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四点,是享受慵懒最好的时光。
每到这个时刻,我们公司的财务兼行政职务的那位女同事,就会为我们买或做各种美食。水果、薯条、玉米、鸡蛋抑或排骨汤......
昨个儿一女同事嚷嚷着想吃鸡爪,于是今天下午她就买来了鸡爪。原本我还想着,鸡爪,这玩艺儿能当下午茶吃吗?我所想象到的鸡爪,就是平日里家人从市场上买来,洗净,然后放到锅里加辣椒先煎再炒,熟了后,香香的,辣辣的,配饭吃特别美味。
我们在公司又没有做米饭,光吃鸡爪,那得多辣,而且万一饿了想吃饭呢?
于是对于今天的下午茶,我是一点儿期盼之心都没有,连想都没想过,这鸡爪做出来会有啥好吃?又或有啥特别?
直到不久后坐在办公室里,有人拉开正在煲鸡爪的办公室的门,突然一阵浓烈的香味扑鼻而来!——尽管我感冒了,鼻子还有点塞,却依然闻到了它那让人不可抗拒的香。整个办公室都弥漫着鸡爪子和一种酱香味。
然,虽闻到了香,但我还是对它没有什么期待。只觉得是一个鸡爪而已,算不是上我特别特别喜爱的食物,也就全然没有在乎它。
待鸡爪煲熟了,我们那位美丽高挑的财务女同事拿碗呈出来,大家一个个的纷纷跑上前去,用手拿了就直接放到嘴里啃。听到别人说好吃,我便也跑上去拿了一个放到嘴里——
这才连连惊叹:呀,好香!好香!好好吃!
是否是因为最初全然没有期待,所以才会这般的充满了意外?
总而言之,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样做法的鸡爪。见识少也罢,不懂美食也罢,反正吃到嘴里,觉得特别的美味,特别的香。
尤其是,大家一个个的用手拿着吃,这感觉真叫一个“野”。
吃鸡爪,我向来主张用手。用筷子,何必那么斯文?多破坏它的美味,鸡爪就该拿着啃!——才够味。
吃到如此美味的食物,自然不忘顺便请教一下如何制作?
原来好简单,只需要将鸡爪洗净,放入锅里,然后在锅里放水、放酱油、放老干妈作为调料,然后盖上盖子闷声煮上一小时左右就够了。
瞬间觉得好开心,如此简单,自己一定学得会,而且还不用费什么功夫。只消去市场上转一圈,买回鸡爪,照着女同事教的做就行了。
想着这周末放假可以尝试一把,突然有了一种好特别的期待......
——好似那一天会格外与众不同似的!
谁说柴米油盐很乏味?关键还得看个人是否有那兴味矣!
小生活里总有小情趣,重在保有那一份敏锐的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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