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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大论坛与各学者的交流(一)

在人大论坛与各学者的交流(一)

作者: 林汉扬 | 来源:发表于2019-05-31 08:21 被阅读1次

得到王先生的邀请来讨论,由于王先生说他是“主体管理学”的创始人,我就顺意以我所理解的“主体管理学″来简单写几个字回复我一下吧!

老子在道德经三十三章:“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关于这两句话,我从本我和自我与客我的关系作出两种层次不同的解释:① 从的“本我”与自我意识关系。意思是“一个人不把精神(自我意识或灵魂)的寄存之所(肉身本我)弄丢了才能长久,一直到死之前从来都没有把精神的家园弄丢了,那么这个人就能长寿。”这是从身心健康的和谐关系来描述一个人的生理与心理健康的行为,从而影响到其社会的功能是否正常,就像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傻子或精神病人,由于其对应有的社会功能或职责有所缺失不能胜任,故活着与死有何不同?②从社会道德行为的“超我”与自我意识和谐关系看,对社会有贡献和创造出社会价值的人,他们对他人、对社会的善将会被人们永远记住,想念他们的好,他们永远活在人心中,难以抺去,这个“不失其所”之“所”在他人、社会的精神、意识、心理之中。故这也属于“死而不亡者寿”了。而哪些违德无仁义之行为的无道者就是“失其所者”,这种人活着不也正是等同于死?

而作为一个学者,如果他不是为了通过贩卖其商业化包装的理论来获取短期利益的话,我想最认为让他觉得值的去就是他创作并认为的理论真理能够被社会所承认并被掌握了,因为,他认为社会承认并掌握其理论的真理去改造社会和自然是他的社会价值或超我价值的实现,让他的声名得以在时间和空间上更久远,这突现了他的历史地位和思想力量,故“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有个前提就是这个理论必须是符合客观运动规律的真理,那么,用它通过人类社会的文化意识的形式影响人类社会中的群众成员去实践时才可能转化为“物质力量”,这个过程就是我在提出的“正学”中所说的“正知正物”!即掌握符合客观的真理(正确的知识)才能真正控制客观物质实在,使其以符合主体价值的目标方向运行!而这样也可以说是理论创造者的道统得以传承吧!一个真正做学问追求真理的理性人有时把道统传承看得比血统承还要重要,前者是人理性的社会化发展而后者是生物感性的自然机制在作崇。但有些理论是中性的,有双面性如剑的双刃,用之于公(这里公是指双赢的“仁道”)则利国利民,用之于私(这里的私是指损人利己)则损人害己,故,古人宁愿把作品深埋入坟而不愿所传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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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bo回复:

非常感谢林先生不吝赐教!林先生这段话实际上把该说的已经全部说完了,也与“道统”一脉相承。

实际上,所有的理论老祖宗都已经说透了,天不变道亦不变,“道”万古不变。

但为什么还要提出主体管理学理论体系呢?

因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主体管理学没有任何东西是本人自己所创,不过是用当代人所能理解的语言把前人说过的话再说一遍而已。所以,不需要说的时候,说半句都多余!

再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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