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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解读: 康德《回答一个问题:什么是启蒙?》

分段解读: 康德《回答一个问题:什么是启蒙?》

作者: 快速读写书评站 | 来源:发表于2020-02-25 15:30 被阅读0次

分段解读:

康德《回答一个问题:什么是启蒙?》

此文于1784年9月发表,是哲学经典名篇中的名篇,著者和时代简介资源极多,请读者自搜。本文使用中译版本,出自《康德书信百封》,李秋零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版。

第1段:走出自限困境

启蒙之前,任何一个人的状态,可以理解为一种“自限困境”。即:“他(指任意一位尚未启蒙的人)自己造成的未成年状态”。

他的心智条件(知性),本来已经成长到足以独立思考、自立自为的程度;无须他人指点就能独立地运用好自己心智条件的程度。

但是,他却对自己缺乏决心和勇气。这么造成的后果就是:他无视自己的既有心智条件,而必须依靠别人的指导!

于是,他好像孩童那样处于未成年状态,“未成年状态就是没有他人的指导就不能使用自己的知性”,而这种状态“就是自己造成的。要敢于认识!”没有外力强加于他,他的状态是典型的自限。

康德在本段结束,宣布启蒙的格言:“要有勇气使用自己的知性!”不要无视自己的心智条件!冲出自限格局,首先要恢复自己的勇气。

第2段:“困境”里安逸、“困境”外艰险

第二段开头,抛出两个颇为尖锐的设问:为何大部分人乐意终生羁留在自限困境里面?为何这么容易将自己交给别人去操持、摆布(宁可被人监护、不愿意自立、自为)?

康德回答:这自限困境里面不存在痛苦,却有的是安逸!

“未成年状态是如此之舒适,如果我有一本书代替我拥有知性,如果我有一位牧师代替我拥有良知,如果我有一位医生代替我判断饮食起居,如此等等,那么,我就根本不需要再操劳了。我没有必要进行思维,只要会付款就行了,其他人会代替我承担这种伤脑筋的工作。”

这自限困境外面,就恰恰相反:不仅安逸尽失,而且很大概率,劳累、风险、错折会接踵而来:

“走向成年这一步是艰辛的,此外,绝大部分人(其中包括整个女性)还把这一步看作是非常危险的。”

于是,人们乐于把自己托付给“监护人”,任由“监护人”操持、摆布:

“那些监护人也就为此而操心劳神。他们友善地肩负起指挥这些人的任务。他们首先使自己的‘家畜’变得愚蠢,小心翼翼地提防这些安静的造物胆敢从禁锢他们的婴车哪怕走出一步,在这之后,向他们指出如果他们试图独自行走所面临的危险。本来,这种危险并不那么严重,因为在摔几次跤之后,他们总能学会走路的。但是,这样一种例证却会使他们变得胆怯,吓得他们一般来说再也不敢作其他任何尝试了。”

第3段:不启蒙状态讨人喜欢

好逸恶劳是人的天然禀性,多数人贪恋自己的未成年时代,是可以理解的。谁会放弃自限困境下的安乐、自找自限困境之外的劳苦?

“他甚至会喜欢上这种状态,暂时的确没有能力使用自己的知性。因为人们从来没有让他做过这样的尝试。”

放弃安逸、还是抱住安逸;远离劳苦、还是自守劳苦——难道不是很容易的选择吗?所以,“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要从几乎已经成为他的天性的未成年状态中挣脱出来,都是困难的。”结果,“只有少数人能够通过自己修正自己的精神,挣脱这种未成年状态,迈出信心十足的步伐。”

第4段:如赋予自由,启蒙不可避免

尚未启蒙的人,处于自限困境之中,把自己托付给“监护人”操持、摆布,无异于放弃自由,逃避自由。

康德断定只有少数人能够挣脱自限困境。接着指出:

“但是,让公众自己给自己启蒙,这与其说是可能的,倒不如说,如果赋予他们自由,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而只要有了自由,“总有一些自己思维的人,他们在甩掉了自己的未成年状态的束缚之后,就会在自己周围传播一种合理地评价每一个人独特的价值和天职的精神,即自己思维的精神。”

康德心目中,撇开“监护人”,独立思考,自立自为,完成启蒙——那是人的天职!

