被窝,虽然松散的棉絮让我窒息。天热了,他会将我泡在水中,通常抢水的人群令我害羞。有时候,哥哥从梦中惊醒,还要对着我亲上几口。如果早起,在他洗刷之后,还会为我精心梳妆。抚摸着我的伤口,他似乎多了几许忧伤。
不要怪哥哥,我本来就是带伤的。
来这里六年了,跟哥哥认识才一年,他总是把我捧在手心,小心翼翼百般呵护。之前的姐姐陪了我五年,却一直没有为我带来过好运。
那几年,我从来没有地方睡觉,除了一天三次被她呵护,要么裸露在天台上,要么躲藏在柴房里。那几年,我也并没有享受到多少恩惠。一日三餐,不是野菜豆腐,就是土豆粉条,根本不认识猪长什么模样。不是说你们这里野山猪出名,乌鸡盛产,都跑去了哪里撒野?
也罢,感谢姐姐让我风餐露宿,才让我保持了善于抵御风霜的肤容。素面朝天让我冷若冰霜,素食主义让我保持清爽。也不能全怪姐姐不懂怜香惜玉。她家住在山里,走到这里需要两个时辰。周一清早出门,赶来这里见我已是精疲力尽。周五下午离开,撇下我到家已是月上树梢。
我也习惯了清心寡欲,享受孤独时光。
可惜好景不长,姐姐走的那年,一切都变得不再简单。饭菜里多了荤腥,院子里涌来越来越多的异乡客。我们的悠闲时光被惊扰的慌慌张张。一来客人,就要加菜加汤。至少一道肉菜,青菜也用猪油炒就。时间一久,我便油腻不堪,即便反复洗刷,也难掩去一身酸臭。
仿佛回到了旧日时光。
我身上的伤,下面那道深深的口子,并不是与生俱来。
别看我如今其貌不扬,其实六年前也曾有过辉煌。城里人的生活,我比谁都了解。朱门酒肉臭,我早些年便领教。
那是帝都有名的饭店,农家特色菜远近闻名。慕名而来者络绎不绝,回头光顾者热情难挡。那时候,客人们对我宠爱有加,每次都要热情相邀。城里人真是奇怪,鸡鸭鱼肉不吃,寻常物种不食,非要找一些奇珍异兽品尝。越是产量稀少,越是获取不易,他们越是追捧寻找。
大多数时候,餐桌上都会有我的一席之地。那时生得漂亮,白白净净,穿着带花纹的衣裳,透着泥土里的芬芳,客人们都会夸我清新脱俗。初次相见之人,定会抚摸我的脸庞。常来光顾之辈,只想激发我的豪爽。不过,刚到大城市,我还无法消受清汤寡水的摧残,也不懂接受客人们的热情打赏。
其实很多时候,我都享受不到美味,我见识最多的是美酒。上到国酒茅台五粮液,下到男子汉才敢喝的二锅头老白干,每次都是热辣辣的灼烧。遇到温柔一点的美男子还好,来瓶冰凉的啤酒,倒是让你浑身清爽舒服不少。饭店里的酒是很贵的。按照餐饮业的说法,只靠家常菜肴是赚不回成本的,要靠奇珍异菜,要靠美酒佳酿。
很多时候,客人结账时我都会留意。上万的一顿饭菜,酒水竟然占到六成以上。
也许是客人们变得聪明了,也许他们发现了饭店的酒喝完不爽,总会让身体某些部位出现反应。于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开始自己带酒。
于是,我也见识了各种不明来历的酒,以及与酒有关的人和故事。
有人说,这是上次出差当地买的上等口味,不尝一下定会后悔。有人说,这是别人托我办事送的,放在办公室可惜了,咱们一起消灭掉。甚至还会有人编出故事来,说这酒是深山老林里百岁老人的独家秘方,玉米酿造,数量有限,要不是上次下乡考察,这么好的东西就要被埋没。
