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时我们觉得世界误会了自己,
其实是我们误会了自己。”
——拾遗
正所谓:“无风不起浪”。我们如果没有做出什么让别人误会的事情,又怎么会有人怀疑我们呢?
有时候,我们所认知的并不一定都是对的,固执己见才令人误会。
有感2.
今天我看完王祥夫的《驶向北斗东路》短篇小说集,里面最后一个故事:驶向北斗东路,说的是一个平凡司机师傅干货捡到了一位画家的十万元,这个画家白小石,他在本市少有名气。
干货为了要在这一笔钱中拿到好处费两万元,和妻子、大姨子三人合伙演一出戏,还钱的过程曲折,还直接自己拿了好处费。
白小石在做节目时说了这个事情,好处费是可以给,但是请把钱还给原主再由原主给,才算一个比较合理的做法。
节目一播出,大家渐渐知道是干货捡到了十万元,还拿了两万元好处费。人们越传越邪乎,有人说他拿了上百万、拿了好处费二十万,同事的揶揄、母亲的指责、兄弟姐妹的牢骚,让干货最后还回那两万元的好处费。
他们二人最终一起做澄清,还了干货清白,并将那两万元捐献出去。
干货把钱还回去后,心里一阵舒畅。
在同一本书单另一个故事,主人是:风车。他一早上发现母亲死了,打电话给兄弟姐妹,自己怀揣着一万块钱去给母亲买一块墓地,心情及其紧张、混乱,被警察押送到精神病医院。他身上带的一万块钱被用来作为住院的费用,他在里面哭喊都没用,院长、医生、护士没有人会相信他说的话。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清洁阿姨提醒他说,要拿到手机拨打出去才有救。(这是我个人猜测)
最后,风车被大哥找到,但是他精神已经不太好。
有感3.
我们自然是要做到拾金不昧,也应该给一些实质性的奖励。
就像我之前写的,每个人做任何事情都有一个目的性,毕竟很少人会做到像雷锋那样无私奉献,特别是在当代这个社会,物欲横流,虽然仍有人不求回报,但大部分人都是希望得到一些奖励或者是名声。
我们当然不是倡导捡到钱一定要拿什么好处费,关键在于体会到这个过程中自己的心情是愉快的,而不是在纠结于要不要还钱给原主的煎熬心情,或许人家丢失的是救命钱、公款,拾而不还可以轻易破坏了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产生连锁反应。
我们遇事要冷静,“冲动是魔鬼”,捡到钱自然要还回去,遭遇大变也当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
“那喜鹊悄悄地飞了。飞得很远,才哑哑地叫了一声,风吹草低,四处没一点声音。”
——叶兆言《枣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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