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场爱,是一勾刃

作者: 愿一与文 | 来源:发表于2016-05-31 21:11 被阅读347次

    爱,是百媚千红的一枚绿意,是繁华三千的一抹清凉,是松柏摧为薪后的一份坚守,是桑田变成海后的一缕平静。

    爱,是一勾明月,从古至今诉说着地老天荒。爱,更是一勾利刃——

    刀口上不知道有没有明天!

    和我笔下的每一篇青春微小说结局一样,海誓山盟终成过眼云烟,郎情妾意终变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和我约稿的每一篇心理分析一样,16岁的恋爱,尚稚嫩,尚青涩,稚嫩得肩负不起世相纷呈,青涩得永远不会有桃芬李芳,瓜熟蒂落。

    那场爱,是一勾刃

    而我,这个看着各本心理学大部头,有时甚至还发发文章分析早恋、“教化别人”的little girl,也冲动了一把,谈了一场16岁的无果恋爱。

    4月19日,漆黑的夜里,我为那场荒诞不经的梦流了许久的泪,默默地,直到天明。是梦见和他绝交,一瞬之间就被吓醒,一摸脸,竟然满是眼泪。所以,我不得不承认他在我心里是占据着多高的地位——他的一走一过,他的一颦一笑是我眼帘里温存着的风景线。

    也许我天性就是这样,骨子里亘古不变的清傲。我那颗心早已被他融化,但冰封的嘴狠厉地否决着所有人的八卦,更在残忍地欺骗着,噬磨着自己的内心。我是匹诺曹,高高的鼻子已经翘到了月球上。

    那个梦大抵是冥冥之中的一种昭示,9月12日,我期盼已久的他的头像终于亮起,他却发来那样一条消息,“你把我删了吧!”好啊,删,谁怕谁!他总是那样,想起来做什么必定有因,固执地像中了什么邪风!同样固执的我,在心里日日夜夜地告诫自己,自己不爱他,一点也不爱。心里燃烧着的骄傲让我不屑去正眼看他,可偷偷溜走的余光,却总能与他的深情凝睇相交。我把空间设成了所有人看见,他也是。我去他空间然后匆忙删掉访客记录,他也是。有几次他忘了删被我看见,又想起哲告诉我的“他说他这么做是因为他觉得他,配不上你。”我只罢无奈而心酸地苦笑,“他觉得配得上就配得上,他觉得配不上就配不上。”

    次年1月26日,暮色四合,华灯初上,我执意要勇敢一把——“先爱吧,之后感伤,之后再算”我默念着徐志摩的诗,接受了他的表白。让所谓的世俗观念和说教都见鬼去吧,见鬼去吧!爱情面前哪有什么贤圣仙人,子曰诗曰,我们都是肉体凡胎,心里所期冀的不过是瓜田李下。5:40我冲出了家门在去补课班的路上,裹在身上的羽绒服前所未有的温暖,鞋跟踏在白皑皑的雪地上,每一声都像长久深情的热吻,像光阴在厮磨着……“我,终于,恋爱了!”

    那场爱,是一勾刃

    接下来的122天里,彼此关心,相偎取暖,种种缺点可以被淡化,种种不好可以被迁就,种种错误可以,可以,都可以被原谅。而如今我竟一点也不愿念及曾经的一点好,我想不起来,我不愿想起,我不敢想起,我不肯将那些美好过往付诸笔端,纵千种风情,万般温柔都是南柯一梦,萍踪过往,写出来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这是现在我守住自己的最后一道防线。

    我一直把金庸先生的《书剑恩仇录》里讲的“慧极必伤,强极则辱,情深不寿。”奉为人生信条。情深不寿,多么好的词儿,情到深处,会撕心裂肺,肝肠寸断,死去活来。保持一份该有的清醒,别陷得太深,则能更愉快,更长久。于是我不去把爱情当轴心,为了给他和自己时间,空间,更为了有一天如果真的分开,我不至于死去活来。

    我是理智的,我是清醒的,我是自私的,我是现实的。

    他,也是一样。没有执念,没有尽力,没有挽留。我们都在认认真真地谈一场一点儿也不努力的恋爱。现实能消磨时光的棱角,吞噬两个人的内心,让它变得利欲,现实,最后也能麻木,不仁。

    我写过两首藏头情词,赠给两对好朋友——yzxzd情定三生。xhbsc不离不弃。这是来自我对他们的祝福吧,前一对可以不羁世俗眼光,肯义无反顾,我想这样的爱情,无论结局如何,拼了命地爱过,如何能留有遗憾呢?后一对吵吵闹闹却细水长流,不失理智,也不乏勇敢,想来这样的温柔相待是不会后悔的!而我迟迟不敢下自己的笔,送自己一份祝福。我们,什么也舍不得,什么也丢不起,最后这场恋爱,谈不起!最终也没写,我怕,我怕……只是未曾料到,这一天竟如此早,竟没捱过这荒诞不经的十六岁。

    我妈的以死相逼,他妈的恶语相向,当然真正是因为他的不置可否,冷若冰霜。终于,狠心可恶的我先提出了分手。

    现在我被剥夺了穿漂亮衣服的权利,上周为他新买的裙子在衣柜里暗自说着鬼话,16岁的我裹在丑陋肥大的校服里无声地抗议!上学放学永远有尾随的“便衣,”前一天的日记永远有被动过的痕迹。可我又能怎样?

    现在,他妈那句“我不光现在不接受她,以后也不会”仍回荡在心际。我可以理解她的想法,呵呵,她一定认为我是个没有原则,没有底线,很不检点很随便的姑娘,是个幼稚无趣的祸害人的小妖精。嘿嘿,随她想去好了,毕竟,她是他妈。

    现在,他终于可以无所顾忌地与其他某个女生嬉嬉笑笑了。而我,必须要卸下那份因对他残存的占有欲而平生的醋意,睥睨着他——他的所做,他的所为,没什么原则,没什么底线,很随便。我最清楚他这样的居心,用意。很幼稚,很无趣!他,也不过如此!我们所谓的爱情也不过如此!

    那天,友航说我,“既流年不利,又遇人不淑。”大抵他评析得对吧!我恨啊,我恨自己干嘛不是26岁遇见他,我恨啊,我恨他为什么那么情薄,连一点努力,一点挽留都不肯做!

    每天,他在黑板左下角写下数学作业,我在右下角写下语文作业,我不知道有没有一道一道耀眼的阳光直射过来,把我们撕成两个巨大的光影面,仿佛阴阳永隔,仿佛死生不复相见。这大概是彼此最好的慈悲了;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我只有一根盈满泪水的笔杆子,我想我该把班里这一对对的故事写成一部厚厚的小说,题目雅俗共赏,暂定为《五班恋人》。这是我对这白衣飘飘的三年最好的温柔了。

    那天我对缓说“我最悲哀的一件事就是这场匆匆的恋爱,最庆幸的一件事就是这场恋爱的匆匆。”

    道一声珍重都是多余,再看一眼都是奢侈,每一次转身都能成隔世,这122天,是一场春秋大梦,醒来之后,一个献祭了灵魂,一个收获了残忍。多么悲哀,自此,清风明月,两不相干。16岁的“永远”,到底是有多远?谁敢说彼此之间刀枪不入,百毒不侵?谁敢担保16岁的我们能青丝成雪,静受天长?

    那勾爱的刀刃终究还是架逼在我的喉咙上,留下一道永远洗不去的血痕!但愿,这场爱能相忘于江湖,封存于岁月。有一天,这道血痕可以怒放出一朵绝代妖娆的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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