讲这个故事的,是位留着短发的中年大哥,不见小腹隆起,说话铿锵有力,中等语速。讲到老人时,他眼中竟还微微有了泪花,不知是感怀岁月催人老,还是感叹山路崎岖不好走。他的手却很有温度,虽然只是轻轻的碰了碰我的脸颊。我很喜欢他喝酒的样子。别人都是浅尝辄止,他每次都会一饮而尽,喝完之后总会用手背抹抹嘴唇。
也许实在的人本性善良,那一次,他替别人挡了酒,然后就有了我的那道伤。围桌而坐的属他谦虚,见谁都要尊称领导。坐在主位的也许是他的直接老板,但凡老板说话他都唯唯诺诺。
有人起身要向老板敬酒,什么感谢您的大力帮助,小弟敬你三大杯可好。老板一个眼神望向短发大哥。大哥倒是机灵,立刻迎向敬酒之人,一句老板贵体欠安由我代劳。哐哐哐连干三次,竟然面不改色。余人佩服不已,纷纷大赞小弟得力,继续聊得酣畅淋漓。大哥却默默起身,偷偷溜了出去。再次回来,脸色似乎多了几道淤青,嘴角也有余物尚未清理。
到了曲终人散之时,老板们握手相约下次再聚,陆续退去。留下短发大哥收拾残局。大哥查看账单,点验有无落下事物。路过我的身旁,突然一个趔趄,一头栽倒在地。将我也带翻倒地,两个翻身,不知何物,竟将我撞得如此生疼,我于是忘了身在何处?
等我再次想起自己是谁,来自止不住的颠簸。眼前一片漆黑,只能听见叮咚碰撞的声音,有时会传来几声卡车的鸣笛声。感觉身体忽而向上,又猛然向下,一会儿来个摇头晃脑,一会儿又是神龙摆尾,居然让我难以思考。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到了一群欢快的笑声,也终于再次见到了阳光。远处有山,云雾缭绕,山上那是什么树,为何这么早便穿上了绿的衣裳?天上飞的那是什么鸟儿?歌声竟是如此悦耳动听。我这是到了哪里?为何到处都是新鲜的味道?
有个小姑娘跑来,被风吹散的头发上,扎的蝴蝶结怎么像是树叶的模样?红扑扑的脸蛋也能映出春光。那一刻,我爱上了你的大眼睛,也爱上了这个安静的地方。
离开那天,姐姐认认真真帮我洗了次澡,我如同新生儿般充满光亮。她用微微发胖的身体紧紧抱了抱我,还为我的伤口补了新妆。依依不舍将我独自留在露台。
下雨了,我咽下泪水,祝你一路走好。
还好,我又遇到了哥哥。其实他哪里知道,我的年纪比他都要年长。要不是他总把我捧在手心,小心翼翼百般呵护,我早就跟他计较。这一年来,我也爱上了他。
马上要开饭了,今天城里来人,又要加菜加汤,我可不喜欢油腻的味道。而且,吃完这顿饭,我可能就要走了。城里的大老板,会不会喜欢我带伤的模样。这些年,城里人越发追求真实的味道,越是残缺不全,却越受欢迎。但是,我真的不想离开这里,我早就受够了城市的嘈杂喧闹。
请让我留下可好?
听说,这里要盖新的楼房,还会有新的饭堂,崭新的厅堂自要配上崭新的饭桌和餐盘。不禁忧伤,像我这样残缺不全的搪瓷缸将去往何方?
刚刚陪伴哥哥一年,他还没有熟悉我的味道,如果离开,会不会感伤?还好,他只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郎。也罢,我已人老珠黄,就此别过,也不算忧伤。
就让我喂你吃完最后一顿饭,让我再次领略一下清汤寡水的舒畅。
也许,大都市的某家餐馆,你会再次遇见我的迷人笑容。你们城里人,不是都爱搞返璞归真,回归自然吗?
最美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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