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余先生请他的儿子的女朋友吃饭。
余先生的父母早早地到了公园。
九点半,我和他到了公园,接他的父母去了他的公司。他去公司门口的美发店打理头发。我把他的冬天穿的棉衣、毛衣、加绒的衬衣、秋衣秋裤叠好,放进衣柜里。他在休息室装了壁柜,可以放衣服。
快到十一点钟的时候,我们到了一家粤菜馆。菜馆门口摆放着红玫瑰和橙黄色月季花。
楼梯口放着画架,画架上有荔枝、大棵的白菜、美人油画。
他的儿子东和他的儿子的女朋友敏已经到了。
女孩长发披肩,面容清秀,温婉可人,穿着淡黄色桃心长袖衫、牛仔短裙,黑色长筒袜,黑色金色花边带圆头敞口小皮鞋。她带了两瓶蜂蜜过来。
东在点菜。东穿了件宽松的紫红色棉短袖衫。他的衣服有些旧了,领口、袖口洗得起了毛边。这孩子见女朋友,为啥不穿好一点的衣服?难道一直这么朴素吗?叫人心疼。
中午六个人吃饭: 余先生的父母、东、敏、余先生和我。开了一瓶红酒,余先生和东没喝酒。我和余先生的父母、敏喝了一点点红酒。
八个菜: 虾、海参、白菜豆巾、韭菜苔炒肉丝、三鲜锅、羊排、蔬菜卷、手撕鸡,一共921元。我又没忍住,跑到吧台付了钱。我很享受请客的感觉。前两天东给我的车子交了保险,这次他带女朋友到饭店吃饭,我正好还他的人情。我不愿意欠他的人情。虽然他交保险的钱用的是余先生公司的钱,但是我还是觉得欠他的人情。即便是他没有给我的车子交保险,我依然会抢着买单。我买单有瘾,喜欢打肿脸充胖子。
我不敢吃海参。总感觉那家伙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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