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家信中叮咛母亲去上夜校,并把结余的津贴寄给了大伯,大伯给母亲拿出一部分作为上夜校的费用,其余的钱补贴家用,艰难度日。
夜校在贾宋镇上,学员大部分都是十几岁的青年男女,集体住校,伙食自理,周一到周六上课,周末回家。柴禾是母亲的哥哥也就是我唯一的舅舅每周跳到学校的,周一去学校的时候,母亲从家里带点干粮,周三的时候大妈提上小竹篮再给母亲送点干粮,虽然只是粗粮,但能解决母亲的饥饿。周末放假后母亲再回到我奶奶家,和家里人一起劳作。
母亲家只有她和哥哥两兄妹,备受父母的宠爱,家里经营着织袜子的生意,家境虽不如爷爷奶奶家富裕,倒也吃穿不愁。母亲的哥哥十分疼爱他唯一的小妹,那个时候流行缠小脚,外婆费尽心机给母亲缠好小脚后,疼得母亲暗自流泪,她的哥哥也就是我的舅舅心疼妹妹,便悄悄给母亲放脚。就这样母亲的脚在外婆缠足、舅舅放脚的交替中,肆意生长,长成了一双39尺码的大脚板,刚好配得上母亲一米七的大个子。
大伯的婚姻是凭借父母的媒妁之言,大妈娘家在镇平县城郊的五里岗,大家闺秀,双眼皮大眼睛,举手投资很有大家的风范,颠着一双小脚,做一手好的女红。结婚的时候大伯在某党军队任军需官,家就安在镇平县城里,大妈当了一段时间的太太,搽胭脂、穿旗袍,越发显得美丽动人。
二伯的岳父母家就要逊色一些,大舅哥在外地干革命,常年在外漂泊,家里没有轻壮男人支撑,日子过得十分艰难。也许二妈是天生的伏地魔,也许是心疼那几个侄子和侄女,婚后就搬回到娘家居住。二妈性格有点强势,二伯惧内,也只好放弃自己家优渥的生活条件,和二妈寄居在岳父母家,活脱脱的一个上门女婿。
就在母亲上夜校的第二年,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因为大伯曾当过某党的军需官,毫无悬念地被判刑了,刑期一年。家中没有了壮劳力,爷爷又不擅长农业耕种,日子越发艰难了。
父亲在遥远的大西北,一边扛枪戍边,一边参加生产自留,因为文化水平较高,被安排在连队做文书工作,津贴也比一般战士高出一部分,省吃俭用大部分津贴寄回家中孝敬爹娘,又一边鼓励我母亲用心学习,考中学。刚刚走出校门的中学生,辞别娇妻,立马投身到戎马生涯中,角色的转换,心理的压力可想而知。
大妈性情中人,能伸能屈,既做得了太太,也能屈伸做家庭煮妇。那个时候还没有孩子,一个年轻小媳妇在丈夫不在身边的情况下,无怨无悔,侍奉公婆,同时还要帮衬同样丈夫不在身边的妯娌。为补贴家用,大妈抽空做点毛头鞋子,扎几顶孩子的花帽子,拿到街上贩卖补贴家用,同时还每个星期给我母亲到学校送干粮,而母亲周末回家陪伴大妈。
一家人齐心协力度过了那艰难地一年后,大伯服役期满回归家庭,主心骨回来了,母亲和大妈总算松了一口气。父亲不在家,母亲在奶奶家的地位有点尴尬。舅舅就把母亲接回家中,每周一从娘家带干粮去学校,周末回娘家生活,让母亲感动的是大妈依然坚持每周三或者周四步行十几里到学校给她送干粮。
因为基础较差,任凭母亲怎样努力,终究还是没有考上初中,欣慰的是母亲被留校任教,教扫盲班上课,有点收入,经济独立,不再需要舅舅的扶持,也不用大妈每个星期再去送干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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