这样论调,显然属于自然主义、形而上学,但在18世纪毕竟是前所未有的高度。完成启蒙的人,对其他人会产生传导、感染的效应。

这段还表达了另一意涵:对启蒙行动方式的取舍作出阐明,不同意急功近利,尤其不可以使用培植偏见、暴力革命之类的行动。

“培植偏见是非常有害的,因为偏见最终会报复那些偏见的发起人或者他们的后继人。”“通过一次革命,也许会造成个人独裁、利欲熏心的或者唯重权势的压迫制度的倒台,但却永远不会实现思维方式的真正变革,反而会使新的偏见像旧的偏见一样成为无思想的群氓的引导。”

读者须十分留意,启蒙,就是实现思维方式的变革,这是要点中的要点,否则徒劳无功!中国读者可以联想,我们历史上的改朝换代、权力更替,由于没有完成启蒙,民族的命运仍然没有改变。

第5段:公开使用理性,自律得自由

本文最长、最重要的段落,一开头就抛出关键理念:

“为了这种启蒙,除了自由之外,不需要任何别的东西。而且,所需要的自由是一切能够被称作自由的东西中最无害的自由,即在一切事物中公开地使用自己理性的自由。”

内省、自律,是康德哲学的特征。启蒙必须先有自由,而自由必须是无害的自由。我们知道,为所欲为的自由不可取,会危害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秩序。

这里有益的自由,即“公开地使用自己理性的自由”。概念由此提出。笔者以为,运用社会角色理论理解这个概念,可能会比较容易。

社会角色,说的是每一个具体的人,在社会某个领域被众人期待的特定身份、行为模式。例如我们尊敬的钟南山院士,在医学领域被期待为业界“国士”,他的言行体现为忠诚、敬业、医术精益求精(行为模式)。

每个人都在不同的社会场域中进出,不大可能只扮演独一无二的社会角色,而是共享多重社会角色。例如某个人在职业场所的角色是生产工人(或者经理),回到家里他是父亲、丈夫、儿子(或者母亲、妻子、女儿)。如此这般。同一个人的不同社会角色之间,会发生一些冲突。

我们必须记住属于自己的每个社会角色,使自己的行为与角色(众人期待)相符。否则无以维持我们的社会秩序,我们的生活环境就会混乱不堪、难以为继。

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每个人,都要在符合社会角色的范围内行使自由,约束(规限)不符合社会角色的自由。当约束成为自觉行动时,就达到康德推崇的自律。

“什么样的限制才会阻碍启蒙?什么样的限制不会阻碍启蒙,反而会促进启蒙?我的回答是:理性的公开使用必须在任何时候都是自由的,唯有这样的使用才能在人群中实现启蒙。但是,对于理性的私下使用,可以经常加以严格的限制,由此并不会特别阻碍启蒙的进步。”

每个人至少有两个不同的社会角色:其一是公民,他有权根据宪法言论自由的赋权发表言论,包括有权批评政府、论说宗教。在这个角色里他的地位与学者相近,担任什么社会职位的个人都一样,那怕他是神职人员:

“作为学者,他有充分的自由,甚至有这样的使命,把他关于这种信条中的错误的经过谨慎检验的、善意的想法,以及关于更好地安排宗教事务和教会事务的建议告诉公众。”

在公民的角色里,有权批评政府、论说宗教,这不单是他的自由,甚至还是他的使命,这是他“公开使用自己理性的自由。”“我把公开地使用自己的理性理解为:某人作为学者在学术界的全体公众面前使用自己的理性。”

但他还有另一个社会角色:“至于这位学者在某个委托给他的公民岗位或者职位上使用自己的理性,我称之为私下使用。这样,对于一些涉及共同体利益的活动,某种机械方式是必要的。借助这种机械方式,这个共同体的一些成员必须纯粹被动地行事,以便由政府安排,通过一种人为的一致服从公众的目的,或者至少能够阻止这些目的的破灭。在这里,当然不能够允许议论,人们必须服从。”

这段举例神职人员,篇幅很长,着重说明他在履行职务中如何私下使用自己的理性,“因为他把自己依据作为教会代理人的职务宣讲的东西,看作是他没有自由的权利按照自己的判断宣讲的东西,看作是他被录用来按照另一个人的规定、以另一个人的名义宣讲的东西。他将会说:我们的教会有这样那样的教导;这就是教会使用的论据。他从那些章程中为他的教徒们谋得了实际的利益,但他自己却并非深信不疑地赞同那些章程。尽管如此,他仍然自告奋勇去宣讲那些章程,……一个被录用的牧师在自己的教徒面前使用自己的理性,纯粹是一种私下的使用。……鉴于此,作为一个牧师,他不是自由的,而且也不允许是自由的,因为他是在履行别人的委托。”

