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圣贤书友会庄子文汇辑录海外敦煌简友好文互动专题
《庄子•大宗师》之六,大宗师的终极标准!

《庄子•大宗师》之六,大宗师的终极标准!

作者: 读史明智慧 | 来源:发表于2022-10-06 21:04 被阅读0次

    【读经典】

    以刑为体,以礼为翼,以知为时,以德为循。

    简单翻译下:把戒律规章当作主体,把礼仪礼貌当作羽翼,时时刻刻运用掌握的知识,随时随地都能遵守道德的修养。

    以刑为体者,绰乎其杀也;以礼为翼者,所以行于世也;以知为时者,不得已于事也;以德为循者,言其与有足者至于丘也,而人真以为勤行者也。

    简单翻译下:把戒律规章当作主体的人,就不会再去伤害其他认了;把礼仪礼貌当作羽翼的人,可以自由行于人世间;时时刻刻运用知识的人,是因为不同时空都有不得已的状况;随时随地都能遵守道德的修养,就像很多人说只要有脚的人就能够登上山丘,而人们以为真人是勤于行走的人。

    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

    简单翻译下:所以说人们所喜好的是齐一的,人们不喜好的也是齐一的。那些同一的东西是齐一的,不同一的东西也是齐一的。同一的东西跟自然同类,不同一的东西跟人同类。自然与人不可能相互对立而相互超越,具有这种认识的人就叫做真人。

    【谈心得】

    庄子在本节阐明了真人的标准,“以刑为体,以礼为翼,以知为时,以德为循”就是其表象,“刑、礼、知、德”都是真人自然而然具备的,特别是“以知为时”,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他总有合适的知识用的出来。

    庄子对这个标准也做个详细解释,“以刑为体者,绰乎其杀也”,对于规章制度的遵守,避免了对任何其他人的伤害。

    “以礼为翼者,所以行于世也”,礼行于世,不管在哪个地方,哪个环境,都能适应约定成俗的礼仪、习惯,这个是超越了儒、道、佛学术派别的自然习惯。

    “以知为时者,不得已于事也”,因为想要做事情,就要用当时当地的知识和办法,不同的时空有不同的知识和办法,庄子这个“以知为时”的观念远远超越了当时的知识层面。

    “以德为循者,言其与有足者至于丘也,而人真以为勤行者也”,普通人都说只要有脚就能爬到山顶,就像修行有德就能成功,人们就真的认为勤奋就行了,其实不然,这个德是要悟出来的,只有勤奋可是不行的。

    悟道之后一个人的行为都会彰显德性,他的言论观点被后人推崇学习,勤学苦练以求德,想想看这样的模仿又怎么能悟道真正的德呢?

    所以庄子说“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能体悟到万物齐一,同一和不同一本质上也是齐一的,修行到天人合一,于自然一体,他的所行所言都能随缘而来,便是与人为徒。

    最后点出核心重点“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掌握了天与人不相胜的认识,才称得上真人,庄子一系列的齐物论、养生主、人间世、德充符,都是要告诉人们与大自然合二为一,才能成为真正的大宗师!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庄子•大宗师》之六,大宗师的终极标准!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cjkvar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