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私有 权力公有

作者: 元学_陈一元 | 来源:发表于2017-10-30 12:07 被阅读49次
    荷花

    侄儿问:要实现王阳明的致良知,清除功利主义,我以为要从社会环境和个人修养两方面进行考察。伯父,您说是吧?

    伯父答:是的。让我们先从社会环境说起。

    当前,中国社会还处在转型期。有人说,中国目前社会上功利主义泛滥问题,与官员腐败、道德滑坡相关联,都是市场经济造成的。我认为,这个看法不对,不符合历史事实。从人类历史上看,若求民富国强,又讲道德情操,除了市场经济,没有更好的办法。

    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企业,创造财富的主体是企业家,企业家精神需要在市场经济中自由发扬。社会上存在的诸多问题,虽不是市场经济本身造成的,但与市场经济制度的不完善密切相关。

    17世纪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警世恒言:“财产不可公有,权力不可私有。否则,人类将进入灾难之门!”正面解读洛克话意,即“财产私有,权力公有”,这正是指成熟的市场经济。只不过,这是洛克对人类经验的理论总结,而实际情况应是很复杂的。根据我国实际,我谈几点看法:

    一、市场经济的核心是自由竞争,其天敌是政府垄断、与民争利。《易经》言“崇高,莫大于富贵”、“富有之,谓大业”、“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等,说明中国古人早就主张“发家致富、交易就是生财之道”。重农抑商,是后来的事。上下两千多年,中国之所以没有产生现代市场经济,根子就在于中央集权专制。政府不能与民争利;相反地,政府应着力于加强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监督和建立社会保障体制,为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私有财产是人格独立的物质基础。1945年,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讲过:“独立性、个性、人格,是同一个意思的东西,这是财产所有权的产物。”讲得真好,很精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私有财产是人格独立的物质基础,具有普遍意义”。十分可惜,毛泽东在执政后,把自己的正确思想丢弃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大二公”所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失败,不正是从反面证明毛泽东原来所讲的“人格独立是财产所有权的产物”是正确的吗?!

    三、完善的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保障。完善的产权制度,应是建立在“从穷人的立场出发,帮助他们把资产变为资本,由穷变富并不难”的理念之上。从上世纪80年代起,无论对乡镇企业、大集体还是地方国企,浙江都进行了以产权为核心的转制改革,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了主体作用。义乌小商品市场,当年被指责较多的是“偷税漏税”,现在已成为文明世界的国际商贸城,产生了一批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义乌专业市场的发展经历,可说是浙商发展的一个缩影,也可以说是逐步完善产权制度的一个缩影。

    四、道德依赖于市场逻辑。经济学家张维迎教授说:“市场的基本逻辑是,如果一个人想得到幸福,他必须首先使别人幸福。更通俗地讲,就是利己先利人。比如说,生产者要获得利润,必须提供给消费者满意的产品或服务,为消费者创造价值。市场竞争,本质上是为他人创造价值的竞争。”道德依赖于市场逻辑,其前提是法治,市场有完备的管理体制。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是完善的法治社会。市场参与者根据有关法律,自愿制定契约,自觉遵守契约,在契约基础上,扬善之风自然生发。契约是道德底线,如一旦受损,法律及时介入,以制止违约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倡导契约精神比宣扬诚信道德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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