很清楚,如果说实现“公开使用理性”必须基于自由,那么“私下使用理性”则需要自律。这个重要的段落,把自由置于自律的语境中探讨,因自律得自由,这是康德哲学的风格。

第6段:“监护人”批判

如果把上一段看成对自由的批判,那么本段可以看作对限制自由的批判。康德把实施限制自由的人称为“监护人”,事实上指拥有政府公权或教会神权的当权者。这段篇幅也比较长,他承接上段结束“……民众(在精神事务中)的监护人自己竟然是未成年人,这是一种旨在使未成年状态永恒化的无稽之谈”的话题,写道:

“但是,难道不是一个神职人员的团体,例如一个教会会议,或者一个值得尊敬的等级,有权利宣誓对某种不可变更的信条承担义务,以便对其每一个成员执行不间断的最高监护权,并且借此对民众执行这种监护权,使这种监护权永恒化吗?我认为:这是完全不可能的(笔者认为‘不可能’理解为‘不可行’)。这样一个旨在阻止人类其他一切启蒙而缔结的契约,即使是由最高权力、由帝国议会和最隆重的和约批准的,也是绝对无效的。一个时代不能使自己肩负义务,策划将以后的时代置于必然不可能扩大自己的(尤其是非常紧迫的)知识、不能肃清错误、继续启蒙的状态之中。”

当权者以“监护人”自居,对人民大众的思想、言论实施规限、控制,历来是启蒙的主要障碍、最大的敌人。康德旗帜鲜明地批判“监护人”,认定他们的监护不可行、绝对无效。

“这是一种违背人性的犯罪。人性的原初规定性正在于进步。后代完全有权利把那些决议看作是无效的、违法的,并且加以地弃。”

康德的批判直接指向妨碍启蒙的立法、宗教观点:“一切被决定出来作为一个民族的法令的东西,其试金石就在于下面这个问题:一个民族是否能够自已给自己加上这样一种法令?”

照他的意思,秩序固然必不可少,但是,如果某一项法令只是为了维护某些一成不变的宗教观点,却妨碍每一个公民,尤其是让神职人员自由地、以一个学者的品质公开地、即通过普述,对当时的安排的缺陷作出自己的说明,那么这样的法令是不合法的。(监护人)试图使人们“统一在一个顽固的、没有被任何人公开怀疑过的宗教观点上,并且由此而在人类向善的进程中抹掉一个时代,使它徒劳无功,甚至由此而遗祸于后代,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按照康德,对君主对宗教,不一定要歌功颂德、只许赞美不许批评。对宗教安排提出意见,无疑属于公开使用理性,应当纳入法令(秩序)保障的范围:“能够通过人们意见(尽管不是所有人的意见)的一致为君主提出一种建议,以便使那些根据自己对更好的洞见的理解一致同意一种改变了的宗教安排的教徒受到保护,……”

还有一种情况:一个人即使没有受到“监护人”的压制,有没有理由拒绝启蒙呢?

“虽然一个人可以对他个人,而且也只是在一段时间内,就他应该知道的东西推迟启蒙,但是,对他个人来说,更多的是对后代来说、放弃启蒙就是侵犯和践踏人的神圣权利。”

本段后半部分,康德论说君主在全民启蒙中应当扮演的角色,写到上面一句话。笔者认为,似乎可以理解为不单止对君主的论说,而是适用于所有人。一个人自己拒绝启蒙,就不能给子孙后代留下启蒙的传统。这种情形,君主的责任当然比普通人重大得多。

因此,君主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启蒙、限制臣民的思想自由。即使君主,也没有资格自命为臣民的“监护人”!

“一个民族甚至连自己都不能为自己做出决定的东西,更不应试由一位君主来为它做出决定了。因为君主的立法威望的基础正是在于:他在自己的意志中统一了民族的意志。只要他注目于一切真正的和所谓的改良与公民秩序一起存在,那么,他就只能让他的臣民去做他们为了自己的灵魂得救认为必须做的事情,这些事情与他无关。但是,应该提防,不要让一个人粗暴地阻碍另一个人努力按照自己的全部能力去规定和促进自己的事情。如果他插手其间,认为对他的臣民用来澄清自己见解的著述应该加以政府的监督,那么,这甚至还会损害他的至上权威。”

第7段:启蒙的时代里尚未成功的启蒙

本文发表的时间、地点,史称欧洲的启蒙时代。

“正如事情本身所显示的那样,从整体上来看,要说人们已经能够在宗教事务中不用他人的指导就可以有信心地、正确地使用自己的知性,或者说人们已经被置于这样的状况,实在还相差甚远。然而,要说这个领域现在已为人们敞开,可以自由地探讨,普遍地启蒙、或者说从他们自己造成的未成年状态走出的障碍已经逐渐在减少,对此,我们却看到了清晰的迹象。”

