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想写一篇自传的文章,写写青春的羞涩和勇敢,写写或迷茫或坚定的方向,写写或慌张或坦然的心情。
有时,感觉自己的生命只有那几年,那几祯。朦朦胧胧的又回到了六年前。
和杨泽吃完食堂回到教室,那是个温暖的午后,巨大的落地窗占满了一堵墙,惹得阳光爆满地板。马上要根据成绩选座位了,有人兴奋,有人忧愁,
但我是激动的,以至于跑着回座位时撞到一个男孩。我连连说着抱歉,男孩回道,没有关系。一抬头,不经意的一眼却发现很好看的一张脸,“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恐怕说的就是这种人了。再去寻时,却认错了人,将另一个男孩当成了他,男孩只是痴痴的笑,并没有说话。若干天后,刹那间想起了这个男孩,恍惚觉得这可能就是喜欢吧。
此时,杨泽正在她窗边的座位上吃面包,我去分了两片来就睡了,桌子硌得胳膊生疼,睡眼惺忪,喇叭里放的是周传雄的《冬天的秘密》,他从门外走进来,落雪铺了满肩,黑色羽绒服恰到膝盖上方,伴着明媚的阳光,穿过阳台过道去了后面座位上。那么温暖的人,为何眼中有浓到化不开的雾色?那天撞到的人应该是他吧,不小心认错的是他吧。
我认为我是钟情于这个男孩的,我希望有一天他有了爱的人可以告知我,最后的确让我等到了这个消息。我找了和他很像很像很像的一个男生,告诉他,我喜欢他,是的,这是我的初恋。
为了一个男孩,伤了一个男孩。只有我这么讨厌的人才做的出来,事实是,早晚有一天我也会被如此对待。
我又遇到一个有趣的男孩,抽烟,逃课,会拎起棍子打架,也会跳出墙去寻找外面的世界,笑起来却坏坏的。他很酷,是我一直以来碰触不到的那种人,他的心像他的手一样,四季冰冷。
我会在晚上回寝室遇到他时从很远地方冲过去把他从半米高的台阶上推下来,他便一瘸一拐地追上,装作要打我的样子,猛然抬起手缓缓落下摸摸我的头,他说“我送你回宿舍吧”。我们站的位置距离宿舍楼二十米不到,我尴尬的看了眼宿舍楼,翻了个白眼看向他。“不用麻烦了”,我说。
高考落榜,我留了下来复读,在当地一所还不错的高中。很多应届男孩送我小纸条,送零食,走在路上向我告白,从教室后门塞了封信,甚至送我卫生纸,借此要照片。
娇娇说“我还以为这种事只会出现在言情小说里呢”。我笑了笑,没再说话。可能在那种要求穿校服,剪短发的好学校没有人像我一样披了一头长发,穿着吊带装天天往返办公室却没有受到批评吧。
我的理想是考过一本线,然后找个好二本的大学读完去北上广上班,一年的复读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超过一本线29分。那年夏天,父亲脸上的笑容没有消失过。
大一的军训,衣服很简朴但是很舒服,直到现在,我再没有穿过比那身更舒适的衣服。
军训期间,有男孩向我告白,我心想‘桃花运竟绵延到大学了吗’他们都很优秀,其中一个和我被选做了班级负责人,但我和另一个男孩在一起了,只因为他在军训完最后一天找到了我,带我从科大一直走到师大,像极了言情小说的男主人公。
他会在下雨的夜里站在女生楼下,求我下楼抱抱他,他露出孩子般的笑容,他说他担心失去我。他也会在凌晨四点,在我们的共同的生物钟敲响时回我一句,‘你也醒了呀’。以至于分手那几天,我独自走了一遍我们去过的那些地方,吃了所有他带我吃过的东西,梦里都是那个雨夜。
很难过,又遇到一些问题,我和那个男负责人在一起了。他等我一年,却败给了时间。
我以为,一个男孩为了我宿醉,为了我在大年初二跑到我的城市,会带我见家长,会在我快要溺水怕得要死的时候拼命抓着我的手回游,会在朋友圈撒狗粮,就不会离开我了,但他走了,因为一场初中同学会,因为一个刚见面三天的女孩,留下一地狼藉,告诉我‘我适合自己一个人’。
我想,这就是我的前半生丰富且无奈的恋爱史,我被爱过,也施予人爱,现在,我要为了自己拼搏,去考研,去留学,去没去过的地方,看没看过的风景。
半生恋爱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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