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转眼便到了初冬时节。两人的婚期定在腊月十二这天,按黄历,是个难得的黄道吉日。今年,京城的冬天并不寒凉,偶有凉风拂面,也是令人神清气爽。
因着昨日睡得好,萧菱霜气色极好,眼睛也愈发有神,像是夜里清溪淌过的涓露,乌黑的瞳孔之中发出一点银白的亮光。
白鹭和霜降给她端来一碗白粥:“这是夫人一早起来亲自熬的冬粥,小姐快喝了暖暖身子!”
萧菱霜端起碗,慢慢的喝起来,心中暖意盎然。谁不知道她母亲林秋玥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妇人,如今竟也愿意为了她下厨。
将将吃完,林秋玥就进来了,身后跟着个中年女子,她穿戴也是极为讲究,让人只看一眼便记在心底。
“霜儿,这是京里的程娘子,”林秋玥笑道,“今个儿特意来给你做喜娘的。”
萧菱霜微微有些讶异。
这程娘子是京城里一个十分有名的人,听闻是哪个贵人的手下,她做的胭脂水粉,衣裳首饰是京里最好的,无数官家小姐都求着她给自己做衣裳首饰,但她做生意似乎是看心情,并不是来者不拒的。
萧菱霜笑道:“没想到程娘子愿意赏脸。”
程娘子含笑道:“小姐可别这么说,奴家一见着小姐,便觉得甚是合眼缘,想过来讨个好彩头。”
程娘子看着面前的萧菱霜,即便是不失粉黛,衣着简朴,也难以掩盖高贵的气度,仿佛是曹植笔下的洛神,竟是当朝皇后也不免输她几分。
这样的女子,也难怪自家少爷痴恋她三年之久。
萧菱霜心中疑惑。这些商人甚是圆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萧菱霜自然不相信什么合眼缘云云,想着莫不是萧成烨给这个程娘子出了大价钱,可转念一想,程娘子并非是缺银子的人。
正琢磨着,程娘子却已经上前来,笑着道:“小姐,这新娘子的行头可复杂的很,可否将嫁衣穿上,奴家才好为您添妆。”
林秋玥连忙催促着白鹭和青柳为她更衣。
换好衣裳,盘头,戴上繁重的首饰,一层层地扑上脂粉。
此时萧府外已经被前来看热闹的百姓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
“这萧小姐真是好命啊,嫁了个少年英雄呢!”
“可不是嘛!而且容小将军长得又俊,他们俩的孩子肯定漂亮。”
“要我说,这大顺第一才女嫁小将军,当真是绝配!”
“快看快看,聘礼来了!”
按照大顺朝的婚俗,在成亲当日,有人将聘礼一台台的抬到新娘的娘家,让众人过目。聘礼越是丰厚的人家,女方和男方就越是有脸面。
百姓们争先恐后地上前要将聘礼看个清楚。字画、首饰、古董、珠宝、衣裳、白银……应有尽有,足足摆满了半条街。看的人几乎都红了眼。
“这排场也忒大了吧!当年太子娶太子妃都没带这么大排场啊。”
“容家该不会是把这么多年陛下的赏赐全都拿出来了吧?”
“所以说啊,这萧小姐也太好命了!司命星君也太偏心了!”
人群中突然一阵哗然,从道路的尽头,有人鲜衣怒马而来。
那人驾着快马,手执缰绳,朱红的锦袍如烈火般炙热,衣袂如旌旗一般飘舞,耀眼得几乎要灼伤人的眼睛。
他在离萧菱霜一步之遥的地方猛地一拽缰绳,马蹄蓦地止蹄。
萧菱霜披着盖头,看不清面前人的长相,只听到一句:“萧大才女,我来娶你了。”
萧菱霜心里微微荡漾,若说对这个神武的小将军不动心,那是假的。他是举国百姓的英雄,亦是她心目中的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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