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闲来,翻看下之前入手几本艺术史通识类书籍……拿起了意大利的作家的翁贝托-艾克编著的《丑的历史》。没有想到,看了几页,竟然兴趣盎然。是啊,毕竟带有插图的画册,比哲学书要好啃多了!
《丑的历史》翁贝托-艾克编著刚看第一部分,还是有些感想。
1)美与丑的观念随历史时期或文化之不同而变化。
伏尔泰在他的《哲学辞典》里说:“问蛤蟆什么是美,什么是真正的美,他一定会说,他的雌蛤蟆就是美,她有两只秀美的圆眼睛,从小小的头上凸出,她有宽宽平平的喉咙、黄黄的肚皮、褐色的背。问几内亚的黑人,他认为美是黑油油的皮肤、深陷的眼睛和扁平的鼻子。询之于魔鬼,他会告诉你,美是一对角、四只爪子和一条尾巴。”
视何物为美或丑,根据的往往不是审美标准,而是社会或政治标准。马克思在《188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谈到金钱如何弥补丑陋:“金钱有能够买到一切、占有一切的特性,因此是第一等值的拥有之物......我权力之大,等同于我所拥有的金钱......因此我是什么,以及我能做什么,丝毫不决定于我这个人。我长相丑,但我能买到最美的女人,这样我就不丑了,因为丑的效果,其令人裹足的力量,被金钱消解了。作为一个人,我跛脚,但金钱给了我二十四只脚,因此我不跛了......我的金钱可不是把我的所有缺陷都变成了它们的反面吗?”
2)美和丑随时代与文化而不同(甚至随星球而不同),并非意味着历来的人都不曾尝试根据某个特定模型来定义美丑。
在《偶像的黄昏》一书中,尼采说:“在美这件事上,人以自己为完美的标准......根本来说,人以事物为鉴,凡反映他的形象的东西都是美的......丑是败坏的象征和征候。人讨厌什么?毫无疑问:讨厌他自己类型的黄昏。”
“丑”字不但适用于一切不合比例的东西,诸如头奇大而腿甚短的人,还可用来形容托马斯·阿奎那认为过于细小因而可耻的生物。按照奥维尼的威廉(William of Auvergne)在他的《善恶论》(Treaties on Good and Evil), 肢体不全或只有一只眼睛(或有三只眼睛,因为过和不及都有亏品德)也是丑。因此,丑字无情地贴在畸形的生命上,艺术家刻画畸形也常常毫不留情。
摘抄一段Fredric Brown的《哨兵》,这是当代科幻小说的短篇杰作。我们看到,正常与幻怪之间、可接受和可怕难忍之间的关系可能随着视角不同而颠倒过来;是我们再看太空怪物,还是太空怪物在看我们?“我浑身湿透,泥泞没至双眼。我又饿又冷,离家五万光年”
一轮异样的太阳放出冰冷泛蓝的光。这里的重力几倍于我习惯的重力,连最轻微的动作也令人疲惫的痛苦……空军很轻松,他们有上好的太空船和超级武器。可是一到了那里,占领据点,就是步兵的任务。血战寸寸前进。在我们降落的这个星球之前,从没有听说过哪里如此血腥。这里现在变成圣地,因为敌人来过。这敌人,是银河系里我们之外唯一有智能的族类——残忍,可憎,狰狞的生物。恐怖的怪物…… 我浑身湿透,泥泞没至双眼,又饿又冷。天色阴森,强风急刮,吹的我眼睛疼痛。但是敌人正企图渗入,所有的据点都攸关生死。我全身警觉,蓄势开火……然后我看见他们有一个低身朝我欺近。我瞄准,开火。这敌人发出一种怪异恐怖的号叫,他们都喜欢发出那种叫声,接着一阵死寂。听那嚎叫,看那尸体,我浑身颤抖,我们中的大多数习惯了,已习而不察,我不是这样,他们是恐怖恶心的生物。只有两条腿,两只手,两只眼睛,令人作呕的白皮肤,而且身上无鳞……
尼采这个论点是人类自恋的论点,但的确告诉我们,美和丑是参考一个“特定”的模型来定义的,而且物种概念还可以从人类延伸至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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