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里尔克在诗里写“苦难没有认清,爱也没有学成”,我觉得很是诚恳,换到现在来说,就是“什么狗日子啊,钱也没有,爱情也没有”。
那是2015年,我还是一个青春期中二少女,既不想谈恋爱也瞧不起谈恋爱,感觉身边的情侣们都挺油腻的,腻腻歪歪哭哭唧唧扭扭捏捏,只有学习才能让我散发出别致的清香(不可能的)。
不过当时有一天,晚自习下了之后出教学楼,夜风里飘了些凉凉的小雨,我撑着伞要途经操场回寝室去,就看见前面走着的是我一同学和她男友。我本来无心观察他们,可是毕竟不好直愣愣地从他们身边快步赶超,于是不快不慢地在后面跟着。
食堂顶楼的强光射灯从雨丝间滑下来,已被稀释得柔和、清澈,人工草地也幽幽亮着水光,只见女孩娇憨地抱起男孩的右臂,闻了闻,扭头看他,然后笑了。
正因为那一晚的天地的灯都点着,一些暗淡的人流过去了,把他们那时的温情衬得格外生动。几年后的今天想起来,依然还觉得那个女孩子的笑比任何我看见她的时候都要美。
女人的美常常是由男人来定义的,我并不否认其中的一些事实,但这个美具体而天然,她的聪明是性感,噘嘴是性感,身段是性感,善解人意是性感,认真努力是性感,嘘寒问暖也是性感。
男人用获得的特质与想要获得的特质来衡量女人美与价值,女人则不然,是共情将女人们联系了在一起。
就像那一刻走在他们背后的我,感知到的是还未降临在我身上的一种巨大的幸福。她的美感染了16岁的我,但后来我才理解,原来还有一种情感,让女人纤细的胳膊、腰肢,修长的脖颈,柔美的躯体,天生母性的温软都仿佛找到了一生中最虔诚的读者。少女本是等不及就要绽放的花啊。
或许是爱吧。
这是躺在shy身边的我心底的答案。(突然出场的某宝:???)
这位以睡觉时长打破吉尼斯纪录的shy,以前从来不肯侧躺着抱住我睡觉,一定坚持要板板正正地焊在床垫里,然后强迫我像只壁虎一样吸附在他的左边肋骨上,偶尔把腿搭在他热烘烘的肚皮但很快就会被他哼唧着踢回去。其结果是,他睡得很畅快,而我,一直在消化他的废热。
经过一年多的反复调整与打磨,终于,我们学会了一起睡觉。
真的,太不容易了,一只常年侧躺蜷起来睡觉的本橘和一头常年四仰八叉平躺睡觉的shy终于在睡觉问题上达成了和解。
最后,跟我小时候早上起床看见的我爸妈的睡姿一样,我也能安心地枕在shy的胳膊上睡得很香了。连shy的呼噜声也香香的,是童年时黑芝麻糊煮熟化开的咕噜咕噜的香。
阿兰·德波顿说,“合适人选的真正标志,不是完美互补的抽象概念,而是忍受差异的能力。般配是爱情的成就,而不是前提。”
即使是性情相投的两个人,其社会认知状况、自尊水平、生活习惯等也都会呈现较大的差异,日剧里都会说的,除了自己,哪一个人不是局外人。
相处是欲说还休的,戾气是散漫无节制的,有时候我也任由这种未说清的状态滚落到一边,深吸一口气再来把无关的另一件事跟他说清,让它们勾肩搭背地,拖着就拖着。拖着拖着就淡忘了,当我们吵过了之后,绕回来再看当初的这个死结,已经渐渐地松散开来,好像原本就不会是打结的架势。
其实越是相处,越是觉得男人女人在一起,除了性,时间就是最好的润滑剂。现在的主流意识里,都会大谈特谈男女差异,实则是夸大其实。男女的相似远大于男女的差异,我们最终做的不过是了解他,忍受他,接受他,这与任何一个同性朋友相处并没有很大分别。
真正的分别在于,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你需要与一个怎样的人长时间地、高程度排他地和谐相处。我以前认为谈恋爱是浪漫的事,现在才知道,这是一件类似苦行僧同游一般,艰难而庸常,而同时极具挑战价值的事。
这和变化多端、行为嚣张的数学仍有的不同是,数学挑战的征程让人分泌旺盛的多巴胺,而爱情的历程不止这些,恋爱中的人们还会分泌对亲密关系来说至关重要的催产素,它使人与人之间产生长久的依赖。
依赖会暴露很多事,包括我们性格中的所有软弱、自私、羞耻、嫉妒、占有欲、自我贬低、堕落的一面。祈求对方全部接受并拯救自己于水火之中,实在是不明智的做法。或许在恋情刚开始时,女人的乖张与娇嗔,男人的强硬与占有,还能被视作一番情调,但时间一长就会慢慢变质。
新鲜感永远会像女人脸上的胶原蛋白一样流失,但正因为这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相看两厌的两个人,深知彼此早上喜不喜欢刷牙、喜欢饭前刷牙还是饭后刷、平均蹲坑时长、洗澡要洗多烫的水、或是真正睡着时的标志,如此交换和定义了对方生命中的一部分,才精妙准确地构筑了这两人的爱。
想起小学时代,同我最要好的女孩子跟我一本正经地说,“我觉得吧,爱情嘛,就是很自私的,就是要占有的。”
现在想想,这占有却是双向的,既是双向,那就算不得占有了,而是互相住进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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