1740至1780年代,康德所在的普鲁士国君弗里德里希二世(亦称腓特烈二世),是欧洲开明专制和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那个时期的统治者,扮演“监护人”欲望、实际戏份都比较少,臣民的自由空间比较大,启蒙的土壤很深厚。

康德把这个时代称为“弗里德利希的世纪”,对君主充满敬意。同时他又提醒:“如果现在要问:我们生活在一个启蒙了的时代吗?回答是:不!”这个时期,大众处在启蒙的一个好机会里面,仅此而已,并不等于大众启蒙已经实现、或者必然可以实现。

第8段:普鲁士君主做对了什么

为何把这个满载启蒙机会的时代称为“弗里德利希的世纪”?这一段,康德说明了他颇有建树的君主做对了什么。

“一个君主,如果他认为,说他把自己的义务看作是在宗教事务中不给人们规定任何东西,而是给予人们充分的自由,这并不有失身份;……他使人们在涉及良知的事情上自由地使用自己的理性,在他领导下,值得尊敬的神职人员在不损害自己职责的条件下,自由地、公开地向世人阐述自己在某个地方背离设定的信条的判断和见解,供世人检验。其他不受职责约束的人就更加如此了。”

康德似乎有很多理由称许自己的君主,“他自己就是启蒙了的”,臣民思想自由,言论空间开放,也不见得有什么危险。“虽然有了自由,但却不必对社会的安定和一致有丝毫的担心。”

第9段:启蒙的要塞:宗教、法律

“我在这里规定了启蒙的要点,即人从自己造成的未成年状态走出的启蒙。这主要是针对宗教事务而言,因为对于艺术和科学来说,我们的统治者没有兴趣对他的臣民实行监护。此外,宗教事务上的未成年状态也是所有未成年状态中最有害的一种,因而也是最有损声誉的一种。”

启蒙行动要直指统治者的思想工具!对于18世纪的普鲁士来说,就要指向基督教,其他领域都没有那么紧要。康德在此可谓一语千钧,发人深省,如果没有意识形态深层的触动,走出自限困境、完成启蒙,一定还是遥不可及的。

康德向弗里德里希二世说出更高的期许:希望他让民众拥有足够的自由度,让他们可以公开评论至高无上的宗教,甚至在君主的立法事务上,允许臣民公开地使用自己的理性,向世人公开地阐述自己关于一个更好的宪法的想法,对现行宪法提出大胆的批评。在18世纪中期,一个臣民能够这么向封建君主讲话,毕竟是惊天动地的事件。

这段结尾,康德再次盛赞自己的君主:“我们有一个光辉的榜样,还没有任何一个君主能够超过我们敬爱的君主。”看来这是真心的,不是阿谀奉承。

第10段:启蒙的似是而非之处

最终一段,指出此文内在理念的矛盾、悖论。形而上学作为思维工具,其缺陷显而易见。

本文第5段讲到那种“服从”的逻辑,能不能冲抵自由的有害部分?如何保证有益的自由,能够得到最大发挥、不受人为阻挡?

“但是,只有自身已经启蒙了的、不再惧怕阴影的、同时为了保证社会的安定手中握有众多训练有素的军队的君主,才能够说:随便议论吧,议论什么都行,但是要服从!在这里,展示了人类事务的一个令人惊讶的、并非意料之中的进程。甚至如果人们从总体上考察它,其中几乎一切东西都是似是而非的。”

康德发现了破绽。国家主义、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之间,关系相当微妙,此文问世之后近三个半世纪的今日,依然说不清道不明。

“更大程度的公民自由似乎有益于民族的精神自由,但又为它设下了不可逾越的障碍。相反,较小程度的自由却使这个领域获得了按照自己的一切能力展开自身的自由。”

自由——未成年状态——启蒙。这些意象,必须在国家、民族场景才能起舞,亦有可能遭到反噬。形而上学的论证力不从心。全文尾部,康德不能不靠目的论打圆场。

“如果自然使它精心照料的这颗种子,即自由思维的爱好和使命,在这个坚硬的外壳下面发芽生长,那么,它将会逐渐地反过来影响到民族的性情(这个民族由此将逐渐地更加有能力自由地行动),并最终影响到政府的基本原则,政府会认为按照人的尊严来对待人是非常有益的。而现在,人更多地是机器。”

无论如何,人从自己造成的未成年状态走出,启蒙,总是有益的、有必要的。■

作者:我爱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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