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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之城是一场浪漫的幻觉

爱乐之城是一场浪漫的幻觉

作者: 懒惰的小猫 | 来源:发表于2017-03-08 20:36 被阅读49次

    我这人经常慢半拍,2月14号我并没有打算去看,作为一个善良而又通情理的人,潇洒的一个人去电影院看电影简直就是特地去虐情侣狗,这也并不是我的风格。看完之后,除了感觉是一部比较好的电影之外,这部电影倒是并没有给我刷三遍的吸引力。现在这个时间,再聊这个电影应该不算剧透了吧,但没看的仍然还是要慎重阅读。先简单说,在我的眼里,这部电影属于“超高分爆米花”。

    我很早就发现,一部电影被拍出来,所要表现的东西也是要分层级的。好比爱乐之城,在我极其有限的观影经验里,多多少少看过一丁点歌舞片,以至区别于常规电影的隐藏,很直接的就能感觉到各种“致敬”。有些桥段或者场景,一看到就明白这种布置属于“经典”形式,所以有可能根本没有看过相关电影,但仍然能立刻明白。这事就好玩了,对于导演来说,这属于玩电影,因为这种手段拍摄效果得意保证,屡试不爽,所以现在继续用;对于一些观众来说,导演在致敬,这叫做对电影的情怀;对于制片商来说,发财最重要…..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所以场景,摄影,音乐,舞美,这些致敬没法讲,早就被专业伪专业人士扒拉烂了。电影讲故事,所以还是谈故事。谈一下这俊男美女华美舞蹈浪漫之下让我体味到冰冷的寒意,让我感受到导演制造的浪漫也一定打上标签,叫做幻觉。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倒是觉得这个电影挺虐情侣们的,据说当年泰坦尼克上映之后产生了两种影响,第一种不必说,第二种就是看完竟然分手咯。

    看过张佳玮一篇文章,叫做《说话,越发地重口味了》。文章内容倒是简单,意思大概说现在人们对于刺激的阈值越来越高。什么东西都在不断加大计量,比如很久之前,骂人只用笨蛋傻瓜白痴,后来越发习以为常,于是必须要用傻逼脑残智障才能抒发情感。又比如矛盾纠纷,吵架撕破脸不行了,要叫做撕逼才能表达出一种决裂的荡气回肠。像吸毒一样,剂量都是不断加大才觉得有味,古人把女子比作花,女孩子听到含羞遮面,现在你喊她女神,未必会鸟你。

    韩国的电视剧最明显了。女孩子对于爱情的需要可能是安全感,被保护感,男孩子可能是保护感。小时候看的韩剧,还有很多家长里短,后来越发的少了。为什么,就是剂量不够了,没法满足女孩子男孩子对爱情的幻想。起初,韩剧是邻家女孩爱上了附近公务员男生,然后Blabla拍100集。后来剂量不够了,加吧。公务员不行了,男主角换成了男明星,满足了追星当明星的幻觉,但是也只能拍20集了。过了一阵子,又不行了,再加量。男主角换成了霸道总裁,有钱长得帅,还得万千花丛中唯独爱上邻家的我。

    机智的观众早就明白,这样的剂量习惯了还是无感。要求男朋友有钱,富二代,有权,公务员,生病了突然出现,拯救女主在生死存亡之间。这种男朋友哪里找啊,这么Perfect的,一定不是地球人吧?果然,我听说了一个剧叫做《来自星星的你》,剧中的男主角拥有一切青年人对于爱情的幻想,瞬间移动到你身边,知晓你的一切,你要挂了的时候能从天而降救了你,就是做了后悔的事马上能让时间倒退回去,我哔,太牛逼啦。当我和朋友谈起过这事的时候,我说鬼知道韩国人往下该怎么拍啊?朋友说,你不知道,最近有个韩剧火的了, 就是什么鬼怪之爱的。

    说这些,爱乐之城让我感觉到的,就是高浓度的浪漫,舞蹈音乐场景都恰到好处。男女主角不停的换着各种魅力十足的衣服,主角着装美到立马都能变成淘宝爆款。着最艳丽的妆,打最帅的领带,跳最浪漫的舞蹈,谈最疯狂的恋爱。简直不要太完美。

    但除了这些,电影还是一股寒意袭来的。男女主角上一秒还能相互说着我会永远爱你,下一秒女主角孩子就老大了。显然,女主角在爱上男主角之前并不是单身,然后因为遇到了男主角,吃着饭直接就跑出来把对方甩了,“以真爱的名义”。那么在和男主角谈了一段时间之后,因为走出了事业的低谷,根本算不上低谷,之前一个售货员根本没有事业罢了,可以想象差不多情况改善之后就又甩了真爱的男主,要知道,电影中那一个Five Years之后,她的孩子可是看起来老大不小了哦,再算上十月怀胎,分手的时间还能再早一点。

    真爱,就是幻觉。男女主角晚餐时候吵架,看起来让人觉得奇怪。为什么两个破落的人可以相互安慰,但是如果有人变好就出现了纠纷呢。乐队的老板有句话说的很有意思,虽然也是说给电影从业者听的,“你想要拯救爵士,如果没有人听,你还怎么拯救爵士?恰恰因为你这样的人,爵士才在消亡。你在The Lighthouse对着90岁的人表演,孩子们在哪里?年轻人在哪里?你执迷于Kenny Clarke和Thelonious Monk,这些人都是革新者,如果你固守传统,怎么能成为革新者?你抱着过去不放,但爵士讲的是未来。”

    以上的话听起来根本没毛病,因为这并不是一个反讽。抱着过去不放的是男主角,似乎他对爱的坚持,令他选择了接受迈出一步参加乐队的理由,让他支持女主去选角,也正是他的对爱的坚持,后来又真的开了一家俱乐部。实际上电影拍到这儿,就有点过分了,俱乐部的名字残存着过去的故事,而女主只不过在误入之后才突然回味起发生过的故事,那一瞬间的感动算得了毛线。男主角和朋友的巡回音乐表演步入正轨,他们开创新的事业才应该是合理的桥段啊。女主角落魄时候有备胎,成功之后有生活,孩子都老大了还能返回去找爱的印记,这剂量有点大了,对不起帅的男主角,想象如果男主角成功之后抱着孩子误入剧场看到女主角演话剧,估计有人就会喷渣男该死世态炎凉了,这个时候为什么要歌颂死去的爱情?

    还是因为穷,当时有钱,就不会分手了,分手时,别谈是为梦想。

    看电影时听到旁边女生说一定要记得,记得数数,电影有4次露底裤的镜头。

    201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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