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故我思。因此,我们每个人在出生之初就直觉地在本我中建立起了各自的思维系统。这个最初的思维系统只包括了尽可能少的两个成员,是最简版的。它包括的两个思维成员是:思维的主体——本我,和思维的对象——知识。这里的知识最多可以是包括一切可能存在的知识。但由于人类生来俱有的在时空中的有限,使人类与永恒的自在无法相比,所以人类本我中的知识也不可能如万物本体一样包括一切可能存在的知识。这种先天知识的破缺,是在人类作为人类诞生之时同步发生的。所以,每个人的最初思维主体都相同,都是本我。每个人最初思维系统中的知识,和一切相比,都各有破缺,且各不相同,各有特长。人类在出生之时所建立的最初思维系统中的知识,决定着他们各自将来所能认知世界的范围。这种限定虽是眼不能见,却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表现出各有所长各有所短现象的唯一内在解释。这种每个人生来俱有的各有特长的知识,称为每个人的才。每个人的才是在人一生中的思维过程中不断展现出来的。下面就谈人类在一生中最常用的思维系统。
人类的思维系统,是一个本我获得,储存,解释和创造知识的系统。思维的主体是本我,思维的对象是知识,思维的过程是获得,储存,解释和创造知识的过程。可见,思维包括获得,储存,解释和创造知识四个具体的步骤。这样的划分对于处在信息自动化网络化时代的读者来说,并不陌生。
人类获得知识的原始工具是人身体的感官,延伸工具是本我借助理性创造的各种信息感应器。人身体的感官就是人的能我部分。
人由本我,自我,能我和才我四个层次组成,分别存在于同时存在的四种可能的世界:自在,自由,自肯和自否世界中。当我们用理性分析这四种我和四种世界时,这四者都是彼此不相关的并列关系。当我们结束分析,直接使用这四种我和四种世界给予我们的自由时,则这四者是互在其中互相成为的等效关系。思维的对象随着思维方法的改变而改变的现象,称为思维中的共轭现象。对包含思维者自己的对象的静态观察和动态经历,二者所得结果一定不同。静态观察所得的知识,仅仅是知识;动态经历所得的结果,既是知识,又是经验;既是内部运动,又是外部现象;既是过程,也是结果;既是观察者,又是被观察者。
人的感官与能我所在的自肯世界一样,是一理性一世界,一种感官仅且只能获得一种知识。人的感官不仅获得知识,同时也有向本我解释知识的能力。所以,人借助感官获得的知识都是自己可以直接 理解的信息,也就是知识。
本我所能理解的知识,是包括一切可能的。对于感官无法直接获得的知识,本我就借助各种信息感应器来获得。各种信息感应器利用的都是感应材料的某一理性,能把一种信息转化为另一种本我可以理解的信息。与人的感官一样,一种感应器仅且只能获得一种信息。所以,人的感官和感应器的种类决定着人类所能获得的知识的种类;人的感官和感应器的感知范围就是人类的可知领域。
人类天生感官和延伸工具获得知识的种类和范围往往具有局限,所以人类所能获得的知识与本我所能认识的一切相比,仍是微乎其微。于是人类对来之不易,而且将来仍然有用的知识,借助在时间中不发生改变的理性系统或理性材料,进行记录和储存,使之能够在将来再次被使用。所以,人类思维连续发展的过程,也是人类记录知识,储存知识的过程。
当一个人借助理性材料记录的知识,展现在第二个人面前时,这些知识若要在第二个人的本我中理解成为第一个人所记录的知识,则需要二人拥有共同的解释相应知识的系统。如果没有共同的知识解释系统,两个思维主体之间是无法进行知识交流的。最常见的知识解释系统就是语言翻译员,电脑程序中的编译程序。所以,拥有相同的知识解释系统是思维主体间交换知识的必备条件。
知识解释系统也是依某一理性建立起来的。这样综合前文可知,理性参予了人类知识的获得,储存和解释的三大过程。不仅如此,理性也参予了人类创造知识的思维过程。创造知识,尤其是创造可以创造知识的理性原则,可以说是人类思维和动物思维,电脑思维的根本区别所在。
人类创造知识的思维过程,是人类获得知识的另一个途径。当人类天生感官和延伸工具获得的知识,满足不了本我对感知更多,消灭未知,最终认识一切的需求时,人类的本我就开始创造知识。本我创造知识的过程,可以是才我的灵光一闪,也可以是能我的解释系统在人睡眠时对本我传输的梦境,更可以是自我在某一理性原则指引下的自由生成。所以,突发奇想,梦中解题,哲理推导,伴随着人类文明的每一次前进,产生着人类不同于动物的每一个进步。创造知识,创造原则,曾经产生了人类思维的巨大进步,也必定会继续产生进步。
知识先于存在,思维先于行动。所以,人类的知识决定着人类文明的程度,人类的思维决定人类的行动。
思维与本我同在,本我永恒,思维也永恒。知识只有在包括一切时才能够永恒,但思维的每一次活动,必定产生着知识,使知识永远无法被消灭。所以,思维永恒,知识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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