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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修家谱时的条条框框—为了苗正根红、光大门庭,老祖宗们用心良苦

古人修家谱时的条条框框—为了苗正根红、光大门庭,老祖宗们用心良苦

作者: 鹤湖风光 | 来源:发表于2021-04-07 18:07 被阅读0次

    文 | 鹤湖风光

    家谱,是一盏千年不灭、点亮在族人心灵中的明灯。家谱里记述着家族历史、家族风貌,簿簿的宣纸里,风云激荡,厚重而广阔,历久而弥新。祖德宗功,激人前行,道德伦理,规范子孙。当我们心怀悚敬,打开一部部泛黄的家谱,尽管千年岁月,万家姓氏,传统家谱里的内容规范、条条框框,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不管是赵钱孙李,还是周吴郑王,我们的老祖宗在敬宗收族、恭修家乘的时候,就好像是身为学子,遵照着老师统一布置的中心思想,在各自作文。这个中心思想,就是传统谱牒中的俗定约成:五法、六不书。

    修 谱 五 法

    所谓五法,指的是明族属、别长幼、辩同异、避名讳、参详略。

    一、明族属:

    礼曰:睦于父母之党,可谓孝矣,因而及其妻女族者,所以广爱而明有亲也。

    二、别长幼:

    长幼之别,惟在行次。故明系之上,加次行以别之,使尊卑之伦,秩然不混。

    三、辩同异:

    姓不可混也,是吾族者,虽微不弃;非吾族者,虽显不录。盖明一本之亲,而杜谬援之失也。

    四、避名讳:

    先人名讳,为子孙者,慎不可犯。散徙不知而同者,当改避。若登谱以后,不可复蹈此敝。

    五、参详略:

    谱有三详:德孚内外者,必详;奋身科第者,必详;世守四民之业,而勤劳于家者,必详。又有四略,播迁他郡者,略之;考采无征者,略之;游荡无家者,略之;行检不修者,略之。

    六 不 书

    所谓六不书,就是为了维护谱牒不同于史、志的特色,书善不书恶,只以祖德宗功,光大门楣、教化后人。

    一曰弃祖:

    祖为身之所自出,有祖而不敬,是弃之也。与凡不孝、不悌及身非祖脉者,皆弃祖类也,故削之。

    二曰叛党:

    君臣之义,同与天地,背君者不祥。凡有藐视王章干明犯义者,直与州党同律。大逆无道者,不书;欺君蠹国、虐害及下民者,不书;为书吏舞文、连累宗族者,不书。

    三曰犯刑:

    五刑之属三千,而罪大者不赦。三尺凛凛,自干宪典,国法之所不容,即为家法之所必弃。巨恶已经大辟者,不书;绞六点刖者,不书;无故将妇人缢死图赖者,不书。

    四曰败伦:

    五伦为天下之达道,彝伦不墩,是禽兽也。敢有败常渎乱者,严之以肃家声。欺公灭祖、五伦乖唳者,不书;忤逆不孝、殴亲致死者,不书;凶暴横行、殴宗致死者,不书;奸生、妓生,及螟异姓子以乱宗族者,不书。

    五曰背义:

    义者,宜也。行不合宜,则于众弃之,勿滋虺蜴荼毒良裔。舆娼优奴隶为婚者,不书;母出庙绝者,不书;失谱牒以乱世派者,不书;修谱吝费,而自甘弃祖者,不书。

    六曰杂贱:

    贫而贱,非贱也。甘为下流,斯乃一族之所鄙,削去其名,以为立志污下者劝 。现为奴者,不书;为娼、为优为隶者,不书;为僧道弃辱亲者,不书;八岁至十五岁为殇妖者,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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